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的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的通知
杭建科〔2026〕27 号
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住建局、发改局、机关事务部门: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要求,加快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以及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科技等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既有建筑。
(二)改造内容。建筑围护结构、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电气与照明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能耗监测与计量系统以及基于数智化技术的运行管理平台等。
二、改造基本要求
(一)坚持同步实施。公共机构在组织实施既有建筑改造的
同时,应同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确因技术、安全或特殊使用功能原因无法同步实施的,应组织专家论证。
(二)坚持应改尽改。公共机构在组织实施既有建筑改造时,应全面排查建筑围护结构、用能设备以及建筑整体能耗等情况,系统梳理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内容,并将其纳入改造范围,确保综合改造方案系统性与完整性。
(三)坚持改造到位。改造后建筑能效应明显提升,力争改造后单项节能率不低于 20%。鼓励因地制宜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四)坚持绿色低碳。优先选用绿色低碳建材和高效节能设备,兼顾经济性与耐久性。改造方案与材料选型应满足建筑物安全、功能和使用寿命要求。
(五)坚持安全合规。改造过程需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现场安全管控,确保施工安全和建筑主体结构安全。改造涉及消防、人防、环保等专项审批的,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分类实施改造
根据改造工程性质,实施分类管理:
(一)改扩建类工程。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现行节能相关规定,履行节能设计、评估与审查程序。在可行性研究、设计各阶段文件中需明确节能降碳技术路径与具体措施。
(二)装饰装修类工程。应从《杭州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降
碳改造技术应用目录》(附件 1),选择不少于 2 类改造类别、3种及以上具体技术措施,填写《杭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设计表》(附件 2),并随施工图一并上传浙江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
(三)设备优化类工程。除上述两类以外,不涉及主体结构,以用能设备、系统更新优化为主的单项或组合项目,如通风空调设备更换、照明系统改造以及加装光伏系统等。改造后的相关设备能效应达到或优于国家现行标准。
四、落实工作举措
(一)加强计划管理。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健全协同机制,统筹推进改造工作。各公共机构应将节能降碳改造纳入本单位年度既有建筑改造计划,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计算节能降碳改造费用,纳入改造项目总投资,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严格设计审查。按照分类实施要求,加强节能降碳改造技术措施把关。改扩建类工程按规定实施节能审查;对于实施施工图审查的装饰装修类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改造技术措施及《杭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设计表》(附件 2)的填报情况进行核实;未落实要求或未按规定填写设计表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整改。
(三)压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按图施工,措施落地。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
应同步组织节能专项验收,并将相关内容纳入竣工验收报告。
(四)创新推进模式。鼓励公共机构按照《浙江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等政策要求,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效益分享型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改造,降低改造与运营成本。
五、施行日期
本通知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5 月 1 日后取得初步设计或方案批复的改扩建类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类项目,以及完成采购的设备优化类项目,均应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杭州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技术应用目录 2.杭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设计表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 3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杭州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技术应用目录
| 改造类别 | 技术内容 | 具体技术措施 |
| 建筑围护结构 | 外窗热工性能改善 | 加窗或整体更换。 |
| 增设外遮阳系统。 | ||
| 墙体保温隔热性能提升 | 增设或改造外墙外保温。 | |
| 增设外墙内保温。 | ||
| 外墙既有保温增设反射隔热涂料。 | ||
| 屋面保温隔热性能提升 | 增设或改造保温层。 | |
| 通风空调系统 | 设备性能提升 | 提升或更换中央空调冷、热源设备。 |
| 更换分体式空调,能效等级不应低于 2 级。 | ||
| 输配系统改造 | 更换水泵或风机,能效等级不应低于 2 级;或增设变频驱动装置。 | |
| 控制系统优化 | 增设或更新机房群控系统、空调末端温控等措施。 | |
| 给排水系统 | 给水系统改造 | 更换水泵,能效等级不应低于 2 级。 |
| 更换为节水型卫生器具,水效等级不应低于 2级。 | ||
| 生活热水系统改造 | 锅炉电气化改造,电热水器能效等级不应低于 2级。 | |
| 改造类别 | 技术内容 | 具体技术措施 |
| 建筑电气与 照明系统 | 照明系统改造 | 更换为高效节能型光源(LED)、灯具。 |
| 增设集中控制、智能感应控制、分区控制等控制措施。 | ||
| 供配电及 动力系统改造 | 更换为节能变压器,能效等级不应低于 2 级。 | |
| 增设电梯智能群控、变频调速、能量回收等控制措施。 | ||
| 可再生能源利用 | 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 | 增设屋面、墙面等光伏系统。 |
| 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应用 | 增设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热泵能效等级不应低于 2 级。 | |
| 数智化改造 | 轻量化改造 | 完善或更新建筑设备集中监测与控制系统,实 施集成管理策略和实时数据监控应用等,达到建筑智能化管理。 |
| 能碳管理平台改造 | 增设或提升现有能耗监测系统,增设建筑能碳管理平台等,满足建筑节能降碳需求。 |
附件 2
杭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设计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单位 | 属地 | □市级 / □ 区(县/市) |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资金来源 | □全额/□部分财政投 资 | 合同能源 管理模式 | □是 / □否 | |
| 建筑类型 | □办公楼 □学校 □医院 □文化场馆 □体育场馆 □科技场馆 □青少年活动场馆 □其他类型 | 节能降碳改造内容 | □建筑围护结构改造 □通风空调系统改造 □给排水系统改造 □建筑电气和照明系统改造 □可再生能源利用改造 □数智化改造 (根据《技术应用目录》选用 且不少于 2 类) | |
| 改造建筑面积 (㎡) | (整栋改造时填写总建筑面积,局部改造填写涉及楼层的建筑面积) | 节能降碳改造具体技术措施 | 1. 2. 3. 4. (根据《技术应用目录》选用 且不少于 3 种) | |
| 建设单位承诺 | 本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并将严格按照本方案及相关规范组织施工,确保节能降碳改造措施落 实到位。 | 建设单位盖章 | 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