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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关于发布2023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公告〔2025〕47号

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3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以及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供核算电力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参考使用。上述因子与《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12号)、《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33号)中2021年、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2025年12月31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2月31日印发

附件

2023 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表 1 2023 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因子(kgCO2/kWh)
全国0.5306

表 2 2023 年区域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因子(kgCO2/kWh)
华北0.6361
东北0.5122
华东0.5500
华中0.5271
西北0.5543
南方0.4042
西南0.2472

表 3 2023 年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因子(kgCO2/kWh)
北京0.5554
天津0.6796
河北0.6516
山西0.6634
内蒙古0.6479
辽宁0.4878
吉林0.4671
黑龙江0.5229
上海0.5737
江苏0.5827
浙江0.4974
安徽0.6553
福建0.4211
江西0.5836
山东0.6191
河南0.5897
湖北0.4044
湖南0.4976
广东0.4419
广西0.4476
海南0.3648
重庆0.5581
四川0.1564
贵州0.5683
云南0.1333
陕西0.6335
甘肃0.4471
青海0.1796
宁夏0.6187
新疆0.6021

表 4 2023 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

 因子(kgCO2/kWh)
全国0.6096

表 5 2023 年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因子(kgCO2/kWh)
全国0.8273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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