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乡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乡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字〔2023〕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峰街道办、甘坑生态林场、红光垦殖场,东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东乡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
东府字〔2023〕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峰街道办、甘坑生态林场、红光垦殖场,东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东乡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