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府〔2025〕5号
各镇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广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和县委十四届第125次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发展改革局反映。
广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广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肇庆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以系统观念稳妥有序推进全县碳达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科学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统筹推进碳达峰行动和高质量发展,明确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和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全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宁生态建设,为广东省、肇庆市碳达峰工作提供重大支撑、作出广宁贡献。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肇庆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强化广宁县层面顶层设计,坚持全县一盘棋、各方统筹,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中长期规划一体推进。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施策,立足各镇街、各领域、各行业发展实际,合理制定目标任务,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深度降碳。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广宁县碳达峰行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进展,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20.5%,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升,为广宁县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步明显,在全社会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的目标,确保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坚决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锚定碳排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产业绿色提质增效行动、工业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农业农村碳达峰行动、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绿色市场体系建设行动、绿色经贸合作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试点示范创建行动等碳达峰十四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合理控制油气消费,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先立后破、整体统筹,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1.严格控制煤炭消费。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环境承载能力,禁止新建、扩建煤电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推动集中供热项目实施建设。持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进水泥、陶瓷、铝业及资源再生利用等重点用煤行业清洁排放改造。“十四五”期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期间煤炭消费逐步减少。
2.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油品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加快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油改气、油改电工程,持续提升终端燃油利用效率。控制“十四五”期间油品消费增速处于合理区间,推动油品消费总量在“十五五”期间实现达峰并稳中有降。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鼓励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提高天然气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动天然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3.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强全县统筹规划,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积极发展光伏发电。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多领域应用,支持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和古水镇绿美光伏示范镇项目,加强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资源利用,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结合我县土地、环境影响、电网消纳等方面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参照北市镇光伏长廊建设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在全县逐步推广建设光伏长廊,大力支持各镇街探索利用农村道路、人行步道、江河边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景区或空闲土地资源等建设光伏廊道。有序适度审慎发展符合环保条件的风电场项目,全力推进洲仔风电场项目、中广核礼和风电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木格、根竹垌、江屯、北市风电场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具备开工条件,实现并网发电。
4.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规划新增广宁220千伏变电站布点,推动“十四五”规划的110千伏、35千伏配网项目落地。优化完善供电主网,加快构建适应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并满足分布式能源“即插即用”要求的智能电网,强化电力调峰和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增强电力供给侧灵活调节能力,加快推进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具备开工条件的广宁长滩抽水蓄能项目提前启动,加快谋划推动洲仔小型抽水蓄能项目纳规和前期工作。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完善需求侧响应政策支持及补贴机制,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到2025年,需求侧尖峰负荷响应能力达3%-5%;到2030年,需求侧尖峰负荷响应能力达5%以上。
5.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谋划布局。加快布局新型储能产业,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因地制宜开展新型储能电站示范及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新能源+储能”项目建设,落实“新能源+储能”标准配置政策,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的陆上风电和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加强规划衔接,优化并网接入,鼓励和规范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及独立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项目示范应用和规模化推广。持续做好项目储备布局,积极推动肇庆广宁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落地。
(二)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
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不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全面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节能减污降碳增效对实现碳达峰的关键作用。
6.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切实发挥节能审查制度的源头把控作用。科学有序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探索建立碳预算管理体系,合理分解能耗强度及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探索区域节能工作机制,将节能工作与支柱产业和产业结构优化联动起来,推动区域能效水平综合提升。定期开展节能监察,严格监管重点用能单位的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7.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从政策规划、技术标准、数据统计及考核机制等层面探索构建协同控制框架体系。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和污染排放,在陶瓷、造纸、水泥等行业统筹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有序关停建成区老旧煤电机组。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试点和碳排放强度对标行动工作,鼓励企业采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8.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将“十四五”节能目标具体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强化节能形势分析工作及监测预警,严格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鼓励各类用户自愿消费绿色电力。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要在绿色电力消费方面发挥先行带头作用,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原则上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耗能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完善重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以能效领跑者和国际先进能效水平为参照,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全面开展节能诊断、节能审计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广利用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建立能耗双控预警调控机制,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9.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探索建立重点用能设备智能监测与控制系统,优化设备运行参数和管理措施,提升设备运行效率。落实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政策优惠,推动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等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严格执行节能审查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重点用能设备在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生命周期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产业绿色提质增效行动
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优先,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着力构建与资源禀赋相结合、生态功能相适应的绿色优质高效产业体系,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0.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重点布局高附加值、低消耗、低碳排放的重大产业项目。持续抓好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园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园区产业规模、效益。鼓励支持竹产业企业加强和中国林科院、浙江农林大学、国际竹藤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合作,着力引进大型创新型竹子加工企业,切实提升竹产业精深加工水平,推动竹子加工企业机械化数字化转型。加快古水太和园区转型升级,引导汇丰、富强等陶瓷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大力推进智慧园区建设。积极对接省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落地发展,结合广宁实际大力培育具有广宁特色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11.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制定绿色低碳产业招商目录清单,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绿色产业,积极培育低碳零碳负碳等新兴产业。着力构建全县“421”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加工、康养旅游与休闲竞技、绿色能源与新型储能、循环经济与新型材料4大产业。围绕竹纤维科创零碳产业定位,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广宁县“以竹代塑”发展实施方案》,加大以竹代塑项目招商力度,争取纳入国家“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争创“国家竹木产业园”。擦亮我县“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县”的金字招牌,将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成为大湾区资源循环利用特色产业园区,打造固废处理、畅通产业循环的特色引擎。
1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把新上“两高”项目审批关,要坚持把产业、环保、能耗等政策作为项目准入约束条件,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科学论证拟建项目,严格落实产业规划和政策,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尚未饱和的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以金属加工、建材、造纸等高能耗行业为重点,对标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全面开展节能诊断,推进生产线节能改造和绿色化升级。推动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分类处置,推动“两高”违规项目整改清零,引导企业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水平,倒逼高耗低效落后产业转型升级或退出。
(四)工业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
工业是产生碳排放的重要领域,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动金属加工、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助力工业领域整体有序达峰。
13.推动金属加工行业碳达峰。重点对接珠三角发达地区有色金属、铝制品和五金制品产业转移,以南方铝业、光电铝业、言铝铝业等生产加工企业为基础,引导企业在现有厂房、设备、生产工艺条件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开展技术改造。重点发展先进金属材料、高端金属制品、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大力研发和制造结构性金属制品、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带动金属加工业加快管理转型、市场转型与技术转型,借助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有利时机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着力推进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与金属制品业深度融合,实现传统制造向绿色智能制造转型。
1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在确保气源落实、价格可承受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推广应用电窑炉和喷雾塔燃煤替代工艺,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推进陶瓷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大力推动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升级改造,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深入推进生产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加快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推动建筑陶瓷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现代化升级,提高陶瓷产业经济和社会效益。到2030年,全县陶瓷行业达到国家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
15.推动造纸行业碳达峰。推动广宁县林浆纸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集中供热项目,以广宁县造纸产业集中地区为重点,发展循环经济,提升造纸行业集约化、高端化、绿色化水平。在确保气源落实、价格可承受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推动造纸行业工业锅炉“煤改气”,探索开展电气化改造,充分利用太阳能以及造纸废液废渣等生物质能源。推广节能工艺技术,推进造纸行业林浆纸一体化,鼓励纸制品开展碳足迹评价。
16.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建立数字技术赋能平台,利用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对工艺流程和设备进行绿色低碳升级改造。鼓励我县金属加工、陶瓷、造纸等传统产业实施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推动企业数字化应用,建立“平台+应用+生产性服务”的产业生态体系,实现集群内企业及上下游数据协同,促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推进智慧园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提升资源配置、工艺优化和过程控制等的智能化水平。推动建设企业碳排放监测大数据平台,汇集并分析碳排放数据,提升碳排放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未来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将保持增长趋势,要将绿色低碳要求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7.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建立县自然资源、发改、规划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衔接,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及产业布局。严格土地规划调整和修编工作,从严从紧管理土地,对不符合土地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和供地,确保已定重大项目和谋划项目的用地保障。科学限制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以及周边设施配套的科学引导。探索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等“韧性城市”建设,大力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和美丽乡村,增强城乡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18.提升建筑设计能效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制定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和引导农民自建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星级以上。
19.提高建筑绿色施工水平。推行绿色低碳施工,对施工过程进行动态管理,探索建立施工用能限额制度。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装配式项目试点示范。推广“禁实限粘”及新型墙体应用,纳入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监理监督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积极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形式,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品。推动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相结合,鼓励建设综合示范工程。加快开展绿色低碳建材产品认证,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进行再生利用,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提高可循环材料利用率,降低建筑材料消耗。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20.强化建筑节能管理水平。强化公共机构、大型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智能化管理水平,重点抓好机关、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管理。推进绿色物业管理,提升建筑物业管理整体技术水平。新建建筑实施绿色建筑公示,建立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对星级绿色建筑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提升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各类建筑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应根据国内外先进能效水平不断更新,严格淘汰低能效设备。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比2020年提升20%,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完成市下达指标。
21.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占比,逐步减少液化石油气等化石燃料在餐饮业、家庭炊事、生活热水等领域的使用。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技术,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电气化水平,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完善城乡居民用能基础设施,提升城乡居民用气普及率。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达到8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六)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交通运输是碳排放的重点领域之一,要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节能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处于合理区间。
2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发展绿色货运和现代物流,试点开展绿色货运示范车队。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和精细化水平,加强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监督管理,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体系。优化公共交通客运组织,有效提升城市公交机动化出行比例。提升慢行交通的设施供给与服务品质,加大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的建设力度,提高步行网络的连续性。开展绿色出行宣传,鼓励市民采用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23.推动交通运输装备节能低碳转型。推动电力、氢能、天然气、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的电动化替代。鼓励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推广新能源车辆运用,逐渐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交通运输设备。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占比,促进私家车电动化。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电动乘用车销售量力争达到乘用车新车销售量的30%以上,营运车辆、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10%、5%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达到峰值。
24.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能源充电设备布局规划,提升新能源车辆充电保障能力。推广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或治超站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加快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抢抓推动传统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推广各类智能终端在公路、铁路、邮政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应用,实现各种交通基本要素信息的汇聚、开放、共享、互认。推动监测设备与交通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感知水平。推广废旧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等材料回收利用,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与循环利用。
(七)农业农村碳达峰行动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加快农业农村用能方式转变,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能效水平,提高农业减排固碳能力。
25.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能效水平。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发展农业机械化。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建设农业大数据和广东智慧农机装备。优化配置肥料资源,合理调整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大力推广节水农业技术,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全面建成节水型农业体系。到2025年,水稻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
26.加快农业农村用能方式转变。持续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利用。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有序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农业节能降碳,推广节能低碳农业大棚、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灶具、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大力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到2025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9%。
27.强化农业减排固碳能力。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工程,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加强水肥管理,推广水稻间歇灌溉、节水灌溉、施用缓释肥等技术,控制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农业技术改进、种植模式调整,实行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等措施,持续提高土壤有机碳储量,推进农业减排固碳。
(八)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全面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助力实现碳排放达峰。
28.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加快三废资源化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再制造产业化发展。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通过产业政策调整和低碳技术推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29.推进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全面减少生活垃圾源头产生量。加快建立县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积极推进非常规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
30.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强化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积极引进和运用余热回收利用技术或设备,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开展工业固废回收和再利用工作,研究建立废旧物质回收点或中心,分类回收废旧包装材料、纸张、玻璃、塑料、金属和废旧纺织品。开展智能化园区管理建设,建立园区循环经济管理制度。推动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成为大湾区资源循环利用特色产业园区,打造固废处理、畅通产业循环的特色引擎。到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
(九)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森林等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3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衔接肇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与生态服务为首要任务,优先保护农业和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量,在确保生态安全前提下实现绿色发展。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3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国家公园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大力实施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重点工程。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落实低质低效林改造,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落实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开发利用配套最新政策,继续做好广宁竹海国家森林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工作,实施退化湿地恢复、退化草地修复,加强天然湿地保护与修复。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82%,森林蓄积量达到1216.08万立方米。
(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锚定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为实现碳达峰注入强大动能。
33.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战略机遇,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广佛肇城市群区位优势,深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以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加速经济新旧动能转换、激发社会发展活力为目标,构建创新体系、强化创新主体、优化创新环境、引育创新人才,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促进创新驱动市场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高质量行业政策供给,优化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支持政策。
34.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积极参与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大力引进大湾区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合作共建区域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吸引科研人才和科研项目落地广宁。结合竹文化积淀,发展特色竹制工艺品、竹制家具加工,积极引进先进科技人才、机构、企业,推动企业向深加工、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完善竹子研究所建设,充分发挥其人才引进、新技术研发作用,提高竹材品质。通过推动组建区域产业技术合作联盟,加强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与科技定制,积极主动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应用型科技合作,推动科技设施联通、创新平台互通、人才资源合理流通、智力资源科学利用。
35.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成果转化。鼓励广宁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外部优势力量,强化可再生能源、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等新能源技术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新技术的示范应用,加大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力度。创新“政研企村”互动合作机制,大力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到广宁农村开展科技转移转化服务活动,构建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通道。
(十一)绿色市场体系建设行动
36.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合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运行工作,加强对水泥、造纸、陶瓷等重点行业控排企业的数据监管,督促企业提升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管理能力。加强碳排放宣传培训、人才队伍等能力建设。依托丰富的林业碳汇资源,推进林业碳普惠项目。
37.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探索“生态+”发展模式,推进生态产业化,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推动生态要素向生产要素、生态财富向物质财富转变。探索建立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体系,开展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的生态价值核算,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探索构建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机制,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保护补偿、价值实现保障及推进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培育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绿色资源监测审计制度、生态保护考核机制,着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
(十二)绿色经贸合作行动
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区在低碳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省、市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大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出口。
38.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紧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航空港口发展机遇,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经贸合作。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制造和可再生能源等产业,积极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绿色经贸合作,推动绿色技术的转移和应用,尤其在环保技术、节能技术和可再生能源领域。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大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出口力度,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品国际贸易。
39.深化粤港澳低碳领域合作交流。抢抓“双区”建设等战略机遇,深入参与大湾区建设,为广宁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县区作出广宁贡献。积极参与与大湾区核心城市在生态农业、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碳标签、近零碳排放区示范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大湾区核心城市在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科学研究、绿色低碳技术、宣传引导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十三)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40.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在各类学校、园区、企业、社区等场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社交网络、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节能降碳知识和政策。组织好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鼓励市民广泛参与,增强社会公众的绿色低碳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41.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杜绝过度包装,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大力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
42.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重点国有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转变生产经营理念,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增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情况自查,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
43.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做到真学、真懂、真会、真用。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十四)试点示范创建行动
坚持全县统筹、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和关键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广宁经验。
44.探索绿色低碳试点示范。根据国家、省、肇庆市制定的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评价体系,支持企业、园区、社区、公共机构深入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近零碳/零碳企业、园区、社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推动金属加工、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制定中长期行动方案,鼓励示范推广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
三、政策保障
(一)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全县及分领域、分行业、分能源品种的能源统计和碳排放核算体系,定期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探索建立县级碳排放数据年报、快报制度。探索建设全县碳排放监测智慧云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实现对重点领域碳排放和森林碳汇的科学监测和管理。建立覆盖陆地生态系统的碳汇核算监测体系,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
(二)健全法律法规标准。根据肇庆市统一部署,加快清理地方现行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推动节约能源、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订。推动制定更加严格的产品能耗限额、建筑能耗限额、设备能效等级等指标。支持广宁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省内、国内能效和低碳标准制定修订。
(三)优化绿色金融体系。借鉴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丰富和完善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标准体系和产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充分发挥广宁县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的机遇,支持大湾区相关机构参与广宁县绿色低碳产业投资,拓展广宁县绿色项目融资渠道。
(四)完善财税价格信用政策。本级财政要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资金保障。积极引导财政预算内投资、社会资本向绿色低碳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等领域倾斜。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依托“信用广东”平台加强企业节能降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对各项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改革创新。广宁县各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发改部门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科学提出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肇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建立碳减排目标分解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年度碳达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按照国家、省和肇庆市有关规定对先进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部门及企业实行约谈提醒、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加强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碳达峰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考核。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重点行动 | 重点任务 | 主要责任单位 |
1 |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禁止新建、扩建煤电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推动集中供热项目实施建设。持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进水泥、陶瓷、铝业及资源再生利用等重点用煤行业清洁排放改造。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配合 |
2 | 保持油品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加快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油改气、油改电工程,持续提升终端燃油利用效率。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鼓励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提高天然气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动天然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 |
3 | 加强全县统筹规划,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积极发展光伏发电。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多领域应用,支持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和古水镇绿美光伏示范镇项目,加强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资源利用,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在全县逐步推广建设光伏长廊,大力支持各镇街探索利用农村道路、人行步道、江河边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景区或空闲土地资源等建设光伏廊道。全力推进洲仔风电场项目、中广核礼和风电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木格、根竹垌、江屯、北市风电场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具备开工条件,实现并网发电。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肇庆广宁供电局配合 | |
4 |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 规划新增广宁220千伏变电站布点,推动“十四五”规划的110千伏、35千伏配网项目落地。优化完善供电主网,加快构建适应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并满足分布式能源“即插即用”要求的智能电网,强化电力调峰和应急能力建设。增强电力供给侧灵活调节能力,加快推进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具备开工条件的广宁长滩抽水蓄能项目提前启动,加快谋划推动洲仔小型抽水蓄能项目纳规和前期工作。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完善需求侧响应政策支持及补贴机制,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 | 肇庆广宁供电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配合 |
5 | 加快布局新型储能产业,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因地制宜开展新型储能电站示范及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新能源+储能”项目建设。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的陆上风电和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加强规划衔接,优化并网接入,鼓励和规范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及独立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项目示范应用和规模化推广。持续做好项目储备布局,积极推动肇庆广宁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落地。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 |
6 | 二、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 | 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科学有序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探索建立碳预算管理体系,合理分解能耗强度及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探索区域节能工作机制,将节能工作与支柱产业和产业结构优化联动起来,推动区域能效水平综合提升。定期开展节能监察,严格监管重点用能单位的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配合 |
7 | 二、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 | 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从政策规划、技术标准、数据统计及考核机制等层面探索构建协同控制框架体系。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和污染排放,在陶瓷、造纸、水泥等行业统筹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有序关停建成区老旧煤电机组。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试点和碳排放强度对标行动工作,鼓励企业采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配合 |
8 | 将“十四五”节能目标具体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强化节能形势分析工作及监测预警,严格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鼓励各类用户自愿消费绿色电力。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要在绿色电力消费方面发挥先行带头作用,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原则上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耗能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完善重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以能效领跑者和国际先进能效水平为参照,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全面开展节能诊断、节能审计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广利用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建立能耗双控预警调控机制,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 |
9 | 探索建立重点用能设备智能监测与控制系统,优化设备运行参数和管理措施,提升设备运行效率。落实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政策优惠,推动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等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严格执行节能审查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重点用能设备在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生命周期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 |
10 | 三、产业绿色提质增效行动 | 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重点布局高附加值、低消耗、低碳排放的重大产业项目。持续抓好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园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园区产业规模、效益。鼓励支持竹产业企业加强和中国林科院、浙江农林大学、国际竹藤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合作,着力引进大型创新型竹子加工企业,切实提升竹产业精深加工水平,推动竹子加工企业机械化数字化转型。加快古水太和园区转型升级,引导汇丰、富强等陶瓷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大力推进智慧园区建设。积极对接省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落地发展,结合广宁实际大力培育具有广宁特色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局配合 |
11 | 制定绿色低碳产业招商目录清单,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绿色产业,积极培育低碳零碳负碳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加工、康养旅游与休闲竞技、绿色能源与新型储能、循环经济与新型材料4大产业。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广宁县“以竹代塑”发展实施方案》,加大以竹代塑项目招商力度,争取纳入国家“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争创“国家竹木产业园”。将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成为大湾区资源循环利用特色产业园区,打造固废处理、畅通产业循环的特色引擎。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县投资促进中心配合 | |
12 | 严把新上“两高”项目审批关,要坚持把产业、环保、能耗等政策作为项目准入约束条件,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科学论证拟建项目,严格落实产业规划和政策,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尚未饱和的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以金属加工、建材、造纸等高能耗行业为重点,对标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全面开展节能诊断,推进生产线节能改造和绿色化升级。推动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分类处置,推动“两高”违规项目整改清零,引导企业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水平,倒逼高耗低效落后产业转型升级或退出。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配合 | |
13 | 四、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 重点对接珠三角发达地区有色金属、铝制品和五金制品产业转移,引导企业在现有厂房、设备、生产工艺条件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开展技术改造。重点发展先进金属材料、高端金属制品、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大力研发和制造结构性金属制品、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着力推进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与金属制品业深度融合,实现传统制造向绿色智能制造转型。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投资促进中心配合 |
14 | 科学有序推广应用电窑炉和喷雾塔燃煤替代工艺,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推进陶瓷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大力推动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升级改造,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深入推进生产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加快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推动建筑陶瓷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现代化升级,提高陶瓷产业经济和社会效益。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县城管局配合 | |
15 | 推动广宁县林浆纸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集中供热项目,以广宁县造纸产业集中地区为重点,发展循环经济,提升造纸行业集约化、高端化、绿色化水平。科学有序推动造纸行业工业锅炉“煤改气”,探索开展电气化改造,充分利用太阳能以及造纸废液废渣等生物质能源。推广节能工艺技术,推进造纸行业林浆纸一体化,鼓励纸制品开展碳足迹评价。 |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 |
16 | 鼓励企业建立数字技术赋能平台,利用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对工艺流程和设备进行绿色低碳升级改造。鼓励我县金属加工、陶瓷、造纸等传统产业实施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推动企业数字化应用,建立“平台+应用+生产性服务”的产业生态体系。推进智慧园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提升资源配置、工艺优化和过程控制等的智能化水平。推动建设企业碳排放监测大数据平台,汇集并分析碳排放数据,提升碳排放管理信息化水平。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 |
17 | 五、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 推动建立县自然资源、发改、规划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衔接,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及产业布局。严格土地规划调整和修编工作,从严从紧管理土地,对不符合土地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和供地,确保已定重大项目和谋划项目的用地保障。科学限制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以及周边设施配套的科学引导。探索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等“韧性城市”建设,大力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和美丽乡村,增强城乡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
18 | 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和引导农民自建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配合 | |
19 | 推行绿色低碳施工,对施工过程进行动态管理,探索建立施工用能限额制度。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装配式项目试点示范。推广“禁实限粘”及新型墙体应用,纳入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监理监督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积极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形式,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品。推动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相结合,鼓励建设综合示范工程。加快开展绿色低碳建材产品认证,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进行再生利用,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提高可循环材料利用率,降低建筑材料消耗。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配合 | |
20 | 五、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 强化公共机构、大型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智能化管理水平,重点抓好机关、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管理。推进绿色物业管理,提升建筑物业管理整体技术水平。新建建筑实施绿色建筑公示,建立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对星级绿色建筑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提升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各类建筑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应根据国内外先进能效水平不断更新,严格淘汰低能效设备。 | 肇庆广宁供电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配合 |
21 | 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占比,逐步减少液化石油气等化石燃料在餐饮业、家庭炊事、生活热水等领域的使用。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技术,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电气化水平,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完善城乡居民用能基础设施,提升城乡居民用气普及率。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城管局配合 | |
22 | 六、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发展绿色货运和现代物流,试点开展绿色货运示范车队。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和精细化水平,加强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监督管理,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体系。优化公共交通客运组织,有效提升城市公交机动化出行比例。提升慢行交通的设施供给与服务品质,加大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的建设力度,提高步行网络的连续性。开展绿色出行宣传,鼓励市民采用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城管局配合 |
23 | 推动电力、氢能、天然气、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的电动化替代。鼓励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推广新能源车辆运用,逐渐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交通运输设备。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占比,促进私家车电动化。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 |
24 | 六、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 加强新能源充电设备布局规划,提升新能源车辆充电保障能力。推广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或治超站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加快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抢抓推动传统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推广各类智能终端在公路、铁路、邮政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应用,实现各种交通基本要素信息的汇聚、开放、共享、互认。推动监测设备与交通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感知水平。推广废旧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等材料回收利用,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与循环利用。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邮政业安全中心配合 |
25 | 七、农业农村碳达峰行动 |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发展农业机械化。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建设农业大数据和广东智慧农机装备。优化配置肥料资源,合理调整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大力推广节水农业技术,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全面建成节水型农业体系。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
26 | 持续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利用。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有序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农业节能降碳,推广节能低碳农业大棚、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灶具、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大力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肇庆广宁供电局配合 | |
27 | 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工程,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加强水肥管理,推广水稻间歇灌溉、节水灌溉、施用缓释肥等技术,控制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农业技术改进、种植模式调整,实行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等措施,持续提高土壤有机碳储量,推进农业减排固碳。 |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配合 | |
28 | 八、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行动 | 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加快三废资源化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再制造产业化发展。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通过产业政策调整和低碳技术推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配合 |
29 |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全面减少生活垃圾源头产生量。加快建立县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积极推进非常规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城管局配合 | |
30 | 强化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积极引进和运用余热回收利用技术或设备,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开展工业固废回收和再利用工作,研究建立废旧物质回收点或中心,分类回收废旧包装材料、纸张、玻璃、塑料、金属和废旧纺织品。开展智能化园区管理建设,建立园区循环经济管理制度。推动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成为大湾区资源循环利用特色产业园区,打造固废处理、畅通产业循环的特色引擎。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企业服务中心(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配合 | |
31 | 九、碳汇能力提升行动 | 衔接肇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与生态服务为首要任务,优先保护农业和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量,在确保生态安全前提下实现绿色发展。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
32 | 加强国家公园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大力实施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重点工程。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落实低质低效林改造,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落实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开发利用配套最新政策,继续做好广宁竹海国家森林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工作,实施退化湿地恢复、退化草地修复,加强天然湿地保护与修复。 | 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牵头 | |
33 | 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 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战略机遇,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广佛肇城市群区位优势,深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以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加速经济新旧动能转换、激发社会发展活力为目标,构建创新体系、强化创新主体、优化创新环境、引育创新人才,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促进创新驱动市场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高质量行业政策供给,优化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支持政策。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
34 | 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 积极参与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大力引进大湾区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合作共建区域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吸引科研人才和科研项目落地广宁。结合竹文化积淀,发展特色竹制工艺品、竹制家具加工,积极引进先进科技人才、机构、企业,推动企业向深加工、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完善竹子研究所建设,充分发挥其人才引进、新技术研发作用,提高竹材品质。通过推动组建区域产业技术合作联盟,加强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与科技定制,积极主动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应用型科技合作,推动科技设施联通、创新平台互通、人才资源合理流通、智力资源科学利用。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配合 |
35 | 鼓励广宁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外部优势力量,强化可再生能源、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等新能源技术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新技术的示范应用,加大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力度。创新“政研企村”互动合作机制,大力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到广宁农村开展科技转移转化服务活动,构建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通道。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 |
36 | 十一、绿色市场体系建设行动 | 配合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运行工作,加强对水泥、造纸、陶瓷等重点行业控排企业的数据监管,督促企业提升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管理能力。加强碳排放宣传培训、人才队伍等能力建设。依托丰富的林业碳汇资源,推进林业碳普惠项目。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配合 |
37 | 十一、绿色市场体系建设行动 | 积极探索“生态+”发展模式,推进生态产业化,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推动生态要素向生产要素、生态财富向物质财富转变。探索建立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体系,开展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的生态价值核算,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探索构建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机制,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保护补偿、价值实现保障及推进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培育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绿色资源监测审计制度、生态保护考核机制,着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配合 |
38 | 十二、绿色经贸合作行动 | 紧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航空港口发展机遇,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经贸合作。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制造和可再生能源等产业,积极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绿色经贸合作,推动绿色技术的转移和应用,尤其在环保技术、节能技术和可再生能源领域。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大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出口力度,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品国际贸易。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
39 | 抢抓“双区”建设等战略机遇,深入参与大湾区建设,为广宁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县区作出广宁贡献。积极参与与大湾区核心城市在生态农业、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碳标签、近零碳排放区示范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大湾区核心城市在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科学研究、绿色低碳技术、宣传引导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 |
40 | 十三、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 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在各类学校、园区、企业、社区等场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社交网络、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节能降碳知识和政策。组织好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鼓励市民广泛参与,增强社会公众的绿色低碳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配合 |
41 | 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杜绝过度包装,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大力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配合 | |
42 | 推动重点国有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转变生产经营理念,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增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情况自查,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 |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 | |
43 |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做到真学、真懂、真会、真用。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 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委党校、各镇(街)配合 | |
44 | 十四、试点示范创建行动 | 根据国家、省、肇庆市制定的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评价体系,支持企业、园区、社区、公共机构深入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近零碳/零碳企业、园区、社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推动金属加工、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制定中长期行动方案,鼓励示范推广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 |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配合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