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府〔20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四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1月22日十七届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改局反映。
四会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四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肇庆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系统观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基础
2010年至2020年,四会市碳排放总量变化幅度较小,最小值为2010年274.22万吨,最大值为2014年327.66万吨,于2014年进入平台期(一次达峰)。2020年碳排放总量降至294.17万吨,相比2014年累计下降率达到10.22%。四会市碳排放总量及同比增速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
图1 四会市碳排放总量及同比增速变化趋势(2010-2020年)
从分能源品种角度来看,碳排放主要包括化石能源(煤品、油品、天然气)直接碳排放和电力间接碳排放。2010年至2020年,四会市煤品消费带来的直接碳排放逐年降低,油品消费带来的直接碳排放逐年缓慢上升。2018年,中电四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40万千瓦级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投产,天然气消费带来的直接碳排放急剧升高,同时由于该项目投产,四会市电力间接碳排放从2019年起由净调入变成净调出。
图2 四会市碳排放变化趋势(2010-2020年)
由上述变化趋势可以分析得出:随着“煤改气”“煤改电”的实施,以及中电四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40万千瓦级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投产,四会市碳排放重点领域主要为工业领域,重点排放源主要为天然气消费带来的直接碳排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四会实际,科学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统筹推进碳达峰行动和高质量发展,明确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和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四会碳达峰工作,全力推动绿色四会、生态四会建设,为广东省、肇庆市碳达峰工作提供重大支撑、作出四会贡献。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肇庆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强化四会市层面顶层设计,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坚持稳妥推进总基调,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中长期规划一体推进。立足各镇街、各领域、各行业发展实际,合理制定目标任务,推动重点领域、关键行业尽早达峰。充分发挥市场、企业在推进碳达峰工作、特别是科技创新方面的基础性、主体性作用。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形成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深度降碳。稳妥有序推进四会市碳达峰行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五五”期间,新型能源体系基本健全,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肇庆市下达的目标,为四会市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四五”期间,新型能源体系和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建立,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排在肇庆市各县(市、区)前列,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坚决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锚定碳排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实施产业绿色提质增效行动、能源清洁低碳绿色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绿色经贸合作行动、碳汇能力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行动等碳达峰十二大行动。
(一) 产业绿色提质增效行动。
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优先,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着力构建与资源禀赋相结合、生态功能相适应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加快形成绿色经济新动能和可持续增长极。
1.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重点布局高附加值、低消耗、低碳排放的重大产业项目。深入实施“立柱工程”,大力培育具有四会特色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做大做强铜材加工、铝材加工、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积极培育高附加值新业态。推动制造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实现制造业产业集群向全面信息化、数字化转型。力争到2025年,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0%以上。
2.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制定绿色低碳产业招商目录清单,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绿色产业,积极培育低碳零碳负碳等新兴产业。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化发展,培育一批绿色标杆园区和企业。重点发展支撑和保障新能源汽车制造、能源装备等领域高端应用的关键核心材料。推动智能微网、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等能源新科技技术攻关及应用平台建设,加快推动新能源全产业链布局。
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科学论证拟建项目,严格落实产业规划和政策,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尚未饱和的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加大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改造力度,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产能,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到2030年,陶瓷、水泥等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先进水平。
(二) 能源清洁低碳绿色转型行动。
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合理控制油品消费,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快发展新能源,坚持先立后破、整体统筹,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4.推进煤炭消费替代。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环境承载能力,禁止新建、扩建煤电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推进水泥、陶瓷、铝业及资源再生利用等重点用煤行业清洁排放改造。
5.合理调控油品消费。保持油品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加快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油改气”、“油改电”工程,持续提升终端燃油利用效率。控制“十四五”期间油品消费增速处于合理区间,推动油品消费总量在“十五五”期间实现达峰并稳中有降。
6.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合理规划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稳妥推进四会江谷精细化工基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设。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增长,全面推动工业企业天然气大用户直供。完善天然气输送管网建设,推进四会石狗门站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天然气输送网络。
7.大力发展新能源。大力拓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场景,加快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绿色示范园区。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小规模风电项目建设。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重点推进四会环保热力发电扩建项目等工程。加快储能项目建设,推动化学储能技术应用,建设一批新型储能项目,探索储能、电网和用户需求融合发展新场景。
8.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优化完善供电主网,加快构建适应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并满足分布式能源“即插即用”要求的智能电网,强化电力调峰和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完善需求侧响应政策支持及补贴机制,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
9.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谋划布局。加快布局新型储能产业,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因地制宜开展新型储能电站示范及规模化应用,稳步推进“新能源+储能”项目建设。鼓励和规范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及独立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项目示范应用和规模化推广。积极推动广东省新型储能创新中心肇庆四会实证基地项目、广东肇能智电龙甫镇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等落地。
(三) 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不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全面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节能降碳增效对实现碳达峰的关键作用。
10.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推行用能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统筹建立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加强节能监察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11.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从政策规划、技术标准、数据统计及考核机制等层面探索构建协同控制框架体系。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和污染排放。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试点工作,鼓励企业采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支持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
12.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四会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以能效领跑者和国际先进能效水平为参照,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全面开展节能诊断、节能审计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广利用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建立能耗双控预警调控机制,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1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推动工业企业锅炉、压缩机以及公共建筑变压器、空调、风机、水泵、电梯、照明灯具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严格执行节能审查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重点用能设备在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生命周期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 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工业是产生碳排放的重要领域,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动金属加工、纺织、化工等重点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助力工业领域整体有序达峰。
14.推动金属加工行业碳达峰。重点发展先进金属材料、高端金属制品、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等领域,推动金属加工与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融合,培育发展汽车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以及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和其他关键零部件生产等。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完善废旧金属产品回收体系,运用环保无害技术,开展废旧机械、废旧钢材、金属边角料等回收、拆解和输送回炉,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着力推进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与金属制品业深度融合,实现传统制造向绿色智能制造转型。
15.推动纺织行业碳达峰。推动纺织行业创新发展模式,加快与新技术、新材料等绿色融合。健全产品绿色设计政策机制,提高再生原料的替代使用比例。统筹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推进废旧纺织品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集聚发展。积极推进纺织行业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建设纺织生产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车间,推行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鼓励开展碳足迹评价。引导纺织行业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16.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以四会市化工产业集中地区为重点,推进产业集群化,重点围绕精细化工产业链,积极培育高附加值新业态,基于下游应用市场,在现有树脂、涂料、油墨等化学品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高附加值的电子化学品和环保涂料。调整原料燃料结构,鼓励以电力、天然气代替煤炭作为燃料,推动化工原料轻质化。优化产品结构,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积极开发利用优质、耐用、可循环的绿色化工产品。推广应用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流程再造等工艺技术及装备。
17.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利用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对工艺流程和设备进行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大力实施智能制造,持续推动工艺革新、装备升级、管理优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推进智慧园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提升资源配置、工艺优化和过程控制等的智能化水平。推动建设企业碳排放监测大数据平台,汇集并分析碳排放数据,提升碳排放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 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保持连续增长趋势,要将绿色低碳要求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结合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8.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建立适度弹性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机制,开展土地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差异化、灵活性的用地指标配置机制。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动市区组团式发展,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统筹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等“韧性城市”建设,大力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和美丽乡村,增强城乡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立完善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杜绝大拆大建。
19.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根据国家、省制定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和引导农民自建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探索发展零碳建筑。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开展装配式装修试点。重点抓好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提升物业节能降碳管理水平。
20.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升电力在建筑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逐步减少液化石油气等化石燃料在餐营业、家庭炊事、生活热水等领域的使用。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技术,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电气化水平,推广生活热水、炊事高效电气化技术与设备。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
21.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用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利用,促进乡村分布式储能、新能源并网试点应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有序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
(六)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交通运输是碳排放的重点领域,要推广节能低碳交通运输工具,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处于合理区间。
22.推动交通运输装备节能低碳转型。推动电力、氢能、天然气、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四会港口的电动化替代。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占比,促进私家车电动化。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因地制宜开展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电动乘用车销售量力争达到乘用车新车销售量的30%以上,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
23.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提升综合运输效率。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持续推动“公转铁”“公转水”,发挥铁路、水运在大宗物资中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强化公路、城市客运与铁路、民航、水运相衔接,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鼓励公众绿色出行。
24.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四会市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建设,引导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加快布局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积极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配套设施,加强与电网双向智能互动,到2025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统筹推动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新改建交通项目环保设施建设使用,推进废旧材料、设施设备和水资源循环利用。
(七)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全面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助力实现碳排放达峰。
25.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积极培育再制造产业,推动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办公设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26.推进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全面减少生活垃圾源头产生量。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完善垃圾分类监管及奖惩机制,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城市。推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推动四会环保能源热力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再生资源系统与环卫系统有机衔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融合。
27.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强化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积极引进和运用余热回收利用技术或设备,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以铝灰为试点,开展工业固废回收和再利用工作。研究建立废旧物质回收点或中心,分类回收废旧包装材料、纸张、玻璃、塑料、金属和废旧纺织品。开展智能化园区管理建设,建立园区循环经济管理制度。到2030年,四会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
(八) 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为实现碳达峰注入强大动能。
28.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设立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科技专项,采取“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探索建立部门间横向联动机制,加强市科技主管部门与上级部门和本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科技工作中的协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和省市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
29.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本地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报设立博士工作站,培养建设本地低碳产业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区人才协同发展,积极引进绿色低碳相关专业高精尖人才,培养一批碳达峰碳中和领域一流学者、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科研团队。
30.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成果转化。鼓励四会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外部优势力量,强化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等新能源技术创新。加强陶瓷、水泥等传统高耗能行业的低碳燃料与原料替代,推进建筑、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新技术的示范应用,加大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力度。
(九) 绿色经贸合作行动。
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区在低碳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省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大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出口。
31.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紧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航空港口发展机遇,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支持更多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节能装备制造等领域合作。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大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出口力度,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品国际贸易。
32.深化粤港澳低碳领域合作交流。抢抓“双区”建设等战略机遇,深入参与大湾区建设,为肇庆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作出四会贡献。积极参与与大湾区核心城市在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碳标签、近零碳排放区示范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大湾区核心城市在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科学研究、绿色低碳技术、宣传引导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十) 碳汇能力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33.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积极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快构建基于“三线一单”的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体系,构建市域“一屏一廊,一核一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依托生态空间的维育加强自然保护系统建设,建立以自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加大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力度,增加优质空间有效供给。
34.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构建城镇森林绿地系统,对接肇庆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绿色四会、生态四会。深入推进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开展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和森林抚育,不断提高森林系统碳汇能力。加强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构建绿色生态水网和绿地水系生态系统,加强具有碳汇功能的天然湿地保护。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6.3%左右。
35.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积极推广利用绿色低碳农业生产推荐技术,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持续改良土壤结构,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规范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快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十一) 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36.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在各类学校、园区、企业、社区等场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社交网络、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节能降碳知识和政策。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体宣传活动,鼓励市民广泛参与,增强社会公众的绿色低碳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37.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杜绝过度包装,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大力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探索建立低碳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碳标签、低碳产品认证、低碳标识体系建设。
38.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重点国有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转变生产经营理念,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增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情况自查,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39.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做到真学、真懂、真会、真用。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十二) 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行动。
坚持全市统筹、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和关键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四会经验。
40.探索绿色低碳试点示范。根据国家、省、肇庆市制定的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评价体系,支持企业、园区、社区、公共机构深入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近零碳/零碳企业、园区、社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推动金属加工、纺织、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制定中长期行动方案,鼓励示范推广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到2030年,建成一批碳达峰碳中和领航企业。
四、政策保障
(一)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全市及分领域、分行业、分能源品种的能源统计和碳排放核算体系,定期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探索建设全市碳排放监测智慧云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实现对重点领域碳排放和森林碳汇的科学监测和管理。建立覆盖陆地生态系统的碳汇核算监测体系,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
(二)健全法律法规标准。根据肇庆市统一部署,加快清理地方现行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推动节约能源、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订。推动制定更加严格的产品能耗限额、建筑能耗限额、设备能效等级等指标。支持四会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省内、国内能效和低碳标准制定修订。
(三)优化绿色金融体系。借鉴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丰富和完善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标准体系和产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充分发挥四会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东大门的关键作用,支持大湾区相关机构参与四会市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拓展四会市绿色项目融资渠道。
(四)完善财税价格信用政策。本级财政要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资金保障。积极引导财政预算内投资、社会资本向绿色低碳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等领域倾斜。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依托“信用广东”平台加强企业节能降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会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改革创新。四会市各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发改部门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科学提出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建立碳减排目标分解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年度碳达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机制。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碳达峰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考核。
附件1: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重点行动 | 重点任务 | 主要责任单位 |
1 | 产业绿色提质增效行动 | 深入实施“立柱工程”,大力培育具有四会特色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做大做强铜材加工、铝材加工、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积极培育高附加值新业态。推动制造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实现制造业产业集群向全面信息化、数字化转型。 |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配合 |
2 | 制定绿色低碳产业招商目录清单。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化发展,培育一批绿色标杆园区和企业。重点发展支撑和保障新能源汽车制造、能源装备等领域高端应用的关键核心材料。推动智能微网、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等能源新科技技术攻关及应用平台建设,加快推动新能源全产业链布局。 | 市工信局、市发改局牵头,肇庆高新区四会产业园管理局配合 | |
3 | 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加大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改造力度,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产能,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 | 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肇庆市环境局四会分局配合 | |
4 | 能源清洁低碳绿色转型行动 |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环境承载能力,禁止新建、扩建煤电项目。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 | 市发改局牵头,肇庆市环境局四会分局配合 |
5 | 保持油品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加快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油改气”、“油改电”工程,持续提升终端燃油利用效率。 | 市发改局牵头,市交通局配合 | |
6 | 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合理规划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稳妥推进四会江谷精细化工基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设。全面推动工业企业天然气大用户直供。完善天然气输送管网建设,推进四会石狗门站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天然气输送网络。 | 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 |
7 | 加快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绿色示范园区。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小规模风电项目建设。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重点推进四会环保热力发电扩建项目等工程。加快储能项目建设,推动化学储能技术应用,建设一批新型储能项目,探索储能、电网和用户需求融合发展新场景。 | 市发改局牵头,广东电网四会供电局、肇庆高新区四会产业园管理局配合 | |
8 | 优化完善供电主网,加快构建适应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并满足分布式能源“即插即用”要求的智能电网,强化电力调峰和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 | 广东电网四会供电局牵头,市发改局配合 | |
9 | 加快布局新型储能产业,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稳步推进“新能源+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广东省新型储能创新中心肇庆四会实证基地项目、广东肇能智电龙甫镇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等落地。 | 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牵头 | |
10 | 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 推行用能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统筹建立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加强节能监察力度。 | 市发改局牵头,肇庆市环境局四会分局、市统计局配合 |
11 | 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从政策规划、技术标准、数据统计及考核机制等层面探索构建协同控制框架体系。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和污染排放。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试点工作。 | 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肇庆市环境局四会分局、市统计局配合 | |
12 | 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四会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全面开展节能诊断、节能审计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广利用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中心 | 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肇庆高新区四会产业园管理局配合 | |
13 | 推动工业企业锅炉、压缩机以及公共建筑变压器、空调、风机、水泵、电梯、照明灯具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严格执行节能审查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重点用能设备在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生命周期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 |
14 | 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 推动金属加工与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融合,培育发展汽车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以及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和其他关键零部件生产等。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完善废旧金属产品回收体系。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 | 市工信局牵头 |
15 | 推动纺织行业创新发展模式,加快与新技术、新材料等绿色融合。健全产品绿色设计政策机制,提高再生原料的替代使用比例。推进废旧纺织品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集聚发展。推行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鼓励开展碳足迹评价。引导纺织行业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 市工信局牵头,肇庆市环境局四会分局、市城管局配合 | |
16 | 推进产业集群化,重点围绕精细化工产业链,积极培育高附加值新业态。调整原料燃料结构,鼓励以电力、天然气代替煤炭作为燃料,推动化工原料轻质化。优化产品结构,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推广应用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流程再造等工艺技术及装备。 |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肇庆高新区四会产业园管理局配合 | |
17 | 大力实施智能制造,持续推动工艺革新、装备升级、管理优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推进智慧园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提升资源配置、工艺优化和过程控制等的智能化水平。推动建设企业碳排放监测大数据平台 | 市工信局牵头,肇庆高新区四会产业园管理局配合 | |
18 | 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 开展土地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差异化、灵活性的用地指标配置机制。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动市区组团式发展,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统筹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等“韧性城市”建设。杜绝大拆大建。 | 市住建局牵头,市资源局配合 |
19 | 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和引导农民自建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探索发展零碳建筑。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开展装配式装修试点。重点抓好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 |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配合 | |
20 | 提升电力在建筑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逐步减少液化石油气等化石燃料在餐营业、家庭炊事、生活热水等领域的使用。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技术,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电气化水平。 |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配合 | |
21 | 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用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利用,促进乡村分布式储能、新能源并网试点应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和微管网供气系统。 | 广东电网四会供电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配合 | |
22 |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 推动电力、氢能、天然气、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四会港口的电动化替代。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因地制宜开展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 | 市交通局牵头 |
23 | 发展智能交通。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持续推动“公转铁”“公转水”。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鼓励公众绿色出行。 | 市交通局牵头 | |
24 | 推动四会市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引导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加快布局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积极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配套设施。 | 市交通局牵头 | |
25 |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 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积极培育再制造产业。 |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配合 |
26 | 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完善垃圾分类监管及奖惩机制,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城市。推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推动四会环保能源热力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推动再生资源系统与环卫系统有机衔接。 | 市发改局牵头,市城管局配合 | |
27 | 强化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积极引进和运用余热回收利用技术或设备,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以铝灰为试点,开展工业固废回收和再利用工作。研究建立废旧物质回收点或中心,分类回收废旧包装材料、纸张、玻璃、塑料、金属和废旧纺织品。开展智能化园区管理建设,建立园区循环经济管理制度。 | 肇庆高新区四会产业园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配合 | |
28 | 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 设立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科技专项,采取“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探索建立部门间横向联动机制,加强市科技主管部门与上级部门和本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科技工作中的协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和省市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 | 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配合 |
29 | 鼓励本地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报设立博士工作站,培养建设本地低碳产业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区人才协同发展。 | 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发改局配合 | |
30 | 鼓励四会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外部优势力量,强化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等新能源技术创新。加强陶瓷、水泥等传统高耗能行业的低碳燃料与原料替代,推进建筑、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新技术的示范应用,加大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力度。 | 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配合 | |
31 | 绿色经贸合作行动 |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支持更多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节能装备制造等领域合作。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大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出口力度,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品国际贸易。 | 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
32 | 深入参与大湾区建设。积极参与与大湾区核心城市在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碳标签、近零碳排放区示范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大湾区核心城市在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科学研究、绿色低碳技术、宣传引导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 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配合 | |
33 | 碳汇能力提升行动 | 加快构建基于“三线一单”的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体系,构建市域“一屏一廊,一核一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建立以自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加大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力度,增加优质空间有效供给。 | 市林业局,市资源局牵头配合 |
34 | 建设绿色四会、生态四会。深入推进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开展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和森林抚育,不断提高森林系统碳汇能力。加强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具有碳汇功能的天然湿地保护。 | 市林业局、肇庆市环境局四会分局牵头 | |
35 | 积极推广利用绿色低碳农业生产推荐技术,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规范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快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市资源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 |
36 | 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 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在各类学校、园区、企业、社区等场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社交网络、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节能降碳知识和政策。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体宣传活动,鼓励市民广泛参与,增强社会公众的绿色低碳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 市发改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配合 |
37 | 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杜绝过度包装,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大力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 | 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配合 | |
38 | 推动重点国有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情况自查,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 | 市国资局牵头,市发改局配合 | |
39 |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市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 | 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牵头 | |
40 | 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行动 | 支持企业、园区、社区、公共机构深入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近零碳/零碳企业、园区、社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推动金属加工、纺织、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制定中长期行动方案,鼓励示范推广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 | 市发改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