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
黑工信节联发〔2025〕37号
各市(地)、县(市)工信、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8号)精神,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以下简称“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依据《黑龙江省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工作实施细则》(黑工信节联规[2024]2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一)采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和设备,以及可再生能源替代、数字赋能等手段实施并已完成节能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4年度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免申即享,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绿色制造名单为准;
(二)2024年度制造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量在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量在1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
(三)申报的项目在2023年及以后开工并在申报前已投入使用,其中制造业企业实现年节能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减少碳排放2500吨以上、或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最新公布标杆水平,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企业实现年节能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减少碳排放7500吨以上;
(四)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措施,改造后的节能量、减碳量、能源使用效率可监测、可核算;
(五)依法注册登记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允许申报一项本通知所指的奖励资金,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安全生产黑名单。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需编制《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下称《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1. 企业基本情况表和节能改造基本情况表(见表1、表2):2. 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能源管理情况或碳排放管控情况;3. 改造采用的节能或降碳技术措施;
4. 节能量或减碳量核算数据来源、核算方法、过程和结果(需提供节能量(减碳量)核算方法、过程,列入《申请报告》);5. 项目有关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及相关材料;
6. 生态环境部门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7. 项目实施时间、建设合同、设备购置发票,以及申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安全生产黑名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出具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3),附《申请报告》后。
三、申报程序
(一)按照属地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和市(地)工信主管部门提出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申请;
(二)各级工信部门指导企业按照要求编制《申请报告》(附件1),监督企业填报《申报企业承诺声明》(附件3);
(三)各市(地)工信部门负责核实相关申报材料,如必要可通过相关部门核实企业信用、经营、安全等情况,汇总辖区内符合申报奖励资金条件项目情况(附件2),并出具正式推荐文件。
四、组织审核
(一)省工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的节能改造时间、工艺、设备、效果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提出是否满足奖励条件的意见;
(二)拟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名单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请省工信厅党组会议审议;
(三)确定拟奖励名单后,由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向省政府呈报拨付奖励资金的请示,获批后由省财政厅履行资金拨付程序。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根据项目采用的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技术特点如实编制申报材料,项目建设内容要具体、表述要规范,能够反映企业节能改造后的效果。
(二)各级工信部门要高度负责,认真指导企业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市(地)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并审核申报项目是否获得过国家、省级节能改造项目资金支持。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不再列入今后各项政策支持范围。
(三)各市(地)工信部门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PDF版),于2025年4月20日前报省工信厅(节能处),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为方便企业申报,本通知将市(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一并公开。
联系人:省工信厅节能处 邓新楠
联系电话:0451—82626662
电子邮箱:jnc82626662@163. com
附件:1. 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2. 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申请奖励资金汇总表
3. 申报企业承诺声明
4. 各市(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
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基本情况表(见表1、表2)
二、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能源管理情况或碳排放管控情况
三、改造采用的节能或降碳技术措施
四、节能量或减碳量测算和监测方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有关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及相关材料
七、生态环境部门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表1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表
企业签章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组织机构 代码 | 职工人数(人) | 其中:技术人员(人) | ||||||||||
隶属关系 | 银行信用等级 | 有无国家认定的技术中心 | ||||||||||
企业总资产 | 固定资产原值 | 固定资产净值 | 资产负债率 | |||||||||
企业贷款余额 | 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 | 短期贷款余额 | ||||||||||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改造前能源及相关资源消费量 | ||||||||||||
年度(近三年) 企业经营情况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备 注 | ||||||||
销售收入 | ||||||||||||
利 润 | ||||||||||||
税 金 | ||||||||||||
表2
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基本情况表
企 业 名 称 | 所属行业 | 申报领域 | (注明节能、降碳或标杆) | |||||||||
改造名称 | 建设起止时间 | 企业责任人 及联系电话 | ||||||||||
改造主要内容 | ||||||||||||
改造必要性(企业能源消耗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 ||||||||||||
建成后达到目标(节能情况,污染物减排放情况) | (注:必须注明实施后达到的具体目标,如节能**吨标准煤,节油**吨,节电**万千瓦时,削减二氧化硫**吨,减排二氧化碳**吨,削减化学需氧量**吨,削减氨氮**吨等) | |||||||||||
总投资(万元) | 固定资产投资 | 银行贷款 | 自筹及其他 | |||||||||
备 注 | ||||||||||||
附件2
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申请奖励资金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行业 | 申报领域 (节能/降碳/标杆) | 隶属 (县、市) | 改造名称及采用 的主要技术 | 改造起始时间 | 总投资 (万元) | 节能(减碳)量(吨标煤或吨) | 备 注 |
注:此表由各市(地)工信主管部门填写。
附件3
申报企业承诺声明
申请企业名称 | |
我公司现承诺: 1.我公司本次申请材料真实无误,如出现不实问题,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我公司主动接受节能监察等法律法规明确的事项,绝不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 3.我公司按要求及时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对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并定期更新。 特此声明。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4
各市(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市(地)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哈尔滨市工信局 | 胡增多 | 15114579149 |
齐齐哈尔市工信局 | 张 萌 | 13904825489 |
牡丹江市工信局 | 李纪元 | 13946350797 |
佳木斯市工信局 | 柯 奇 | 18804032289 |
大庆市工信局 | 孟凡令 | 13555547040 |
鸡西市工信局 | 栾业君 | 15545271111 |
伊春市工信局 | 王立峰 | 13704581776 |
鹤岗市工信局 | 徐庆喜 | 18646889090 |
双鸭山市工信局 | 田哲玮 | 13766682399 |
七台河市工信局 | 庞敬海 | 16604648968 |
黑河市工信局 | 甄 真 | 18545216521 |
绥化市工信局 | 屈小敏 | 15702426528 |
大兴安岭市工信局 | 于 泉 | 13846592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