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公告 2024年 第12号
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为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1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以及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供核算电力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参考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1
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表 1 2021 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因子(kgCO2/kWh) | |
全国 | 0.5568 |
表 2 2021 年区域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因子(kgCO2/kWh) | |
华北 | 0.7120 |
东北 | 0.6012 |
华东 | 0.5992 |
华中 | 0.5354 |
西北 | 0.5951 |
南方 | 0.4326 |
西南 | 0.2113 |
表 3 2021 年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因子(kgCO2/kWh) | |
北京 | 0.5688 |
天津 | 0.7355 |
河北 | 0.7901 |
山西 | 0.7222 |
内蒙古 | 0.7025 |
辽宁 | 0.5876 |
吉林 | 0.5629 |
黑龙江 | 0.6342 |
上海 | 0.5834 |
江苏 | 0.6451 |
浙江 | 0.5422 |
安徽 | 0.7075 |
福建 | 0.4711 |
江西 | 0.5835 |
山东 | 0.6838 |
河南 | 0.6369 |
湖北 | 0.3672 |
湖南 | 0.5138 |
广东 | 0.4715 |
广西 | 0.5154 |
海南 | 0.4524 |
重庆 | 0.4743 |
四川 | 0.1255 |
贵州 | 0.5182 |
云南 | 0.1235 |
陕西 | 0.6336 |
甘肃 | 0.4955 |
青海 | 0.1326 |
宁夏 | 0.6546 |
新疆 | 0.6577 |
表 4 2021 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
因子(kgCO2/kWh) | |
全国 | 0.5942 |
表 5 2021 年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因子(kgCO2/kWh) | |
全国 | 0.8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