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汉寿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汉寿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发〔2024〕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汉寿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寿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汉寿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及省、市工作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依据《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常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碳达峰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汉寿县经济转型发展。以实现碳排放达峰任务倒逼低碳转型为目标,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加快建设产业低碳行动、能源低碳行动、生活低碳行动、生态降碳行动为重点,着力实施“强工稳农、活旅靓城”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双区牵引、六轮驱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
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完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约束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绿色生活等领域全面吸引市场主体参与,让市场成为低碳发展的主要力量。
2.转型发展与结构优化相结合
抢抓发展机遇,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和节能降耗,加快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大力优化用能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持续提升,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明显提高。
3.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加强规划引领,在产业、能源、交通、建筑、生活等全面部署和推进低碳建设工作。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抓工业转型、能源消费转换、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重点领域,如期完成汉寿县碳峰值排放目标和低碳发展。
4.技术创新与对外合作相结合
既要加快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和技术创新,以政策手段倒逼节能降耗,以技术创新主动提升能效水平,又要加快引进发达地区、沿海城市低碳发展的先进理念、经验和技术、解决方案,促进低碳发展工作。
5.顶层设计与全民参与相结合
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实施,由上至下、由点到片地动员全民,强化低碳消费理念和个体责任,形成全民低碳的社会风貌。强化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低碳发展的责任义务,构建合作开放的工作体系,形成共同推动低碳发展的合力。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持续提升,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3%左右,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5万千瓦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定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以低碳发展驱动经济更加繁荣、生态环境更加良好、人民生活更有品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均完成省定目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优化调整煤炭消费结构。在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础上,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引导水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减煤降碳,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提升煤炭利用效率,鼓励用煤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能源替代、产能整合,逐步淘汰分散燃煤设施。因地制宜推行热电联产“一区一热源”等园区集中供能模式。创新煤炭监管方式,建立全县煤炭消费数据库,精准、动态监测全县煤炭消费,逐步建立煤炭全过程管理和清洁利用体系。(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支持在工业园区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深入挖掘风能潜力,加快风电利用论证规划,推进山地风资源开发和风电场建设。加大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发电接入配套线路改造,升级接入口、变电站及储能体系。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重点支持36MW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50万千瓦。到2030年,风电累计装机达到50万千瓦,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00万千瓦。(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持续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推进生物柴油等替代传统燃油。加强居民生活用气保障,开展全县天然气改造和城乡一体化天然气配套工作,推进场站的标准化建设和全县供应站的改造升级达标,扩充储气调峰设施,提高天然气管网覆盖率,重点向西湖垸四个乡镇及蒋家嘴镇、军山铺镇、毛家滩乡等乡镇延伸。(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利用各类电源互补互济特性,构建多元绿色低碳电源供应结构,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高效衔接新能源与电网建设,开展农村绿色智能微电网建设,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积极推进“新能源+储能”和多能互补模式,增强新能源发电消纳能力。(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县供电公司)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鼓励企业提升能源管理信息自动化水平,建立能源管理中心。综合评价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水平,遏止用能和碳排放绩效水平落后于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开工建设。落实湖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及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通过设备改造、整体优化等技术措施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强化职能部门的节能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执法“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依法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以能效水平提升为重点,全面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能效二级以上水平,鼓励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加强重点用能设备审查和日常监管。(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5G基站、数据中心等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积极采用自然冷源、直流供电、余热利用、智能化控制等绿色低碳技术。推进既有高耗能新型基础设施绿色节能改造,对标国内先进水平,逐步提升新上数据中心能效准入标准。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率普遍不超过1.3。(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县数据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力度。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协同增效,基于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征,统筹推进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控制,优化水、气、土、固废等重点要素环境治理领域协同控制。探索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建立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利用好“三线一单”在环境和低碳准入、园区绿色低碳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县高新区、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进制造业主要耗能产业实施提质改造的专项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实施能效提升行动,推进企业能效对标达标,力争全面达到国家高耗能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大力推动工业行业绿色转型,全面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发展绿色园区,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耦合,实现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开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标准体系评价和推荐工作。推动工业经济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方向转变,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竞争力强的新型工业产业体系。(县高新区、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推动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挥能耗、环保、质量等指标作用,引导能耗高、排放大的低效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推广节能技术设备,逐步提高建材生产中电力、天然气使用比例。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水泥混合材料。推进行业燃料替代利用水平,加快清洁绿色能源应用,逐步提高电力、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生产、认证和应用推广。(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化工行业间耦合发展,着力发展清洁生产绿色制造,推动行业智能制造水平提升,培育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降低单位产品能源消费量。鼓励企业节能升级改造,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合理控制新增原料用煤,适度增加油气用量,鼓励以电力、天然气代替煤炭作为燃料。促进化工与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加强化工副产品高效利用,推动物料循环利用,打造高端、精细化、高附加值和低污染的绿色精细化工产业。(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间。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提高城乡建筑品质。加快推广绿色建造方式,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完善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模式,提升城乡建筑品质。到2025年,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等级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100%。到2030年,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建筑节能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提高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力度,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老旧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进低碳物业管理模式,鼓励创建绿色社区。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推动新建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大型公共机构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城乡建设用能结构。提升城乡建设领域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逐步推进采暖、供冷、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强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建设力度。在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推广使用太阳能照明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建筑和小区安装太阳能供热系统。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低碳绿色农村。合理布局乡村建设,顺应地形地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脉络,提升乡村生态和环境质量。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建造方式,优化房屋防潮、隔热、遮阳、通风性能。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电动农用车辆、节能农机等。推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研发,加快清洁能源交通工具推广示范行动。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积极采用混合动力汽车、替代燃料车等节能环保型营运车辆以及绿色船舶、新能源动力船等节能环保型营运船舶。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提升货运效率,促进燃油客货运交通智能化,提升燃油利用效率。新增及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线路的执法执勤、通勤等公务用车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国资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体系。建设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体系,推进共享交通建设,完善公交、客运出租汽车智能调度系统建设,提升公共出行比重。加快城乡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高多式联运比例。推进城市物流配送服务模式创新,加快形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标准化周转箱等物流单元循环共用,推动“互联网+货运物流”高效发展。到2025年,全县绿色低碳出行比例不低于70%,到2030年,不低于80%。(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邮政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低碳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标准化、智能化、工业化建造,强化永临结合施工,推进建养一体化,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广交通基础设施废旧材料、设施设备、施工材料等综合利用,鼓励废旧轮胎、工业固废、建筑废弃物在交通建设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在交通枢纽和专用车辆停车场建设光伏、储能、充电桩一体化系统。建设城市智能交通控制系统,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畅通物流信息链,加强社会物流活动全程监测预警、实时跟踪查询,提升运输效率。到2025年,县城区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国省干线充电站间隔少于50公里,全县充电设施保有量达到2580个以上,重点公共设施和场所充电桩全覆盖,满足全县电动汽车出行和县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绿色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1.推进园区循环发展。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加快高新区循环化改造,积极引进循环经济和资源再生项目,建立园区上下游企业间的循环经济链,促进废物综合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重点在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园区主导产业,推进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循环式生产和废物循环利用。(县高新区、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设施用地保障,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大力推广“互联网+”资源回收利用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分类回收融合发展,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规范再利用、回收拆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完善覆盖全县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到2025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比例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6%。(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快建立覆盖全县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加大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积极推广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采用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分步实施,逐步扩大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到2025年,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达到60%左右,到2030年,达到65%左右。(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环卫所、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机制,加快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处置中心和各乡镇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支持农户发展种养有机结合,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推进粪肥还田利用。加快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利用能力。推动普及标准地膜,加强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推进废旧农膜机械化捡拾和专业化回收,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推广普及绿色低碳技术。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强化政策引导,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绿色低碳领域创新与投资。聚焦新能源与储能、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新型电力系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态系统修复与增汇等领域,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创新带头作用,通过构建产业创新链、新型产业研究院等形式,引导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全行业企业创新转型发展。(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开展技术协同攻关,大力构建孵化器——产业化基地的创新创业全过程支撑链,实施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创业培训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打造以企业孵化器为重点的平台支撑体系。支持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设研发平台,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形成企业研发机构的梯度培育机制。按照“两型”产品政府采购标准体系,提高绿色低碳产品、技术和服务的政府采购份额。(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巩固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积极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以“绿化龙阳”三年绿色行动为抓手,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创新义务植树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乡村绿化美化,大力加强防护绿地的建设,保证城市重点交通基础设施两厢绿带建设,推进环城绿带生态圈闭合成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林业碳汇项目交易。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3.91%以上,到2030年,稳定在14.01%以上。(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稳步提升农田湿地碳汇。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动耕地恢复、耕地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广农业智慧技术、生态技术、增汇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普及节能低耗智能化农业装备,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积极开展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生物多样性和人类活动的监测,加强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科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加强低碳宣传教育。开展全民节能低碳教育,加强资源能源环境国情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简约适度、遏制浪费的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理念深入人心。鼓励居民购买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等节能低碳产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精装修商品住房等。创新绿色低碳教育形式,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宣传节点为契机,组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教育活动,持续开展节水、节电、节粮、垃圾分类、校园绿化等生活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观念,自觉践行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各项要求。(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县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实施绿色采购和绿色办公,提高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认证产品使用范围。支持重点用能企业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研究减排路径,积极采用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发挥节能、环保、循环经济领域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作用,督促相关企业履行绿色低碳发展社会责任。(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尽快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推进落实双碳政策标准。积极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和省、市相关规定,持续推进清理本地区与碳达峰碳中和规定不符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国、省支持环境保护、促进低碳发展等系列政策。配合做好重点行业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绿色低碳产品等相关标准制(修)订等标准化工作。(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落实财税价格支持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省、市相关规定,积极推动落实对碳达峰重大项目、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点企业以及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本地区社会资金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投资。积极支持碳达峰的政府采购标准体系,落实国家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等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对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燃煤发电基准价上浮20%限制,推动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执行更严格的差别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落实绿色金融政策。积极推进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和省、市关于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推进本地区金融机构以绿色交易市场机制为基础开发金融产品,发展绿色低碳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鼓励绿色贷款规模与各项贷款余额适度同步增长,不断提升绿色信贷在全部贷款中的比例。在碳排放信息披露、气候投融资等方面积极改革创新,利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动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推动引导资本市场加大绿色低碳领域投资力度。推动建立本地区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库,挖掘高质量的低碳项目,不对违规“两高”项目提供信贷资金等金融支持。(县政府办、金融监管局汉寿支局、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动办>)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根据汉寿县碳达峰方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和落实。县政府将定期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国家和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将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三)强化风险管控。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构建多部门快速联动、各类应急物资高效调度的应急保障体系,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防止过度反应,确保安全降碳。
附件:
重大支撑项目
序号 | 工程项目 | 建 设 内 容 |
1 | 绿色制造水平提升项目 | 在化工、医药等重点耗能行业加强节能环保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推动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改造,大力引进、开发和应用节能降耗信息技术,改进生产流程和工艺,降低单位产出能耗。加快高新区循环化改造,积极引进循环经济和资源再生项目,建立园区上下游企业间的循环经济链,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加大以循环经济模式改造传统产业力度,重点在农产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推进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循环式生产和废物循环利用。 |
2 | 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 与湖南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建立科技研究、试验、示范、推广基地。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建设工程,提升农业科技应用软件和硬件水平,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重点建设水产育苗繁育基地、种猪繁育中心、中华鳖种质资源场、西洞庭湖水生野生渔业资源保护中心。实施“育繁推一体化”(种子育苗)骨干种业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优质育种企业。建设农业物联网信息化平台,推进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服务主体,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
3 | 小型餐饮业节能改造项目 | 引导县城内餐饮经营户转变经营方式,大力推行餐饮经营户煤改气、煤改电,实施财政补贴政策,联合国网汉寿县供电公司,对县城餐饮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用能情况和改造意愿,积极宣传绿色能源知识,按照“全覆盖、无死角”要求,强化隐患整改,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做好气源保障、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等工作,确保广大用户改得放心、用得舒心,推广“全电厨房”,全力支持有改造空间、改造意愿的餐饮店完成全电改造,实现燃煤全替代。 |
4 | 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加快实施新一轮老旧小区、老旧工业园区厂房及职工宿舍供电线路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全面气化”,加快推进城乡天然气管网铺设工程。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建设居民区太阳能热水、地(水)源热泵集中供冷供热工程。推广高能效、节能生活器具如冰箱、空调、热水器、燃气炉灶等设备。支持建设屋顶光伏发电工程,实施太阳能热水器下乡工程,推广以太阳能路灯等节能灯具应用为主的农村公路绿色照明工程。 |
5 | 农村能源清洁替代项目 | 开展农村能源清洁低碳工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加快提高清洁能源供暖比重,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创新农村供气技术,同时加强建设运营成本控制,降低成本。管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石油气(LPG)等多气并举,发展“农村微管网+LPG小型储罐”等分布式供气模式。研究制定推进农村煤改气采购价格政策落地的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着力解决农村煤改气购销价格倒挂问题,鼓励企业开展农村地区煤改气工程技术模式创新,并给予相关扶持政策。 |
6 |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 | 推动一批有影响、示范作用明显的新能源利用项目建设,实现新能源利用规模和水平的双提升,重点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生物质燃料、地源热泵(浅层地热能)、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设施等应用工程,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和水平。 |
7 | 重点行业能效提升项目 | 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提高企业能源管理信息自动化水平。对年综合能耗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监管。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全过程管理,促进节能工作标准化、系统化、制度化和专业化。强化职能部门节能监管,在投资、财税、金融、价格等多领域形成约束合力。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产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考核制度,探索建立能源审计、能耗公示、能耗定额管理等制度。 |
8 | 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项目 | 紧抓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机遇,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交通工具的推广使用,加快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CNG汽车加气站LNG加气站。推广电动出租车及电动私家车,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完善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等共享交通城区覆盖,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 |
9 | 绿色建筑推广项目 | 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建设项目按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并取得标识,并对取得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建设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发展低能耗建筑,建设一批低能耗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鼓励新建建筑采用地源热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
10 | 已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 支持既有公共建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进行规模节能改造,支持既有居住建筑结合旧城改造和社区综合整治等实施以建筑门窗、建筑外遮阳为重点的节能改造技术。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全面开展绿色照明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示范性推广光伏发电站项目。 |
11 | “六大森林”建设项目 | 以“绿化龙阳”三年绿色行动为抓手,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不断巩固、稳定生态资源总量,有效拓展生态空间。重点推进省级生态廊道、重点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国家储备林、林业碳汇发展、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及森林抚育、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大幅度提升生态资源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大力实施山地、坡耕地、城市、乡村、通道、沿江湖(河)“六大森林”建设,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
12 | 湿地保护及修复项目 | 通过实施水系连通、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岸坡生态整治加固,规范河道、湖库湿地底泥处置。重点推进西洞庭湖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西洞庭湖禁捕退捕后续管理工程、26处湖泊岸线修复及生态修复、大中型泵站调蓄河湖、进水渠系生态修复、水土保持规划、息风湖湿地公园保护修复及片区水环境治理和小微湿地保护与建设等项目。探索湿地生态资源保护性开发,充分挖掘河湖湿地文化与水文化,推进西湖灌区和岩马灌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积极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 |
13 | 公园城市建设项目 | 根据《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中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测评指标,加大城市园林建设资金投入,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在以公园绿地建设为重点的基础上,依据新修编的绿地系统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开展各类绿地建设。大力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提升单位社区的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景观效果。实施汉寿县出入城口绿化提质工程,突出景观效果。 |
14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 | 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大力推进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发电、城市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分类收集、禽畜粪便综合利用、林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工程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最大限度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