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宁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咸宁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2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决策部署,切实将咸宁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全力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牵引,全面推动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到2028年,全市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能力显著增强,产业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普遍共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支持绿色发展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绿色发展水平实现整体跃升;到2030年,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在全省率先走出一条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
一、实施产业绿色转型工程
(一)推动传统产业转型。聚焦钢铁、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加快“智改数转”步伐,推行技改升级和设备更新,实施十大绿色转型工程,建设绿色工厂,指导金盛兰、葛洲坝水泥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淘汰落后产能。探索应用“工业碳效码”,将企业碳效评价与技改补贴、能耗指标挂钩。
(二)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推动清洁能源、大健康、新材料等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提质扩容文化旅游、现代商贸、科技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等服务业集群,加强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加快温泉、桂花、楠竹、中药材等生态资源转化,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深化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积极创建行业标准,构建绿色产业发展体系。
(三)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深度融入省“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实施产业集群提升工程,实行“链长+链主+链创”工作机制,推动20个产业链(集群)发展。着力打造绿色新型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大健康、文化旅游、现代农产品加工五大千亿级支柱产业,逐步形成层次清晰、特色鲜明、协同联动的现代化产业发展格局。
二、实施交通提能增效工程
(一)打造绿色高效多式联运网络。推进武咸城际铁路公交化改造运营,加快常岳九铁路、武咸城铁南延项目前期工作,推动京港澳高速改扩建、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汉南过江通道、通修高速、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大通高速、咸崇高速等项目加快建设,完善“公铁水”高效衔接的疏港交通运输体系。加快赤壁、嘉鱼等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模式,提升绿色集疏运比重,提高大宗货物铁水联运比例。
(二)优化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产业与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规划建设集中式充(换)电、加气(氢)站及智能仓储与节能设施。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无人配送车等智能设施设备。健全县乡村三级配送体系,推动配送方式绿色智能转型。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三)加快清洁低碳交通工具推广。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稳步提高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比例,逐步扩大公共充电网络覆盖面。加快淘汰老旧运输工具,推广新能源货运车辆、船舶等绿色运输装备,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结构清洁化转型。
三、实施能源结构优化工程
(一)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加强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确保“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2026年建成通气。加快崇阳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大唐风电、通山华能新泽风电、长能咸安大幕100兆瓦风力发电、赤壁华润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等建设,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二)增强能源输配能力。适度超前布局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市县电网升级改造,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推进通山闯王220千伏变电站、洪港110千伏变电站扩建等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大幕山抽水蓄能项目、中广核崇阳县储能项目等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三)提升能源服务水平。优化“获得电力”流程,压缩办电时间与成本,改善电力营商环境。稳步推进城乡供电、供气服务均等化。鼓励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充(换)电于一体的综合能源站,推广“光伏+储能”在城乡照明、交通信号、农业农村等场景应用,夯实城乡绿色低碳发展能源基础。
四、实施城乡建设转型工程
(一)打造品质城市。推进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造一批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持续开展城市客厅、城市家具、城市驿站、城市管家试点,健全城市公园和绿道网络体系,打造一批特色街区和公园。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15分钟便民生活圈,提升城市管理质效。
(二)建设精致县城。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强化对建筑高度、建设密度与强度的规划管控。建设绿色节约型县城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增强县城综合承载力。推广绿色、智能建造,实施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降碳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打造低碳集约、生态宜居的品质县城。
(三)建设和美乡村。深入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建立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培育乡村绿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五、实施开放合作提升工程
(一)拓展对外开放通道。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全省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大局,巩固拓展中欧班列、海铁联运、花湖空港咸宁城市货站等外向通道,加快构建与长株潭都市圈、南昌都市圈“1—2小时”铁路辐射圈,打造“融入大武汉、联结鄂湘赣”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物流集散重要节点。
(二)完善对外开放功能。加快推进咸宁国际陆港、新建咸宁铁路物流基地等开放平台建设。加快外贸供应链体系建设,聚焦国际市场需求,调整优化供给结构,推动出口产品向高技术、高附加值升级。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行动,提升咸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平台效能,组织企业参加“千企百展拓市场”行动,借力展会开拓海外市场。发展企业涉外法律服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坚持以同城化理念积极融入广域武汉大都市圈,加快低空制造与检验检测、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清洁能源、算力和场景应用的深度合作、协同创新,共建武鄂黄黄咸科创大走廊、武鄂黄黄咸光电子信息产业大走廊,推动武咸“规划、交通、科技、产业、民生”等领域全方位协同发展。积极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加快鄂湘赣商贸物流中心建设,争取将咸宁纳入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打造“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全面参与城市发展联盟等合作机制。支持企业境外投资、工程承包及国际产能合作。
六、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一)建强创新平台载体。聚焦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领域,布局一批前沿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建好用好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咸宁科创中心、武汉大学·咸宁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等科创平台,聚集创新资源。支持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推动智能机电、智慧康养、功能食品、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研究院建设,完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二)强化关键技术攻关。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强化绿色关键技术攻关,积极争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动本地高校开设绿色金融、碳资产管理等专业。鼓励龙头企业牵头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攻关,解决行业共性难题。推动科研院所与本地企业共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绿色发展技术协同创新实体。
(三)开展创新示范推广。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围绕近零碳排放、循环化改造、可再生能源等先行示范。推动咸宁高新区积极争创国家级零碳园区。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转化应用体系,完善企业主导的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电子电器、食品饮料、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零碳工厂建设实现突破。建设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中心,促进绿色专利供需对接与转化落地。
七、实施幸福生活提质工程
(一)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广泛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依法探索建立“生态身份证”制度,引导个人通过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低碳行为积累“绿币”,提供商超优惠等兑换服务;支持企业凭借“生态身份证”优先享受政策申报、绿色信贷等便捷服务,加快构建覆盖全域、全民参与、政企联动的碳普惠体系。
(二)积极扩大绿色消费。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用好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以“好房子+好服务”激活置业需求,稳定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打造沉浸式、体验式消费新场景,加快发展文化、休闲、健康等服务消费。结合节庆组织开展“宁惠购”等各类促消费活动,强化绿色产品展销推广,引导更多绿色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
(三)丰富绿色产品供给。引导企业推行绿色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及资源回收,降低产品全周期碳排放。支持企业开发绿色饮品。聚焦竹制品加工、建材、家居及文化应用,加快推进“以竹代塑”。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加强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和监管,引进节能家电、环保建材等,拓宽绿色消费市场供给。
八、实施美丽咸宁建设工程
(一)拓展“两山”转化路径。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积极参与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探索推进竹林碳汇价值转化实现路径,促进林业碳汇资源价值化、金融化。探索区域性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长江(咸宁段)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国土绿化与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谋划实施幕阜山“山水项目”。持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清零”,探索“矿山修复+文旅/康养/文体/新能源”等综合利用开发路径。
(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关键指标实现新突破。抓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化工业污染、扬尘、尾气、秸秆禁烧等重点领域治理。以美丽河湖建设为引领,推进淦河、斧头湖等重点河湖治理,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与土壤污染整治,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九、实施生态文化厚植工程
(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大湖咀遗址、北伐汀泗桥战役遗址等保护与建档。深化三国文化研究,推进万里茶道申遗。依托四邑村等资源,推动红色教育、乡村振兴与文旅融合,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与古村落保护。落实“四有”要求与文物保护员制度,编撰出版《咸宁非遗丛书》,系统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二)推动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以数字化赋能文博展示,促进非遗与旅游景区深度融合,打造特色文化演艺。围绕“赤黄红”文旅主轴,擦亮“三国赤壁·英雄咸宁”城市文旅品牌,支持九宫山景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深挖温泉、桂花、红色文化等资源,融合发展“冰雪+温泉”等业态,打造全国知名文旅康养目的地。
(三)深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德育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打造一批生态文明教育精品课。结合全国生态日、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广泛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持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促进绿色理念深入人心。
十、实施制度体系创新工程
(一)健全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落实碳排放双控制度,探索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碳管家”平台功能,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基金,积极争取上级低碳转型资金支持。依托“中碳登”规范配额交易,构建跨部门碳数据归集与共享机制。
(二)健全绿色财税金融体系。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依法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再生水、新能源汽车等税费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创新碳资产抵(质)押融资、绿色保险等创新性金融产品,支持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低碳转型。
(三)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实施以陆水、斧头湖为核心的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
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市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分兵把口,牵头部门领衔负责,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日常统筹协调职能。设置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指标实行条块结合、协同推进。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细化本工程落实举措,明确目标任务,推行指标化、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围绕“十大工程”建立动态重点项目库,以高质量项目赋能绿色发展。
附件:1.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评价指标体系
2.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附件1
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评价指标体系
| 序号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分值 | 责任单位 | 十大工程 |
| 1 | 低碳转型 (30分) | 高技术产业投资占比 | 6 |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
| 2 | 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 | 3 | 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 |
| 3 | 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占比 | 3 | 咸宁金融监管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制度体系创新工程 | |
| 4 | 金融业增加值增速 | 6 | 市人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制度体系创新工程 | |
| 5 | 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园区、零碳工厂数量 | 6 | 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产业绿色转型工程 | |
| 6 | 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 | 6 | 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产业绿色转型工程 | |
| 7 | 生态环境保护 (30分) |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 | 4 |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美丽咸宁建设工程 |
| 8 | 地表水达到或者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4 |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美丽咸宁建设工程 | |
| 9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 4 |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能源结构优化工程 | |
| 10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 | 4 | 市资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城乡建设转型工程 | |
| 11 | 生态环境保护 (30分)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 | 4 | 市水利和湖泊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美丽咸宁建设工程 |
| 12 | 森林覆盖率 | 6 |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美丽咸宁建设工程 | |
| 13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4 |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美丽咸宁建设工程 | |
| 14 | 绿色增长 (40分) | 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 | 4 |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产业绿色转型工程 |
| 15 | 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占比 | 4 | 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产业绿色转型工程 | |
| 16 |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 | 3 | 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产业绿色转型工程 | |
| 17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4 | 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产业绿色转型工程 | |
| 18 | 进出口总额增速 | 4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开放合作提升工程 | |
| 19 | 人均实际使用外资额 | 3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开放合作提升工程 | |
| 20 | 旅游消费收入增速 | 4 | 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生态文化厚植工程 | |
| 21 | 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总量及增速 | 4 | 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生态文化厚植工程 | |
| 22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 4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幸福咸宁提质工程 | |
| 23 |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 3 |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城乡建设转型工程 | |
| 24 | 农产品加工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 | 3 |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幸福咸宁提质工程 |
附件2
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 序号 | 十大工程 | 牵头部门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 1 | 产业绿色 转型工程 | 市经信局 |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 |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和湖泊局 |
| 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 | |||
| 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 |||
| 2 | 交通提能 增效工程 | 市交通运输局 | 打造绿色高效多式 联运网络 | 市发改委,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 优化绿色交通基础 设施布局 |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新局、 市城管执法委,市邮政管理局 | |||
| 加快清洁低碳交通 工具推广 | 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 |||
| 3 | 能源结构 优化工程 | 市发改委 |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 | 咸宁供电公司 |
| 增强能源输配能力 | 咸宁供电公司 | |||
| 提升能源服务水平 | 咸宁供电公司 | |||
| 4 | 城乡建设 转型工程 | 市资建局 | 打造品质城市 | 市住新局、市城管执法委 |
| 建设精致县城 | 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 市住新局、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委 | |||
| 建设和美乡村 |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委 | |||
| 5 | 开放合作 提升工程 | 市商务局 | 拓展对外开放通道 |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高投集团 |
| 完善对外开放功能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 |||
| 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 | |||
| 6 | 科技创新 引领工程 | 市科技局 | 建强创新平台载体 | 市教育局 |
| 强化关键技术攻关 | 市教育局、市经信局 | |||
| 开展创新示范推广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 |||
| 7 | 幸福生活 提质工程 | 市发改委 |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市人行 |
| 积极扩大绿色消费 | 市住新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 |||
| 丰富绿色产品供给 | 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 |||
| 8 | 美丽咸宁 建设工程 | 市生态环境局 | 拓展“两山”转化 路径 | 市发改委、市资建局、市林业局、 市人行、咸宁金融监管分局 |
| 实施重大生态修复 工程 | 市资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业局 | |||
|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质量 | 市经信局、市住新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 |||
| 9 | 生态文化 厚植工程 | 市文旅局 |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传承 | 市资建局、市住新局、市农业农村局 |
| 推动文化资源活化 利用 | ||||
| 深化生态文明宣传 教育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 | |||
| 10 | 制度体系 创新工程 | 市发改委 | 健全碳排放双控 制度体系 | 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城发集团 |
| 健全绿色财税金融 体系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行、 咸宁金融监管分局 | |||
|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 机制 | 市财政局、市资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业局,市法院、 市检察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