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成都市“碳惠天府”机制碳减排项目方法学(第一批)》的通知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碳惠天府”机制碳减排项目方法学(第一批)》的通知
市级各有关部门,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管局、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城管局,各派出机构,相关单位、机构:
2020年3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构建“碳惠天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20〕4号),在国内首创提出“公众碳减排积极奖励”“项目碳减排量开发运营”双路径碳普惠建设思路。为引导碳减排项目开发方向、规范项目碳减排量核算,加快推进“项目碳减排量开发运营”路径建设,特制定《成都市“碳惠天府”机制碳减排项目方法学(第一批)》。根据《成都市“碳惠天府”机制管理办法(试行)》(成环发〔2020〕410号)规定,现予以印发。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