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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深圳市道路交通典型车辆本地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布深圳市道路交通典型车辆本地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为落实《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引》相关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统计并测定了我市道路交通典型车辆本地化碳排放因子(见附件),供物流行业核算供应链环节产生的碳排放量。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道路交通典型车辆本地化碳排放因子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

深圳市道路交通典型车辆本地化碳排放因子

表 1 不同车辆类型下综合本地化排放因子

车辆类型燃料类型排放标准CO2(g/km)
轻型载货汽车柴油综合349.28
小型载客汽车汽油综合211.72
中型载货汽车柴油国Ⅵ(空载)432.53
柴油国Ⅵ(载货)648.80
重型半挂车柴油综合(空载)763.57
柴油综合(载货)1261.09
重型载货汽车柴油综合(空载)569.20
柴油综合(载货)853.80

表 2 不同排放标准下综合本地化排放因子

车辆类型燃料类型排放标准CO2(g/km)
轻型载货汽车柴油国Ⅳ359.00
国Ⅴ346.00
国Ⅵ339.00
小型载客汽车汽油国Ⅳ224.00
国Ⅴ210.00
国Ⅵ198.00
中型载货汽车柴油国Ⅵ(空载)432.53
国Ⅵ(载货)648.80
重型半挂车柴油国Ⅳ(空载)843.80
国Ⅳ(载货)1434.46
国Ⅴ(空载)739.57
国Ⅴ(载货)1257.27
国Ⅵ(空载)736.31
国 VI(载货)1104.47
重型载货汽车柴油国Ⅳ(空载)586.52
国Ⅳ(载货)879.78
国Ⅴ(空载)564.61
国Ⅴ(载货)846.92
国Ⅵ(空载)562.12
国Ⅵ(载货)843.18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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