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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交通运输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交通运输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交发〔2023〕386 号

盟直相关部门:

按照《阿拉善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编制完成阿拉善盟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盟交通运输局制定了《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2日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科学有序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工作,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全面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动力交通工具,加快建设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

到2025年,阿拉善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交通运输碳排放统计监测、评估考核体系基本建立,当年新增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20%左右,营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5%。到2030年,全盟基本形成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当年新增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交通用能低碳多元发展

1.加快普及电动汽车,逐步扩大新能源车和燃油车辆使用成本梯度。出台新能源车辆充电优惠电价、路权优先、停车优先等激励政策。到2025年,全盟新能源车辆保有量力争达到900辆,全盟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城市物流配送(含邮政快递)车辆、城市公交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力争达到30%、30%、 80%。(盟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电业局)

2.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中重型卡车中的应用。制定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重卡推广计划,推进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应用一体化规模产业化发展。到2025年,阿拉善左旗、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增和更新中重型卡车清洁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30%。(盟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3.推动铁路装备升级,稳步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实施铁路减污降碳工程,逐步推进老旧铁路机车和铁路装备的整治更新。(盟发改委)

4.推进交通枢纽场站机械和作业车辆新能源化。到2030年,除消防、救护等应急保障外,具备条件的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内部车辆装备和场内作业机械等总体完成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更新替代。(盟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邮政管理局)

(二)持续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

5.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提高车辆能效水平。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强化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属地检测监管,倒逼老旧车辆淘汰。(盟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6.提升民航能源利用效率。配合优化动力、航线航班、飞行操纵和减重配载技术等,提高航空运输效率和机场运行效率。(盟发展改革委)

(三)促进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

7.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钢铁、煤炭、电力等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矿区、工业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规划建设:到2025年,150 万吨以上矿区、工业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及覆盖比例力争达到85%。(盟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

8.提高铁路货运量占比。在货运价格调整权限范围内,根据公铁运输费用比价关系,适时研究制定促进公转铁铁路货运价格调整方案,推进铁路货运整体价格下降,提高铁路货运市场份额,到2025年,全盟铁路运输占全方式货运量的比例达到58%。(盟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外事办)

9.规范公路货物运输,遏制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强化源头环节货物装载监管,严格落实重点卡口和重点道路执法检查,遏制货运车辆超标超限超载。(盟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

(四)推广高效运输组织模式

10.加快发展以铁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加快铁路物流基地、铁路集装箱办理站、航空转运中心、快递物流园区等多式联运枢纽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发展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等运输方式,创新无人运输跨境通关模式,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推动多式联运提质增效。利用北斗卫星系统推进全程运输可监测、可追溯,到2025年,基本实现北斗系统在重点营运车辆全覆盖。(盟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外事办、邮政管理局)

11.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街接,推进绿色货运、多式联运等高效远输方式,充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快形成以现代化 口岸开放为主体、网络货远、甩挂运输为两翼、以城乡配送、农村物流为补充的货运物流体系,实现货运高效街接,建立 “集约高效、服务规范、低碳环保”的绿色物流体系。(盟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外事办、大数据中心、阿拉善盟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12.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探索应用无人车、无人机等智慧物流新模式,提升配送集约化水平。加快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商贸物流企业和货运配送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加快完善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支持农村物流企业与客货运站联合共建站点,打通农村牧区物流“最后一公里”,促进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等资源整合,发展新型农村物流模式,到2023年,建制村快递服务通达率95%以上,到2025年,全盟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盟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局、公安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3.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促进农村电商、邮政快递、物流设施资源共建共享和配送网点共用。优化调整城区和城乡公交线路,推进城镇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25年,城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9%,城镇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20%;全盟绿色能源公交车辆新增或更替比例达100%。(盟发改委、交通局、大数据中心、商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邮政管理局)

14.持续推广绿色装备应用。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引导企业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提升车辆清洁化、专业化水平;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等处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沽化车辆等绿色交通装备。加大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旗建设,推动建设充电站、充换站及配套设施,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等各类新建公共充电桩数量应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加快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提高铁路货运比例,推行公铁联运,提升运输组织效率。全力保障巴彦浩特至银川铁路建设,加快推进乌海西至吉兰泰铁路扩能改造、酒泉至额济纳铁路、乌力吉口岸至中卫南下通道铁路等项目建设,开展阿右旗至红沙岗铁路等项目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推进阿左旗、阿右旗、额济纳旗通勤机场升级支线机场和乌力吉口岸通用机场建设。(盟交通局、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邮政管理局、能源局)

15.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站、客货枢纽、加油站配套建设充电桩、换电站、加气站、加氢站。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温拌沥青低碳铺路技术、节能灯具等节能技术和产品。落实绿色公路建设要求,推进绿色服务区建设运营,在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试点开展风光互补方式供电改造。(盟交通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住建局、能源局,高新区)

16.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改善绿色出行环境,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科学增加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完善城区慢行交通系统,构建安全、连续和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合理引导、规范共享单车(电单车)、共享汽车等健康发展,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发展改革委、盟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

(六)强化交通网络设施对低碳发展有效支撑

17.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养护全过程。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节能设计,推广智能通风、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的施工和养护装备机械新能源化,到2025年,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盟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阿拉善盟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8.优化路网结构,提升公路通行效率。推进干线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建设或改建待贯通路段和不达标路段,扎实提升公路网通达水平。到2025年,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普通国道待贯通路基本消除,到2030年,公路通行效率显著提升。(盟交通运输局)

19.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材料,推动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材料、工艺在交通基础设施上的应用,有序推行废旧沥青路面、钢材、水泥、混凝土等材料深度再生和循环利用技术。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支持粉煤灰、冶炼渣等大宗固废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到2025年,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到2030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全面采用节能环保低碳材料和工艺。(盟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内蒙古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分公司、阿拉善盟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推动光伏发电与交通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分区域构建分布式光伏交通能源系统,新建公路场站、铁路场站、民用运输机场、物流枢纽、仓储分拣设施等按照“能设尽设”原则增设光伏设施。鼓励光伏发电、储能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配电网融合发展。力争到2030年,新建交通枢纽场站屋顶的关服安装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60%。(盟能源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草委、邮政管理局、内蒙古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分公司、阿拉善盟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电业局)

(七)加快构建充换电、加气、加氢基础设施体系

21.加快城际充换电、加气、加氢基础设施布局。新改建服务区、客货运枢纽同步建设或预留充换电、加气基础设施,已建服务区、客货运枢纽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充换电、加气基础设施改扩建。鼓励支持运用氢能重卡、矿卡和加氢站一体化建设运营模式,推动加氢站连点成线、连线成网。到2025年,全盟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盟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能源局、工信局、发展改革委、电业局、阿拉善盟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推进城市充换电、加气、加氢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现有各类建筑物停车场、公交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和加油站等场所与充换电、加气、加氢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电业局)

(八)加快发展智能交通

23.推动网络货运绿色高效发展。规范网络货运平台持续健康发展,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推动企业间物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降低车辆空驶率、空载率。(盟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大数据中心)

24.加强城市缓堵治理。加强交通管理政策研究,明确不同交通出行方式的功能定位、载具装备模式、路权保障及管理体制机制。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提升城市交通环境及运行效率。优化完善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和交通出行诱导系统,科学合理、智能灵活调整红绿灯配时。(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开展低碳交通科技攻关

25.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加强低碳高效交通装备的研发、生产与示范应用,促进低碳技术创新要素向交通产业和企业聚集,培育壮大新兴低碳交通产业。(盟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

26.加快节能降碳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加大低碳节能交通材料、充换电和加氢基础设施布局、近零碳服务区建设、交通基础设施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遴选技术成熟度高、经济性良好、降碳效果显著的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研究发布全盟交通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加强交通运输物流领域节能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盟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能源局、科学技术局)

(十)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

27.加强交通领域能耗统计和能源计量。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能耗统计和能源计量体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盟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

28.健全交通领域碳排放统计监测系统。推进交通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参与研究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统计方法和核算规则,加强碳排放基础统计核算。(盟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大数据中心)

(十一)完善财税和金融政策

29.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减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优惠政策,引导低碳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以及交通新能源、清洁能源和新技术等加速推广应用。(盟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税局)

30.积极争取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低碳转型项目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交通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盟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金融办、阿拉善银保监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旗区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安,对照目标任务细化落实举措,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盟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作统筹和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向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落实情况。鼓励各旗区积极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试点示范,率先推进低碳多元替代及配套设施改造升级。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土地、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的保障力度,稳步有序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工作,切实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盟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用能多元化供应保障方案。盟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等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降费政策,加强交通运输领域降费政策研究,有效降低物流成本。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旗区各部门要组织开展绿色低

碳交通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结合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绿色低碳交通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大力培育绿色出行文化。

来源: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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