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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泉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泉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建科〔2026〕7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发改局、城管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发改、城管行政主管部门:

《泉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开源、节流、转方式,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推进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主要目标。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城市整体性、系统性增强,“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二、实施路径

(一)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1.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

(1)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依托自然山体和水系建立贯通连续的生态廊道,净宽度不少于100米。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促进就业岗位、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加强新城新区与老城联动,合理控制新城新区职住比例。

(2)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3)完善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打造厦漳泉都市圈快速通道体系,优化城市道路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衔接,城市建成区道路网密度大于8.5公里/平方公里,加大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开展人行道净化、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专项行动,完善城市慢行网络系统。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加快配建公共交通系统的绿色能源设施,城市绿色交通出行比例稳步提升。

(4)加强建筑拆除管理。严格实施建筑拆除管理,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除违法建设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城市更新单元(片区)内拆除建筑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

2.建设绿色低碳社区

(5)优化社区布局和功能。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构建15分钟生活圈。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完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到2030年,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开展社区道路综合治理、海绵化改造建设、垃圾分类管理,形成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到2030年,60%的城市社区先行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6)倡导低碳生活方式。鼓励选用低碳节能节水家电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倡导随手关灯,电器不用时关闭插座电源。新建住宅小区应按规定建设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托幼、健身、购物等生活服务,在步行范围内满足业主基本生活需求。

3.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

(7)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新建民用建筑执行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超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到2026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35%。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40%。

(8)提升建筑能效水平。2028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探索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要应改尽改,推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升改造。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十五五”期间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150万平方米,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评估和调适工作,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

(9)加强能耗统计监测。落实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公布超限额用能的公共建筑名单,并纳入节能改造计划。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分项计量装置,加强建筑低碳运行管理。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加强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

4.建设绿色低碳住宅

(10)推进住宅低碳化建设。结合本地气候特点,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推广应用自然通风、建筑遮阳、可再生能源等适宜技术。鼓励大开间、小进深,合理布局生活空间,推行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

5.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

(11)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行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健全固体废物闭环监管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到2026年,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12)推进城市水环境低碳化建设。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以上。巩固提高中心市区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全面改造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强化分区计量管理,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5%以内。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全面推进市政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到2026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到2030年,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

(13)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加强城市照明规划、建设、运营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观照明能耗,限制夜景照明亮度。推进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智慧化改造,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全部城市实现照明数字化管理。

(14)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优化完善城市绿地布局,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持续深化“绿满泉城”行动,形成“山水园林、文化园林、百姓园林、门户廊道”生态空间格局。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城市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达到1.2公里/万人。

6.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

(15)加大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积极推进居住建筑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规模化应用,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形式热水系统。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新型建筑示范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对屋顶资源较好的交通场站、大型商场、工业园区等建筑有序连片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到2026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2%,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16)推进建筑用能电气化。引导生活热水、炊事等向全屋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90%。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2030年,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广燃气替代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推动智能微电网技术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

7.推进绿色低碳建造

(17)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40%。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新建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到2030年,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比例力争达到50%。推动智能建造发展,大力推行智慧工地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监控重点能耗设备耗能。推广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工、精细化管理,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

(18)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将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一布局,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积极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19)推广绿色建材。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技术改造,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预拌砂浆、节能门窗等绿色建材应用。组织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鼓励建设项目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到2026年,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65%。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

(二)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

1.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

(20)强化县城建设管控。位于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人口密度应控制在0.6~1万人/平方公里,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0.8;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80米,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确需建设80米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

(21)建设县城绿色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分布式布局,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县城内道路红线宽度不超过40米,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步行道网络应连续通畅。

2.开展绿色低碳乡村建设

(22)营造自然紧凑的乡村格局。农房和村庄建设选址应安全可靠,顺应地形地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脉络。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聚集,引导农房群落自然、紧凑、有序布局,提升乡村生态环境。

(23)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持续推动“崇尚集约建房”专项行动,开展既有农房综合整治,逐步消除农房“高大裸空”现象。引导新建农房执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推广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

(24)推进农村污水垃圾低碳化治理。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因地制宜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干湿分离,强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8%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分类收集处理。

(25)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推进太阳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房建设中的应用。重点推进光照资源条件较好、可就地消纳的区域有序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加强农村电网建设,鼓励炊事、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发改、住建、城管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碳达峰工作,负责牵头抓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合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将当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送至市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

(二)完善支撑体系。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根据碳排放控制目标和产业结构情况,合理确定本地区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结合城市体检评估、乡村建设评价等工作,加大绿色低碳发展质量评估。加大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动数字建筑、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

(三)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支持,申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提高绿色金融供给保障水平,健全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创新绿色金融、碳金融的产品和模式。合理开放城镇基础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通过特许经营等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四)加大宣传推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城乡建设领域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鼓励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技术交流、专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配合开展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绿色建材下乡等活动,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降碳行动。开展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附件:1.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2.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项目指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 (按职责分工落实)
1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布局建设面向市域的综合服务高端职能环,集中力量跨晋江联动两岸,跨洛阳江梯次开发,推动新区古城联动发展,加速聚湾强心、实质同城,构建“两主三副”环泉州湾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不再列出
2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
3组团内的生态廊净宽度不少于100米。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构建“生态屏障、生态廊道、生态体验区”。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
4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道路网密度大于8.5公里/平方公里。按照“一环湾、中环城、高快一体、多向放射”布局,深入实施“聚城畅通”工程,全力打造城乡一体、快速便捷的市域交通大动脉。优化城市道路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衔接,完善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等级配合结构合理的城市道路网。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住建局
5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总建筑规模的20%。严格实施建筑拆除管理,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除违法建设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市住建局、城管局
6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到2030年,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完善水、电、路、信、无障碍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市供气管道和设施等老化更新改造,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快递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活动空间。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住建局
7到2030年,60%的城市社区先行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开展社区道路综合治理、海绵化改造建设、垃圾分类管理,有序推进社区充换电等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节约利用水、电、气等能源资源,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行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低碳高效的空间开发模式和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住建局
8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到2026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新建民用建筑执行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超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市住建局
9到2026年,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35%。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40%。
10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超高层建筑应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112028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把施工图审查和施工阶段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切实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  市住建局
12“十五五”期间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150万平方米,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市发改委、住建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3到2030年实现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加强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评估和调适工作,推广高效空调机房应用。市发改委、住建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4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到2026年,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推行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分类收集,提升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健全固体废物闭环监管体系。推动一批“无废社区”“无废学校”“无废商场”等“无废细胞”创建工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
15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镇雨水系统,加强城市防洪、排水防涝等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滞洪区、排涝渠道和泵站等防洪排涝体系。市住建局、城管局
16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5%以内。巩固提高中心市区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全面改造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强化分区计量管理,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市住建局、城管局
17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到2030年全国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全面推进市政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加快推进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破损管网修复,重点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公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鼓励污水处理厂采用高效低能耗设备,优化工艺流程,加强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探索污泥、污水等的资源化利用,巩固节水成果。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
18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全部城市实现照明数字化管理。加强城市照明规划、建设、运营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观照明能耗,限制夜景照明亮度,避免光污染。推进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智慧化改造,全面应用LED照明产品,推广单灯控制、分时分区控制等智慧照明控制技术。市住建局、文旅局、城管局
19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1%,城市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1.2公里/万人。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优化完善城市绿地布局,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持续深化“绿满泉城”行动,形成“山水园林、文化园林、百姓园林、门户廊道”生态空间格局,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增量提质,完善中心城区、老城区绿道网络建设。构筑水清岸绿堤美、可亲可游生态体系。市住建局、城管局
20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到2026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2%,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鼓励新建民用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并安装应用可再生能源系统。具备日照条件的居住建筑优先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其他居住建筑应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宾馆、医院、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形式热水系统。在沿江、邻河、近海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地表水热泵技术。结合电网承载力情况,推广屋顶光伏和发电玻璃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新型建筑示范建设,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盘活闲置屋顶资源,对屋顶资源较好的交通场站、大型商场、工业园区等建筑有序连片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市发改委、住建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1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90%;全电气化比例≥20%。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燃气替代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加强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推动智能微电网技术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市住建局,国网泉州供电公司
22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推广装配式钢结构体系、装配式装修体系、智能建造技术、绿色建材等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应用,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23到2030年,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比例力争达到50%。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鼓励采用装配式装修,推广应用整体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模块化部品。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新建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鼓励新建商品住房一次装修到位,推广菜单式全装修模式。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24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新建国有投融资的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项目全面实行装配式全装修。推动智能建造发展,积极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大力推行智慧工地管理,推广建筑机器人、建筑信息模型(BIM)、传感器网络、低功耗广域网、射频识别(RFID)及二维码识别等新技术集成应用。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监控重点能耗设备耗能,对多台同类设备实施群控管理。推广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工、精细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25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多于300吨/万平方米。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
26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收运利用设施,将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一布局,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积极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
27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到2026年,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技术改造,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节能门窗、陶瓷砖、卫生陶瓷等绿色建材应用。组织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整体卫浴、整体厨房、集成化墙板、标准化外窗等绿色建材产品应用。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鼓励建设项目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市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28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县城人口密度控制在0.6~1万人/平方公里。严控城镇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应急局
29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比值控制在0.6~0.8。县城建设应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合理布局,既要防止盲目进行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又要防止摊大饼式无序蔓延。
30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80米,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
31道路红线宽度不超过40米。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分布式布局,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
32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
33开展绿色低碳农村建设到203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8%以上。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合理确定排放标准,因地制宜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
34重点推进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区域有序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房建设中的应用。重点推进光照资源条件较好、可就地消纳的区域有序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市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附件2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分解表

序号县(市、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万㎡)
1鲤城区11.8
2丰泽区15.8
3洛江区15.8
4泉港区11.8
5石狮市15.8
6晋江市15.8
7南安市15.8
8惠安县11.8
9安溪县11.8
10永春县7.9
11德化县7.9
12泉州开发区3.9
13泉州台商投资区4.1
合计150.0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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