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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函〔2026〕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强化能效、碳效对标达标,促进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相关要求,推荐范围包括原油加工,煤制焦炭,煤制烯烃,乙烯,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甲醇,乙二醇,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电石,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钛白粉,子午线轮胎,工业硫酸,工业冰醋酸,甲醛,苯乙烯,钢铁(含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电弧炉冶炼等工序),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氧化铝,工业硅,镁冶炼,单晶硅,多晶硅,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聚酯涤纶等43个细分行业。

(二)重点行业碳效领跑者企业。依据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国家标准或团体标准相关要求,推荐范围包括电解铝、水泥熟料、合成氨、乙烯、甲醇等5个细分行业。

二、基本要求

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均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效达到或优于本行业现行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中1级(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且主要工艺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不低于本地区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五)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管控中心或能碳管理中心等。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七)近三年依法合规用工,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不存在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安全事故,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事故,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自愿参与,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能效或碳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

(二)地方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请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推荐意见及推荐表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申请报告等材料电子版材料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三)部门复审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复审,通过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和发布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原则上每个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

(四)宣传推广。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宣传推广,通过案例宣传、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持续推动工业企业节能降碳。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  琨  010-68205361/5337(传真)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100084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灵  010-6850553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100824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  卿  010-8226179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100088

附件:

1.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范围

2.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汇总表

3.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

4.2026年度重点行业碳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7月30日

附件1

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范围

表1 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范围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细分行业
一、石化化工
 GB 46029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甲醛
 GB 29141工业硫酸、稀硝酸和冰醋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工业硫酸
 工业冰醋酸
 GB 21257烧碱、聚氯乙烯树脂和甲烷氯化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烧碱
 聚氯乙烯
 GB 32051钛白粉和氧化铁颜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钛白粉
 GB 30180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和煤制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煤制烯烃
 GB 21345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黄磷
 GB 29449轮胎和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子午线轮胎
 GB 29140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纯碱
 GB 30251炼化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炼油
 乙烯
 精对苯二甲酸
 对二甲苯
 苯乙烯
 GB 21343电石、乙酸乙烯酯、聚乙烯醇、1,4-丁二醇、双氰胺和单氰胺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电石
 GB 21344化肥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合成氨
 尿素
 磷酸一铵
 磷酸二铵
 GB 29436甲醇、乙二醇和二甲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甲醇
 乙二醇
二、钢铁
23GB 21256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钢铁(烧结工序、球团工序、高炉工序、转炉工序、电弧炉工序)
24GB 21342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焦炭
25GB 21341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铁合金(硅铁、电炉高碳锰铁、锰硅合金、低碳锰硅合金、微碳锰铁、高碳铬铁、炉料级铬铁、中(低)碳铬铁)
三、有色金属
 GB 21347工业硅和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工业硅
 
 GB 25323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铅、再生铅
 GB 29447硅多晶和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多晶硅
 GB 21346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电解铝
 氧化铝
 GB 47835硅单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单晶硅
四、建材
35GB 21252建筑卫生陶瓷和耐磨氧化铝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建筑陶瓷
 卫生陶瓷
 GB 16780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熟料
 GB 21340玻璃和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平板玻璃
五、轻工
 GB 31825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
六、纺织
 GB 36889化学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聚酯涤纶
 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
 针织物、纱线
 粘胶短纤维

注:上述细分行业若存在即将实施的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应依据即将实施的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标准全文见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std/)。

表2 重点行业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范围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细分行业标准查阅
1GB/T 44905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电解铝电解铝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std/)
2GB/T 47635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水泥水泥熟料同上
3T/CPCIF 0468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合成氨合成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官网(https://www.miit.gov.cn/jgsj/jns)的“产品碳足迹”
4T/CSPCI 70011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乙烯乙烯同上
5T/CPCIF 0467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甲醇甲醇同上

附件2

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地行业申报产品/工序单位产品/ 工序能耗指标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企业综合能耗(吨标准煤/年)企业 联系人联系方式
省(区、市)
1       碳效领跑者企业需填写   
2           
3           
……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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