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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仙桃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仙桃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仙桃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仙政发〔20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湖旅游度假区,市政府各部门:

《仙桃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仙桃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仙桃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促进碳中和,结合仙桃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整体谋划、节约优先、先立后破、创新驱动、底线思维原则,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力争到2025年,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耗强度下降、碳排放强度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39%,森林蓄积量达到48.46万立方米;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碳排放强度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64%,森林蓄积量达到54.83万立方米,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强化节能降碳增效和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持续提升碳汇能力、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八项任务,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集约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一)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坚定不移推进能源革命,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区域,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及生物质天然气。进一步加大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发展“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风力发电项目,大力支持在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区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公司)

2. 提高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水平。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十四五”时期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纳入省级规划的华润仙桃电厂煤电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鼓励开展生物质与燃煤耦合发电,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坚决打击已淘汰燃煤锅炉死灰复燃的现象。推进油品质量升级,严格落实2023年执行国VI车用汽油B阶标准,有序推广车用乙醇汽油。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完善城市燃气销售网络和服务设施,以民生、发电、交通和工业领域为重点,扩大天然气消费规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高比例消纳。加快构建集发电、输配电、用电负荷、储能于一体的智慧能源体系,建设坚强高效智能电网,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支持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电网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大力发展新型储能设施,加快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鼓励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开展风光多能互补项目建设,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依托华润仙桃电厂,构建风光火储输配一体的新型绿色能源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供电公司)

专栏1 绿色能源降碳工程
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依托华润仙桃电厂灵活调节能力,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风力发电:在郑场镇、剅河镇、三伏潭镇、通海口镇、陈场镇、杨林尾镇、张沟镇等地合理布局发展风电项目。 光伏发电:在西流河镇、胡场镇、通海口镇、郭河镇、陈场镇、杨林尾镇等地合理规划发展“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依托全市工业园区厂房、学校、医院、社区等公共设施屋顶和户用屋顶资源,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生物质能:稳步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含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沼气发电等),谋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引进一家生物质发电投资主体,开发建设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 氢能:引导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交、物流、环卫等领域开展应用,合理配套建设加氢站。

(二)强化节能降碳增效和资源循环利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推动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增效的协同作用。

1. 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按照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新增可再生能源、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政策落实目标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新建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新上高耗能项目能效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切实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 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围绕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煤电、建材、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开展工艺改造、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严格执行能效标准,加强能效标识监督检查,严禁生产、购买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重点用能设备,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引导企业实施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加快淘汰不符合现行国家能效标准的落后低效设备。鼓励企业对低效运行的风机、泵、压缩机等电机系统开展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优化等。推广绿色照明,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 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优化工业园区空间布局,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在建材、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中选择部分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建设,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依托仙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研究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健全厨余垃圾回收处理体系,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业发展中心)

专栏2 节能降耗控碳工程
重点行业节能:推动煤电、建材、化工、造纸等行业开展节能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模式。 智慧节能:优化完善重点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数字化系统,加强不同平台间的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 园区循环化改造:进一步提升仙桃高新区循环化发展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推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资源综合利用。 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加快实施餐厨垃圾处理厂扩建工程,推进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三)加快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争做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

1.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优化产业结构,有序退出落后产能。以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业园区和构建绿色供应链为牵引,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加快推进“技改提能,制造焕新”行动,推进工业领域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加快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动非织造布、食品生物医药、机械电子等产业实施智能化改造。2025年前,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5家,工业领域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终端电气化率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2. 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接武汉、台湾、沿海地区电子产业梯度转移,围绕汽车电子和智能终端等方向,通过多元化招商手段,大力引进规模大、效益高、技术与设备先进的知名品牌及代工企业,并通过加强劳动力资源供应和物流系统建设,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快速扩大规模。顺应制造业智能升级趋势,充分对接武汉资源、利用对台合作优势,以汽车零部件为主攻方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全市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紧抓产业转移的重要机遇,积极引进新能源新材料龙头企业和项目,推动新能源、新型电子材料、化工新材料以及生物医药等产业规模化发展,建设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影响力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到2025年,战略新兴产业产值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开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查,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分类处置。实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前部门联合审查,加强全过程监管,严禁未批先建。落实在建项目能效基准水平,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有节能减排潜力的要改造升级,属于落后产能的要依法依规淘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专栏3 制造业绿色转型减碳工程
绿色改造升级:大力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和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改造,推动非织造布、食品生物医药、机械电子等产业实施智能化改造,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 绿色低碳产业:大力推进新能源新材料、光伏发电、半导体、生物医药等产业培育壮大工程,做大做强零碳科技产业园,支持绿色低碳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四)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持续深化运输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 推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推广电力、氢能、天然气、生物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广重型货运车辆燃料低碳化替代;落实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在城市公交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公共服务领域,试点应用燃料电池商用车。实施“气化长江”工程,推动船舶发动机燃料“油改气”;大力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推动码头、船舶等新改建岸电设施,到2025年力争基本实现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到2030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车辆、船舶换算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降低10%、5%左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2. 积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加快形成铁路、公路、水路多式联运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全面提升运输能力。继续完善干线铁路网,加快推进仙桃至洪湖至监利铁路建设,在汉宜铁路的基础上,完善南北向铁路布局。以华润电力(仙桃)铁路专用线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货运铁路专线建设,加快实施铁路进厂工程,增强铁路集疏运能力。全面完善公路网络布局,积极推进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普通公路提档升级,大力推进水运潜能释放。以城际铁路仙桃站、江汉平原货运铁路仙桃东站、汉宜铁路仙桃西站、仙桃港、毛嘴服装产业园为依托构建仙桃、仙桃东、仙桃西、毛嘴、仙桃港五大交通枢纽布局,重点加强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推进现代物流站场建设、加快港口码头的建设,到2025年,形成多种运输方式无缝对接的综合运输枢纽体系。推动城乡物流网络有效衔接,完善农村物流体系,打造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构建便捷高效、绿色安全的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邮政业发展中心)

3.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码头岸电设施改造,落实低压岸电接插件国家标准,提升岸电服务水平,推动岸电便利化使用。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电气化水平,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适度超前的城乡充换电网络,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推动5G、北斗系统、物联网等关键技术应用,提升运输服务智能化、便捷化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专栏4 低碳交通建设工程
绿色公路:推动公路项目选线选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保障规划设计与生态保护要求相统一,让绿色理念在全市各公路项目规划中落地开花。 绿色内河航运:持续提升仙桃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水平,船舶水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依法处置,船舶水污染物转运处置率达95%以上,船舶靠港岸电使用量稳步提升。 智慧交通:积极推动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建设交通运输“一张图”管理系统、交通运输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渡口渡船安全监管系统、运维管理系统等,进一步提升仙桃市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绿色交通:积极推广环保、新能源车船,引导邮政快递业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开展充电桩、配套电网等建设,加快推进交通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

(五)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在城市更新、乡村建设中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

1. 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合理规划建设城市绿道。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严控高能耗公共建筑、超高建筑建设。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透风廊道,提升城市绿化水平,积极创建公园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无废城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绿色设计、绿色施工、智能建造;积极开展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低碳、近零碳社区试点,推进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建设,优化农村建筑用能结构。(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引导房地产项目建造高品质绿色建筑。持续推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绿色建筑智慧运维管理,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高15%,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节能改造,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试点推广装配式轻钢结构农房。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3. 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和新型节能方式在建筑领域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鼓励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提高太阳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结构中的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新建厂房、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专栏5 城乡绿色建造工程
绿色建筑:开展星级绿色建筑示范、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在沔阳小镇实施绿色生态城绿色集中示范小区建设工程,推广绿色建筑。引导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节能改造,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绿色城镇: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进老旧城区改造。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在城东、城北各建设一座垃圾综合转运站。实施城区主次干道绿化建设、小游园建设及村湖、沔街等生态公园建设,提升城区绿地建设质量,完善城市中心区绿地生态服务功能。 绿色乡村: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华润仙桃金岭风电项目建设,支持农村利用农房屋顶和院落发展光伏发电。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搭建“线下乡邻小站服务站点、线上幸福乡邻服务终端”两个平台,开发“生产+生活”服务功能,贯穿农村生产、生活、生态。

(六)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武汉都市圈发展,加强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转化,加强多层次、多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搭建科技资源共享信息平台、技术研发平台。

1.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承接沿海地区先进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转移,共建研发和产业基地,培育建立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吸引科技创新企业入驻集聚发展。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平台及企业有关绩效考核。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绿色低碳科技项目,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形成财政资金、企业资金、金融资本等多元投入格局。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碳足迹核算技术研究。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2. 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以全国首批创新型县(市)试点为契机,组织实施“绿色低碳科技赋能”工程,培育氢能、光伏等节能环保产业,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通过政府引导,核心企业支撑、高校与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等形式,以需求为导向进行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扶持企业建设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平台,推动企业自建或共建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加快创新低碳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 提高本地人才培养能力。实施“汉江英才计划”,加强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培养引进一批低碳科技人才。实施“柔性引才计划”,建立柔性人才库,培养集聚一批低碳科技企业家。在武汉筹建仙桃(武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构建“研发在武汉,生产在仙桃;孵化在武汉,加速在仙桃;引才在武汉,用才在仙桃”的融通格局,促进仙桃融入武汉都市圈的产业链、供应链、资本链、人才链、创新链,为仙桃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专栏6 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领工程
科技创新合作:充分发挥仙桃紧邻武汉的区位优势,借助武汉市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科技研发优势、产业集聚优势,与武汉市顶尖新材料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承接最新科技成果在仙桃转化落地,与武汉新能源新材料企业做好对接合作,打通产业链条,增强仙桃企业竞争力。 科技创新技术转化:建设零碳科技产业园,推动产业结构向绿色化转型、低碳化转变,推进工业节能节水、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绿色建筑等领域重大技术成果中试熟化和工程化、产业化;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发挥非织造布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黄鳝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的科技支撑能力,探索组建绿色技术创新联盟;鼓励企业开发高效节能工艺、技术和产品,加快绿色技术和产品示范推广,大力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和关键性示范技术。

(七)持续提升碳汇能力。

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增强森林、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 发挥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加快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推进汉江、东荆河、通顺河等重点流域水土保持带维护,加强湖泊、湿地、农业集中区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形成自然生态水系景观绿廊,构建“一江两河一水网多斑块”的生态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强化生态空间全程监测和评估,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实施“亩产论英雄”改革,推进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可持续利用。鼓励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碳汇交易。(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2. 提升森林、湿地碳汇能力。按照《湖北省仙桃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实施造林项目,包括植树造林、林业下乡“四美”项目、造林科研试验、森林抚育、苗木培育等。在东荆河和汉江仙桃站等地开展造林绿化工程。造林地选择采伐迹地、其他无立木林地,以人工造林为主,增加森林覆盖,扩大生态容量,构筑护堤护岸屏障,健全河湖沿岸生态防护体系,改善岸线生态景观。实行湿地分级管理,以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强化湿地用途监管。实施退化湿地修复工程,加强乡村小微湿地保护修复,全面推进退垸、渔还湿,通过围网圩堤拆除、湿地植被构建、水系连通、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恢复自然湿地形态,推进水生态持续改善,提升生物多样性。(牵头单位: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

3. 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发展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建设“光伏+农业”项目,推广二氧化碳气肥、耕地质量提升与保育等技术,改进和优化耕作措施,降低土壤侵蚀,增加土壤有机碳固存。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技术模式,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畜禽粪污处理降低养分损失技术,促进种养循环。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鱼菜共生、大水面增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发展工厂化、集装箱等循环水养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专栏7 碳汇能力提升工程
林业碳汇:实施仙桃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造林项目,加大力度推进植树造林、林业下乡“四美”项目、造林科研试验、森林抚育、苗木培育等工作,通过城镇、村庄、道路、沟渠绿化构建成片、成带、成系统的林网形态,助力美丽乡村、美丽庭院、森林城镇建设;实施省级国土绿化流域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湿地碳汇:在沙湖国家湿地公园,实施沙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开展植物多样性修复、水生态修复、地形地貌塑造和栖息地恢复等,其中湖滨缓冲带8公里,水生态环境修复1600亩;在沙湖国家湿地公园、赵西垸省级森林公园建设4个生态科普教育基地。 农业减排固碳项目:支持彭场镇生态循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完善“秸秆加畜禽粪便——食用菌生产——有机肥——种养业”的生态循环模式,促进畜禽粪污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养殖尾水治理项目,采用“两坝三池”、分离塔+人工湿地等模式,降低尾水中氮磷物质的含量,改进养殖水环境,使池塘尾水达标排放。

(八)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社会共同行动。

1. 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强化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开展绿色低碳公益广告宣传。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绿色低碳意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2.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积极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家庭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绿色消费,鼓励消费者购置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绿色建材及新能源汽车。推广绿色产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倡导节约用能,制止餐饮浪费,抵制过度包装。探索在交通出行、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场景中推广“碳积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妇联)

3.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增强环境责任意识,塑造环境责任理念,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开展碳排放核算,提升碳资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加强生态环保领域法律监督,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专栏8 全民绿色低碳行动工程
全民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践行低碳生活: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家庭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绿色消费,节约用能。推广绿色产品,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力度。 引导企业履责:督促引导企业、重点用能单位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部门联动,协调调度各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强化跟踪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骤力度衔接。各相关部门要将年度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加大财政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绿色电价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业务,引导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绿色低碳项目和重点减排企业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实现碳达峰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提升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仙桃营管部)

(三)健全市场化机制。

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开展监管,规范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根据国家、省碳汇补偿和交易相关政策,探索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畴,有序推动增汇产品参与碳市场交易,积极推动全市碳汇项目上市交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综合能源服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四)健全规范化体系。

严格落实国家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标准、碳排放统计核算标准,积极参与国家能源标准更新升级和省级地方性标准制定。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要求,健全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碳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

来源:仙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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