关于印发《九江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九江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九府发〔20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九江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入实施制造业“9610”工程,加快推动传统优势产业绿色化改造、新兴产业绿色高起点发展,前瞻布局绿色低碳领域未来产业,构建绿色增长新引擎,锻造绿色竞争新优势,扎实提升我市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力推动我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争创国家级试点示范城市。
(一)绿色化转型发展成效显著提升。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4年下降13%;规模以上工业碳排放强度完成省下达目标;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4年下降6%以上。
(二)绿色制造标杆在全省持续走前列。到2027年,力争新增国家级绿色园区4家、省级绿色园区实现全覆盖;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30家、省级绿色工厂80家,标杆数量均实现三年翻一番。
(三)绿色低碳产业快速增长。到2027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绿色低碳产业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规模以上绿色低碳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
二、工作措施
将绿色低碳转型贯穿于制造业发展全过程,全力构建绿色生产方式,实施制造业绿色化转型六大攻坚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市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一)传统优势产业绿色化改造攻坚行动。
1.加快能源消费绿色升级。构建清洁低碳高效的工业能源消费结构,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推进就近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煤炭分质分级高效清洁利用。鼓励探索现有自备燃煤机组改为公用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有序发展工业用气,积极拓展入浔气源渠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国网九江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区〕,不再列出)
2.严格技改项目能耗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加强工业技改项目用能管理,强化能耗强度约束,切实履行技改项目节能审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行业能耗限额标准,钢铁、炼油、合成氨等行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
3.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以钢铁、水泥等行业为重点,严格行业标准实施和规范化执法,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严禁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石化化工、水泥和光伏玻璃等项目落户,推进全市6家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4.大力实施绿色低碳改造。通过节能降碳技术和产品应用、清洁能源利用,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水平提档升级。对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引导企业实施电机、空压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能效提升改造,推动工业窑炉、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升级。鼓励企业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储能用电系统,利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推广应用碳捕捉和利用技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到2027年,力争全市年耗标准煤1000吨以上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全覆盖,在役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二)示范标杆打造攻坚行动。
5.打造绿色、零碳工厂示范标杆。持续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加强绿色工厂培育服务,实施绿色工厂梯次培育和动态化管理。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国家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制定。引导绿色工厂进一步提标改造,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探索创建一批零碳工厂。重点培育琥珀新材料、一德粮油、赛得利(中国)、中建材等企业成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着力推动德福电子、巨石集团、青岛啤酒等企业探索创建零碳工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6.打造产业链绿色低碳供应链示范标杆。支持石化化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装备制造、新能源等行业龙头企业,在供应链整合、创新低碳管理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力争全市每条重点产业链创建1家以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7.打造绿色低碳园区示范标杆。鼓励开发区、工业园区构建系统化、循环化产业链条,促进园区内企业采用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模式,推进集中供气供热、水资源循环使用、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提升园区资源综合利用效能。推动九江经开区绿色低碳升级项目按期实施,达到预期目标。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国家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示范标杆。到2027年,力争新增国家级绿色园区4家,总量达到6家;新增省级绿色园区3家,实现省级绿色园区全覆盖;推动共青高新区、修水工业园、彭泽工业园探索创建零碳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8.打造能效水效“领跑者”示范标杆。聚焦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水行业,开展能效水效对标达标活动。鼓励企业对照国家标准和行业统计方法要求,严格规范能源和水计量、统计、管理等工作,深入挖掘节能、节水潜力,实施节能节水技改,提升用能系统能效和工业水循环利用水平。引导企业争创能效水效“领跑者”,在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中培育和遴选有潜力的企业,力争到2027年拥有5个以上全国行业能效水效“领跑者”。支持九江石化、江铜铅锌、心连心、理文造纸、万年青等企业持续创建能效水效“领跑者”示范标杆。(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攻坚行动。
9.巩固提升节能环保装备产业。扩大节能环保装备消费市场,引进行业龙头企业,推动LED绿色高效照明、高效电机、充电桩、弱光发电玻璃等一批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实施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的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推动工业电机、泵、风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改造和高耗能设备淘汰。定向招引电机、泵、风机、压缩机和变电设备项目,壮大我市节能环保装备产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10.培育壮大新兴绿色环保产业。鼓励企业研发工业副产氢的低成本提纯、储运技术,积极对接固态电池技术转化项目,推动锂电池制造技术升级项目落户。积极拓展氢能、甲醇、绿电等清洁能源应用,围绕氢能“制、储、运、加、用”五大环节加快布局,大力推动重塑能源、中广核氢醇一体化、中鹏未来重大项目建设,发展氢能船舶、新能源商用汽车和重卡等绿色交通运输装备产业。探索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合理配置新型储能,发展共享储能新模式,提升电网调峰、调频能力。依托修水、彭泽、武宁等地钒矿资源优势,抢抓储能产业发展新机遇,聚焦钒电解液、全钒液流储能电池等重点,加快发展钒电池储能全产业链,抢占新赛道,培育新引擎。(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11.抢先布局新兴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围绕天赐资源循环培育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重点发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处理—电解液产业链,加快构建新型回收利用体系。聚焦废旧光伏组件等,提前规划布局综合利用能力,为迎接退役高峰做好产业发展准备。推进湖口县、柴桑区、瑞昌市等地废旧动力电池、废旧光伏组件、风电叶片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谋划建设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四)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攻坚行动。
12.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延伸废旧汽车、废塑料、废轮胎、再生金属等产业高附加值产品,培育再制造产业。在废铝、废钢、城市垃圾等产品回收处理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康维铝业、威格尔铝业、奋发集团等企业,进一步将铝板深加工成毫米级,开发高附加值的再生资源系列产品,扩大国瑞重工、荣联环保、理文造纸等废钢、废塑料、废纸企业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和规范发展,延伸拓展再生资源品类,构建完善再生资源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废钢循环利用,培育废钢准入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
13.加大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推进粉煤灰、冶炼渣、炉渣、赤泥、化工渣等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推动钢铁窑炉、水泥窑、化工装置等协同处置固废。推动湖口、彭泽、瑞昌相向协同,引导三地码头共建共享,资源能源互补发展,探索钢化联产等产业绿色协同示范项目。鼓励永修有机硅、湖口正极材料和钢铁上下游等产业集群和园区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打造一批绿色建材产品,推进非碳酸盐原料替代,推动工业固废在水泥、新型墙材等建筑材料生产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14.加强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共伴生矿与尾矿集约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强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畅通井下充填、生态修复、路基材料等利用消纳渠道,促进尾矿、冶炼渣中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和清洁利用。推广柴桑区城门山铜矿无尾矿库开采矿山模式,推动万铜产业园尾矿处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材料、新型市政建材、土壤改良材料等新型产品,提高我市尾矿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五)绿色低碳服务能力提升攻坚行动。
15.大力引进培育服务商。建立制造业绿色化转型诊断服务工作机制,分行业、分规模、分阶段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诊断服务。公开遴选10-20家拥有节能降碳专业人才的绿色低碳技术服务商,以技术服务商包挂行业或县(市、区)模式,为规上企业开展绿色低碳诊断服务,提供绿色化转型方案。重点用能企业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能源管理人员,接受节能培训。(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16.全力搭建服务平台。整合工业企业、服务商、设备供应商、金融机构、数据公司等资源,探索贯通国家、省级平台,搭建服务全市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企业接入平台,实现企业能源数据的在线监测和分析,形成能源管理优化方案,并根据方案对接技术、设备、金融、政策等服务,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开展改造升级,形成诊断—方案—改造—政策支持的闭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发集团)
17.建立完善技术服务支撑体系。重点培育或引进1-2家绿色低碳产业研究院,依托研究院开发、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新技术路演和标杆工厂观摩活动。培育引进产品碳足迹核算、能源效率认证、绿色产品检验检测等新兴业务,完善区域性低碳检测认证服务。通过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检测认证等体系建设,为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18.推广绿色低碳诊断服务。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绿色低碳诊断工作,围绕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开展用能情况诊断服务,出具能效诊断报告,“一企一策”制定节能改造方案,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征集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需求,组织开展技术、产品、资金等供需对接活动,为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全方位支持。用好“两新”政策,谋划一批制造业重点绿色低碳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六)绿色融合新业态攻坚行动。
19.推动数字赋能制造业绿色发展。借助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契机,推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和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工艺流程和设备绿色低碳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园区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能耗和碳排放数据的采集监控、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做优做强鄱阳湖绿色智算中心,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算力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20.推动科技赋能制造业绿色发展。开展行业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将资源高效开发与污染防治、绿色创新等技术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给予优先支持。鼓励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产业链重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创建科技创新平台,提升企业绿色低碳科创基础实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托九江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围绕新能源、石油化工等重点领域,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企业,精准对接创新资源,助力企业突破绿色制造技术瓶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21.推动绿色消费需求和绿色产品供给融合。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鼓励建材、家电等企业开发推广高性能、高质量、轻量化的绿色低碳环保产品,丰富产品种类,提升品质。开展绿色建材、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拉动绿色消费,供需两侧协同发力,支撑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引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优先采购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环境友好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绿色产品采购比重。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与绿色产品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工信局负责全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工作,部门间要加强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建立绿色低碳改造项目库,清单化梳理绿色低碳示范标杆、绿色低碳诊断企业、绿色低碳意愿改造企业和绿色低碳服务商,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二)加强政策支持。统筹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和金融支持,加大对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重大项目及标杆示范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和产业发展信贷投放力度,用好“产融通”政策工具,为绿色节能项目和产业提供担保和贴息等服务,推动产融深度合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绿色低碳转型经验模式总结和宣传推广,在全国低碳日、生态日、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期间,加大对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先进技术、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搭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交流合作平台,凝聚全社会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合力。
附件:1.九江市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九江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预期目标
附件1
九江市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大力推进全市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聚焦制造业“9610”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工业节能降碳,实现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通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推进工业节能降耗,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培育能效“领跑者”,打造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开展绿色低碳诊断服务。支持年耗标煤5000吨(含)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绿色低碳诊断服务,制定节能降碳诊断报告和改造提升方案,按每家最高1万元标准对诊断服务商进行服务补助(发改部门已开展深度节能诊断的企业不再重复诊断和补助)。
二、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改造。以贴息或奖补的方式支持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降碳、减污、减排、增效、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低碳改造项目。对项目完工并完成节能验收后的绿色低碳改造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达到行业标杆或行业先进值且较改造前提升了3%-5%(含)、5%-8%(含)、8%以上的,最高分别奖励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情况以经节能审查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的节能验收报告为准。对使用“绿色贷”项目贷款进行绿色低碳改造的企业,最高给予单个项目贴息或奖补金额100万元。
三、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造国家级、省级标杆。对首次荣获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的园区或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对荣获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的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零碳工厂等),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对荣获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零碳园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资金,实行免申即享服务。
四、支持争创国家级、省级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对承担或获批工信系统国家级、省级绿色低碳转型等领域专项试点任务的企业或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补支持。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平台或项目建设、创新发展、企业节能降碳改造。
五、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拥有节能降碳高级工程师2人(含)以上、面向制造业提供绿色低碳技术服务、制定技术改造方案、年推动20个以上方案落地的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后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建或提升数字化能源管理系统的企业,且已按要求接入省、市工作平台的,最高给予产品合同价30%的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30万元。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等改造服务的,依照“绿色贷”相关规定进行贴息或奖补。
六、支持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根据节能环保装备企业年度经营、创新、协作、人才引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选,对获评三等、二等、一等和特等优秀的企业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国家工业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目录、国家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再制造产品目录等的企业,按照产品类别(同一产品的系列产品不重复奖励)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固废综合利用。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培育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骨干企业,做好再生资源行业加工规范准入工作,依法依规享受国家财税政策。
八、支持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对培育或引进的绿色低碳产业研究院,搭建的服务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绿色低碳共享服务平台或中心等本文件支持鼓励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奖补支持。
本措施每年统筹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择优兑现实施,加强政策绩效跟踪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本措施中,同一项目符合多个奖补条件的,可就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
本措施自2025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2
九江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预期目标(2025—2027年)(一)
县(市、区) | 2024年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完成情况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增长率 预期目标(%) | |||
综合能源消费量(万吨标准煤)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增长(%)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
全市 | 1751.03 | -2.2 | -5 | -4 | -3.5 |
濂溪区 | 99.79 | 1.8 | -4 | -3.5 | -3.2 |
浔阳区 | 131.26 | -3.5 | -5 | -4.2 | -4 |
经开区 | 321.4 | 0.2 | -5 | -4.2 | -4 |
柴桑区 | 23.45 | -21.1 | -5.5 | -5 | -5 |
武宁县 | 5.62 | 9 | -3 | -2 | -1 |
修水县 | 13.05 | -11 | -5.5 | -4.5 | -3.5 |
永修县 | 30.49 | 9.7 | -4 | -3 | -2 |
德安县 | 31.29 | 22.2 | -4.5 | -3 | -2.3 |
都昌县 | 4.91 | -0.3 | -3 | -1 | -1 |
湖口县 | 588.11 | -11.5 | -6 | -4.5 | -4 |
彭泽县 | 263.2 | -10.6 | -6 | -4.5 | -4.5 |
瑞昌市 | 233.17 | -8.2 | -6 | -4.5 | -4 |
共青城市 | 4.36 | 0.2 | -3 | -2 | -1 |
庐山市 | 0.92 | 70.4 | -3 | -2 | -1 |
九江市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预期目标(2027年)(二)
序号 | 县市区 | 绿色园区 | 绿色工厂 | 绿色供应链 | 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 | |||
国家 | 省级 | 国家 | 省级 | 国家 | 省级 | |||
1 | 九江经开区 | 1 | 1 | 8 | 16 | 2 | 3 | 1 |
2 | 永修县 | 1 | 1 | 8 | 15 | 1 | 1 | |
3 | 瑞昌市 | 1 | 1 | 7 | 20 | 1 | 1 | |
4 | 共青城市 | 1 | 1 | 4 | 8 | 1 | ||
5 | 湖口县 | 1 | 8 | 16 | 1 | 3 | 1 | |
6 | 柴桑区 | 1 | 4 | 14 | 1 | |||
7 | 濂溪区 | 1 | 6 | 12 | 1 | 1 | 1 | |
8 | 德安县 | 1 | 1 | 7 | 14 | 1 | ||
9 | 武宁县 | 1 | 2 | 6 | ||||
10 | 修水县 | 1 | 4 | 10 | 2 | |||
11 | 彭泽县 | 1 | 1 | 8 | 17 | 1 | 1 | 1 |
12 | 都昌县 | 1 | 1 | 4 | ||||
13 | 庐山市 | 1 | 2 | 7 | ||||
14 | 浔阳区 |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