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岩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25]5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龙岩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 12月 31日
龙岩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 生态立市” ,持续打响“ 山水龙岩”“ 五彩龙岩” 品牌,以“ 主动适应、科学适应、系统适应、协同适应” 为原则,把适应气候变化融入龙岩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山地丘陵气候适应型城市龙岩样板,助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到2030 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9%左右,森林蓄积量不低于 1.5735 亿立方米, 中心城区每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不低于 10 公里,全面消除易涝积水区段,主要流域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 100%,气候变化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城市系统气候脆弱性明显降低,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5 年,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能力有效提升,气候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基本健全,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构建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气候适应治理新格局,基本建成气候适应型城市。
二、实施阶段
(一)第一阶段——启动试点工作(2026 年 1—6 月)
围绕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评价指标及重点项目(详见附件),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多工作合力,搭建部门信息及数据共享渠道,全面启动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二)第二阶段——有序推进试点工作(2026 年 7 月—2030年 12 月)
按照试点建设要求,有序推进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等 8 大重点任务,大力实施支撑项目工程,高质量完成试点建设各项目标、指标,开展好各年度试点成效评估工作。
(三)第三阶段——深化试点工作成果(2031 年 1 月—2035年 12 月)
深化试点建设工作,推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龙岩经验。大力宣传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工作的生动实践,广泛普及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理念,推动气候适应从“ 政府主导” 向“ 全民共建” 升级,巩固提升试点工作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构建“ 气候系统观测—影响风险评估—综合适应行动—效果评估反馈” 的工作体系,压实推进试点全过程工作责任。将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纳入龙岩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各类专项
规划,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任务。充分借助国家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为试点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探索开展重点区
域和敏感行业的气候变化影响预报与风险预警,定期开展风险评
估,落实跨部门联合会商,强化评估结果运用。重点对气候变化影响显著区域开展深入论证,更新完善重点地质灾害风险区、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提高显著区域风险判识度、评价精细度。探索开展城市气候变化健康风险监测评估。
(三)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适应气候变化专项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技术业务能力。结合城市常见气候灾害类型,定期组织开展多场景应急演练,科学制定完善不同气候应对解决方案。加强宣传引导,在“ 六·五” 环境日、全国低碳日、世界气象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系列宣传活动,推动适应气候变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不断提高公众对适应气候变化的认知水平。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适应气候变化科普教育研学基地。
(四)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建设闽西气象综合观测基地和现代化综合气象应急监测预警中心,建成 455 座各类水库、84 个沿河乡镇水位、雨量监测系统和 215座公益型水库大坝监测、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气象精密监测能力和气象预报精准度。完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跨部门应急预案,
提高极端天气应急处置能力。
(五)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间布局。合理规划产业、居住、公共基础设施等布局,完善各类灾害风险区划示,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强化中心城区内湖调蓄水体(龙津湖、石锣
鼓湿地等)和行泄通道(雁石溪、陈陂溪等)洪涝风险防控。优
化城市绿化布局,提高园林绿地空间分布系统性和均衡性,加快形成适应气候变化城市格局。
(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韧性。全面摸清中心城区供水、排水、燃气、综合管廊等市政设施现状,建立详实的数据档案。完成各类基础设施风险评估并推进相关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形成排查、评估、治理全链条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极端天气下交通、电力、通讯等各类基础设施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保障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七)提升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巩固海绵城市建设成效,扎实推进防洪排涝体系建设,“ 十五五”新建雨水管网 30 公里以
上,新建改造污水管网 50 公里以上,确保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达 100%,筑牢城市水韧性安全屏障。强化饮用水源保障和水源地保护,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进一步扩大城乡供水管网的覆盖范围,提高水源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八)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面推进九龙江、汀江流域综合治理,深入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扩大环境容量,提升城市生态碳汇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扎实推进森林生态系统提升工程,打造森林生态廊道,确保龙岩辖区内 90%以上的珍稀、
濒危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受到保护。巩固提升水土流失治理“ 长汀经验” 和林改“ 武平经验” ,全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构建从岸上到岸下、城市到农村贯通一体的生态系统安全屏障。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建立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协调推进机制,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将试点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细化落实的方案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及时总结本单位工作进展、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经验,并于每年 12 月 5 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书面报送当年度工作总结、次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强化资金保障,聚焦试点建设涉及的基础设施、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等领域,积极谋划申报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国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加强公众参与,及时向社会公开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工作成效,广泛营造共建共享气候适应型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30 年 12 月31 日(若发生变化则按实施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1.龙岩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清单
2.龙岩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评价指标
3.龙岩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 1
龙岩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清单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期限 |
| (一) | 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 理体系 | (1)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各类规划。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适应气候变化分别纳入龙岩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落实海绵城市规划、供水管网规划、绿地系统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等专项规划中气候适应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探索将气候变化因素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 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1月—2030年 12 月 |
| (2)建立全链条工作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责任分工,建立“基础监测系统 -影响风险评估-综合适应行动-效果评估反馈” 的工作体系, 通过效果评估反馈及时进行动态优化调整。 | 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 (3)探索整合多部门数据信息。市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责任分工,探索整合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林业等部门气候变化相关数据,实现各类极端气候事件信息及数据的共享共用。 | 市数据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 月—2027年 12 月 | ||
| (一) | 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 理体系 | (4)加大项目支撑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支持,申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并落实深化气候适应城市建设经费保障。探索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和激励市场主体参与气候适应型城市投资建设。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二) | 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 | (5)提高气候变化精细化风险评估与应用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探索开展重点区域(如汀江流域)和敏感行业(如烟草、农业等)的气候变化影响预报与风险预警,定期开展气候影响、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推进各类风险评估成果在地质灾害治理、洪涝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等领域的应用。 | 市气象局,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6)落实风险评估联合会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建立生态环境、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多部门参与的会商联动机制,在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论证及建设、应对洪涝、地质灾害等关键时期,提升跨领域风险识别的前瞻性、研判的综合性与应急决策的协同性,为科学防范与精准应对辖区气候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 月—2027年 12 月 | ||
| (7)加强对影响显著区域的论证、评价及防治。市气象局负责,加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重点领域气候可行性论证。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深化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提高风险判识度、评价精细度。在完成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基础上,更新完善重点地质灾害风险区、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负责,定期开展灾害影响显著区域的内涝、山洪风险分析,并实施整治工程。 | 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 (三) | 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 (8)开展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技术业务能力。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负责,组织 2 次以上面向试点建设有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主管部门、社区等的适应气候变化专项教育培训,提高各领域对适应气候变化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 | 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 2026 年 7 月—2027年 12 月 |
| (9)开展宣传,提升公众气候变化和适应意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依托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各开展不少于 1 次的适应气候变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市民、学生实地参观气象观测、预警监测、灾害应对、环境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及成效。鼓励市民、学生参与应急演练体验活动,设置暴雨内涝逃生、高温中暑急救、应急物资使用等体验项目。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 (10)以提升适应气候变化水平为重点,打造特色学习实践基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辖区内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适应气候变化科普教育研学基地。武平县人民政府负责,大力宣传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国家级绿色低碳典型案例,依托专业团队技术力量,探索减排与生态循环前沿技术。 |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 2026 年 7 月—2027年 12 月 | ||
| (四) | 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 (11)提高气象精密监测能力。 市气象局负责,建设闽西气象综合观测基地和现代化综合气象应急监测预警中心。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和天气雷达网,开展龙岩市暴雨、台风、干旱、高温、低温、雷电、冰雹、大风等 8 类气象灾害精细化监测,提高全市区域对流性、局地性的灾害性天气的监测水平。 市水利局负责,开展洪涝灾害监测,建设完成覆盖龙岩市 455 座各类水库和84 个沿河乡镇水位、雨量监测系统,完成全市 215 座公益型水库大坝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部水雨情监测站点通信运营商 4G 数据传输或北斗卫星报文通信。 | 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12)提高气象预报精准度。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责任分工,开展数值预报模式技术应用及检验评估,依托对流尺度高分辨数值模式系统和基于模式释用、多源资料快速循环同化的短临预报产品的应用,研发具有本地天气气候特征的客观释用技术,开展本地客观产品运用及检验评估,提高灾害性天气过程预报精准度。促进暴雨、台风、强对流、低温等灾害天气智能数字预报与影响预报、风险预警的有机衔接。到 2030 年,实现气象网格预报分辨率≤1 公里,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50 分钟。到 2035 年,形成分钟到季节的无缝隙、全覆盖的天气气候预报预测业务体系。 | 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 (四) | 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 (13)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预测预警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责任分工,以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成果为基础,研发基于影响和风险的客观化预警产品,强化全市区域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提升短临预报预警能力,提高全市区域灾害高风险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加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工作。到 2030 年,实现暴雨预警准确率达 92%以上。 | 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5年 12 月 |
| (14)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消防应急救援支队,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按责任分工,完善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力量基本信息数据库。制定暴雨、洪水、台风、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分灾种监测预警指标,形成联动预警机制。建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和完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 1 次以上应急救援联合演练。 | 市气象局,龙岩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委、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 (五) | 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 间布局 | (15)打造适应气候变化的城市规划布局。市发改委负责,合理规划产业、居住、公共基础设施等布局,规避气候变化风险。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更新时全面纳入气候适应要素,重点考虑缓解城市热岛效应、规划通风廊道等具体措施。将城市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予以优先保障。 | 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五) | 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 间布局 | (16)完善各类灾害风险区划示。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责任分工,编制龙岩市自然灾害防治规划,汇总各专项风险区信息,综合灾害风险区划图,统筹抓好风险区管控协调及综合治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示;市气象局负责暴雨、强对流、台风、气象干旱等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示;市水利局负责洪水、干旱等水旱灾害风险区划示;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适时更新城区内涝灾害风险区划图。 | 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市气象局,龙岩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17)优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市应急管理局、市国动办负责,根据龙岩市重点气象灾害特点、风险空间、人口分布和城乡格局,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加快建设并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到 2030 年,持续完善自然灾害避灾点数共计 2281 个,其中:新罗区 392 个,永定区324 个,上杭县 393 个,武平县 259 个,长汀县 375 个,连城县 292 个,漳平市 246 个。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108 个,其中:市本级 3 个、新罗区 12 个,永定区 16 个,上杭县 20 个,武平县 17 个,长汀县 18 个,连城县8 个,漳平市 14 个。 | 市应急管理局,市国动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 (五) | 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 间布局 | (18)提高园林绿地空间分布系统性与均衡性。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按照“推窗见绿、出门入园” 的园林绿化规划建设思路,到 2026 年,全市新增口袋公园 8 个,市本级 1 个、各县(市、区)各 1 个。到 2030 年,全市新增口袋公园 35 个,提升公园、广场、绿化体系,增强公园、绿道的综合服务功能。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负责,延续滨河水系湿地脉络,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绿化格局。 | 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19)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内湖调蓄水体(龙津湖、园田塘蓄洪湿地、石锣鼓湿地等)及行泄通道(雁石溪、陈陂溪、东肖溪、小溪河等)防洪岸线划定为洪涝风险控制线并加强管控,禁止擅自填埋占用洪涝风险控制空间,严格控制水面面积。 | 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 (六) | 提升城市基础设施韧性 | (20)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市水利局按责任分工,2026 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供水、排水、燃气、综合管廊等市政设施的摸底调查工作,同步建立、更新、完善数据档案,对中心城区 70.5 平方公里建成区内的地下管线运行信息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普查成果开展隐患整改、管网修复。2030 年前,全市全面实施地下管线、地下空间等基础设施摸底调查、补测修测,完善并动态更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及供水、排水、燃气、通讯、电力、广电、交通等管线及地下综合管廊等相关数据,完成数据建档,实现系统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推进村(居)领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开展新罗区北城街道石埠村红岭路等屋后崩塌、新罗区适中镇洋东村六组滑坡、上杭县中都镇兴坊村和兴路房后滑坡等工程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工业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做好必要的综合治理。 | 市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七) | 提升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 | (21)强化水源保障和水源地设置与保护。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充分考虑气候变化背景下的水资源、人口等因素,加强水源可靠性和工程运行可持续性论证。划定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严格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管及环境状况评估,加强水源地保护与治理。到 2030 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Ⅰ—Ⅲ类水比例稳定达到 100%,定期向社会公开水质监测情况。 | 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七) | 提升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 | (22)加大城乡供水管网建设。 市住建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责任分工,积极在丘陵地区和山区发展规模连片集中供水,建设跨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实现供水到户;在地势平坦区域发展大水厂、大水网,加大城乡供水管网的覆盖范围,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对受损失修、落后管材等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逐步推行管网 DMA分区管理,有效降低管网漏损。到 2030 年,城市供水漏损率控制在 8%以内。 | 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23)提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水平。市住建局负责,构建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污水设施格局,推动 105 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延伸建设,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一级 A 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实施九龙江、汀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到 2030 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 7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 90%以上。 | 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 (七) | 提升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 | (24)推进防洪排涝体系建设。 市水利局负责,推进中甲水库建设,对中心城区河道进行清淤整治,对薄弱堤段进行防洪堤提升改造,提升流域河段防洪标准,实现中心城区防洪标准提高到 50 年一遇,有条件的地方达到 100 年一遇,山洪防治标准提高到 30 年一遇。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新罗区人民政府负责,积极推进城区积水点治理,加快解决龙岩西(龙门)高速出口、双洋路小洋面粉厂、登高东路东风高架桥段(登高花园旁铁路排洪沟)等共 3 处积水内涝问题。确保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达 100%,内涝防治标准旧城区提高到 10 年一遇,新城区提高到 30 年一遇。实现中小雨不积水、暴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的目标。 | 市水利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25)推进雨污管网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按责任分工,加快推进九一北路、北环西路、解放南路、和平路等老旧城区区域雨污分流改造、管网错混接修复,全力推进截污纳管,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优先补齐中心城区内老城区、城中村管网短板,消除管网空白区。到 2030 年,中心城区新建改造污水管网 50 公里以上。 | 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 (七) | 提升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 | (26)持续巩固海绵城市成效。 市住建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责任分工,高标准运行和维护海绵城市建设设施,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加快建设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到 2030 年,中心城区新建雨水管网30 公里以上,持续巩固海绵建设成效,鼓励项目建设过程中融入海绵建设理念,常态化推进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 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27)构建城市水韧性安全屏障。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中心城区按照 30 年一遇标准系统治理城区外围第一重山汇水范围内的山洪,特别是对城区山体(如大锦山、翠屏山、东宝山等)设置截水排洪设施,避免山洪入城。 | 市水利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 (八) | 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 (28)严格保护城市自然山体。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严格控制改变山体形态与破坏地形地貌的砍伐植被、森林火灾、病虫害、违法采矿取石、违法占用等行为。监测山体周边生态环境质量,排查污染隐患。 | 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八) | 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 (29)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河长办)负责,健全九龙江、汀江等流域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江河源头的水质保护,到 2030 年,国省控 Ⅰ-聂类优质水比例力争达到 88.2%以上,主要流域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力争达到 10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积极争创九龙江、旧县河、石窟河、罗口溪、文川溪、雁石溪、黄沙河等美丽河湖。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属地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推进水土流失全域治理,到 2030 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100 万亩;利用河段专管员、无人机等手段加大监管力度,从严排查整治涉河乱占、乱堆、乱建等阻洪、碍洪突出问题,保持河道行洪畅通。 | 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河长办)、 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30)贯通森林和水系生态廊道。市林业局负责,通过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打造连接重要自然保护区和物种栖息地的森林生态廊道。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河长办)负责,连通水系生态廊道,保障生态基流,持续开展汀江、九龙江、闽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攻坚雁石溪、溪南溪、金丰溪、黄潭河、文川河、古城河支流水质提升和保护。 | 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河长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 (31)推进森林生态系统提升工程。市林业局负责,构建全域监测体系,以地面巡查结合无人机技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坚持科学、精准、系统的治理理念,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以病害检疫和疫情监测、疫木除治为主要手段, 实施以疫木源头管控为根本,以媒介昆虫防治、打孔注药等为辅助的综合防治策略。结合林分改造,优先选用乡土阔叶树种,营造混交林,增强森林自身抗性。至 2030 年,实现监测覆盖率达95%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90%以上,成灾率不突破省定指标。 |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
| (八) | 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 (3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责任分工,监测、保护本地水域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执法检查非法捕捞、经营等行为,加强气候变化对本地野生生物资源、独特种质资源的影响与适应性保护,实施九龙江、汀江鱼类资源等调查,摸清鱼类物种本底。在梅花山、梁野山、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野生动物红外全域监测,增设红外相机设备。至 2030 年,我市辖区内 90%以上的珍稀、濒危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受到保护。 | 市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2026 年 7月—2030年 12 月 |
龙岩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评价指标
| 序号 |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 年 现状值* | 2025 年目标值 | 2030 年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指标 归属部门 | ||||||||||||||
| 1 | 水系统 | 用水总量 | 亿立 方米 | 19.76 | ≤20.00 | ≤23 (具体以省级下达目标值为准) | 约束性 | 市水利局 | ||||||||||||||
| 2 | 城镇生活人均综合用水量 | L/人.天 | 151 | ≤ 167 | ≤ 165 | 预期性 | ||||||||||||||||
| 3 | 农村生活人均综合用水量 | L/人.天 | 131 | ≤ 146 | ≤ 145 | 预期性 | ||||||||||||||||
| 4 | 主要流域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 | % | - | - | 100 | 约束性 | 市生态环境局 | |||||||||||||||
| 5 | 国省控 Ⅰ-聂类优质水比例 | % | 47.4① | 84.2 | 88.2 | 预期性 | ||||||||||||||||
| 6 |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7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 | % | 65.8 | ≥66 | ≥90 | 约束性 | ||||||||||||||||
| 8 |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 | % | 8.64 | ≤ 8.5 | ≤ 8 | 预期性 | 市住建局 | |||||||||||||||
| 9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 | 66 | ≥73 | ≥75 | 预期性 | ||||||||||||||||
| 10 | 中心城区新建改造污水管网公 里数 | 公里 | - | ≥20 | 每年 10② | 约束性 | ||||||||||||||||
| 11 | 内涝防治标准达标率 | % | - | 100 (城市 11个易涝点 全部消除) | 100 | 预期性 | ||||||||||||||||
| 12 | 生态系统 | 森林覆盖率 | % | 79 | 稳定在 79% 左右 | 稳定在 79%左右 | 约束性 | 市林业局 | ||||||||||||||
| 13 | 森林蓄积量 | 亿立 方米 | 1.5735 | ≥ 1.5735 | ≥ 1.5735 | 预期性 | ||||||||||||||||
| 14 | 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 | % | - | ≥90 | ≥90 | 预期性 | ||||||||||||||||
| 15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1.4 | ≦2 | 不高于省林业局下达指标值 | 预期性 | ||||||||||||||||
| 16 | 美丽河湖数量 | 个 | 1③ | ≥4 | ≥ 10 | 预期性 | 市生态环境局 | |||||||||||||||
| 17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 | 99.2 | ≥99.2 | 完成省下达目标 | 预期性 | ||||||||||||||||
| 18 |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 盖率 | % | 86.61 | ≥ 87 | ≥ 88 | 预期性 | 市城市管理局 | |||||||||||||||
| 19 | 建成区绿地率 | % | 41.01 | ≥41.1 | ≥41.1 | 预期性 | ||||||||||||||||
| 20 | 万人拥有绿道长度 | 公里 | 2.61 | ≥3.4 | ≥4 | 预期性 | ||||||||||||||||
| 21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④ | 平方米 | 15.9 | ≥ 17 | ≥ 17.5 | 预期性 | ||||||||||||||||
| 22 | 蓝绿空间占比⑤ | % | 93.8 | 不断提高 | 不低于 2025 年水平 | 预期性 |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按 职责分工 | |||||||||||||||
| 23 | 水土保持率 | % | 94 | ≥94 | ≥94.30 | 预期性 | 市水利局 | |||||||||||||||
| 24 | 生态系统 | 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健 康水体数量 | 个 | - | ≥ 1 | ≥2 | 预期性 | 市农业农村局 | ||||||||||||||
| 25 | 空间布局 | 生态保护红线占比 | % | 33.58 | 确保不降低 | 确保不低于 2025年水平 | 约束性 | 市自然资源局 | ||||||||||||||
| 26 | 人均人防工程面积 | 平方米 | - | ≥ 1.4 | ≥ 1.4 | 预期性 | 市国动办 | |||||||||||||||
| 27 |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 | 平方米 | 2 | ≥2 | ≥2 | 预期性 | 市应急管理局 | |||||||||||||||
| 28 | 城市 基础设施 | 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普查建档率 | % | 80 | ≥90 | ≥90 | 约束性 | 市住建局 | ||||||||||||||
| 29 | 监测预警 | 气象网格预报分辨率 | 公里 | 2.5 | ≤ 1 | ≤ 1 | 约束性 | 市气象局 | ||||||||||||||
| 30 | 暴雨预警准确率 | % | 89.9 | ≥92 | ≥92 | 预期性 | ||||||||||||||||
| 31 | 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 | 分钟 | 45 | ≥50 | ≥50 | 约束性 | ||||||||||||||||
| 32 | 能力建设与宣贯 | 主题宣传 | 次/年 | - | - | ≥7 | 预期性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 33 | 主题培训 | 次/年 | - | - | ≥2 | 预期性 | 市生态环境 局、林业局 | |||||||||||||||
备注:
*特殊标明:①国省控 Ⅰ-聂类优质水比例现状值为2021 年数据。②十五五期间中心城区每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不低于 10 公里。③美丽河湖数量现状值为2023年数据。④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以建成区核算。⑤蓝绿空间指国土空间中各类水域、湿地、绿地等开敞空间所组成的空间系统。其中,蓝色空间包括河流、湖泊、滩涂、湿地等自然水体空间及水库、沟渠等人工水体等复合水体空间;绿色空间包括农业空间与生态空间中的农田、山体、森林、草地等自然开放空间,以及城镇空间中的公园、防护绿带、公共开放空间等人工开放空间。蓝绿空间相关指标涉及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蓝绿空间现状值使用龙岩市 2023 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
附件 3
龙岩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重点项目清单
| 序号 | 项目 领域 | 项目/工程名称 | 主要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完成时限 | 责任 单位 | ||||||||||||||||||||
| 1 | 提升城市水系统韧性/适应能力 | 排水治 污提质增效工程 | 加快补齐城市(县城)排水设施短板,加快开展城市(县城)污水提质增效,加快消除黑臭水体、沟渠和点位。重点实施新罗区雨水收集系统提质增效工程、新罗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 88806 | 2025-2028 | 市住建局 | ||||||||||||||||||||
| 2 | 主 河道 防 洪提升工程 | 在九龙江(新罗、漳平段)新建堤防(护岸)总长 11.807公里,排水涵管 41 处。在汀江(上杭、武平、黄潭河新罗段和永定、长汀段)布置 14 条堤段,建设堤防(护岸)总长 20.605 公里,新建水闸 3 座,排水涵管 83 根,引水涵管 3 根,穿堤箱涵 3 座,拆除拦河坝 1 座,修复拦河坝 1 座,人行桥梁拆除 1 座。 | 41331 | 2025-2030 | 市水利局 | |||||||||||||||||||||
| 3 | 新 罗区 东方 片排涝工程 | 综合治理河道 15.39 公里,新建排涝水闸 1 座。 | 8565 | 2025-2030 | 市水利局 | |||||||||||||||||||||
| 4 | 中 心城 市 主城区 市政道 路排水、桥隧土建日常维护、中修及应急抢险工程 | 2025—2026 年中心城市主城区修复道路、人行道,清理雨水口、雨水井、明沟;更换、调整雨水井盖、雨水箅;防汛应急抢险等。 | 2478 | 2026 | 市城市管理局 | |||||||||||||||||||||
| 5 | 提升城市水系统韧性/适应能力 | 中 型供水水库建设项目 | (1)富溪一级水库:建设总库容 1500 万立方米的中型水库一座,主要为中心城区供水水源。(2)光坑水库:建设总库容 1138 万立方米的中型水库一座,主要为永定片区供水水源。 | 19751 | 2025-2030 | 市水利局 | ||||||||||||||||||||
| 6 | 中 心城 区城北片 区供水 安全保障提升工程 | 改造 DN500 球墨铸铁供水低压管线约 5000 米、DN300球墨铸铁供水低压管线约 8900 米、DN200 球墨铸铁供水低压管线约 9000 米、DN150 球墨铸铁供水低压管线约 1200 米、DN100 钢塑复合供水低压管线约7000 米、 DN100 以下钢塑复合供水低压管线约 23000 米, 改造二次供水设施 14 个,增设分区计量装置 12 个, 改造泵站(泵房)老旧设备 2 套等。 | 15596 | 2025-2030 | 市住建局 | |||||||||||||||||||||
| 7 | 连城县北部片区引水和供水工程项目 | 敷设引水管道 6.98 公里,新建加压泵站 1 座,实现嘉波水厂与县城供水水厂联通;敷设管道237.37 公里,新建加压泵站 5 座。 | 10766.2 | 2025-2026 | 连城县水利局 | |||||||||||||||||||||
| 8 | 梅花山保 护 区中 心城 市饮用水供水 源保 护修 复项 目( 一期) | 在梅花山自然保护区周边实行消纳地截污沟改造提升2376 米、生态拦截沟改造 5380 米,农村污水收集工程管道建设 3387 米,生态塘改造980 平方米。 | 1474.37 | 2025-2026 | 龙岩市 连城生 态环境 局 | |||||||||||||||||||||
| 9 | 提升城市基础设施韧性 | 城 市生命 线 物探 监测及修 复工程 | 重点对龙岩中心城区燃气管网、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等约 5000 公里地下管网开展探测、监测和改造修复,主要对中心城区 70.5 平方公里建成区内的地下管线运行信息开展全面普查摸底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普查成果开展隐患整改、管网修复,将现有、新建的物联感知设备接入龙岩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有效实施动态监测、提升监管能力。 | 18766 | 2025-2026 | 市住建局 | ||||||||||||||||||||
| 10 | 提升生态系统气候韧性/适应能力 | 长 汀县 一体 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计划综合治理面积 6.15 万亩,计划推进 12 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预计交易总金额 7328 万元,新增就业4550 个,居民人均增收 2040 元。主要以汀江流域为纽带,建设汀江水土保持生态经济走廊,重点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形成“ 一廊三区” 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总体格局。 | 10800 | 2025-2026 | 长汀县水利局 | ||||||||||||||||||||
| 11 | 福建省九鹏 溪幸福河 湖建设项目 | 河湖水系连通 2 项,其中包括堰坝生态设施改造 3 座,改造水系连通渠道长 14.07 公里;河湖堤岸功能完善 2项,其中包括堤岸生态化改造 3.94 公里,岸线植被恢复总长 8.12 公里;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3 处,修复总面积 51.07 公顷;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 项,其中包括重要历史遗存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 2 处,修复面积24.78 公顷;智慧监管设施建设 1 项,其中包括 1 处水情监测,新增 26 处视频监控和 5 处无人机监测设施,新增 3 处文化大屏宣传;配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等。 | 13942.49 | 2025-2026 | 漳平市水利局 | |||||||||||||||||||||
| 12 | 提升生态系统气候韧性/适应能力 | 龙岩市 永定 区环龙湖区域(洪山—仙师镇)废弃矿山 生 态修复工程(二期) | 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存在的自然景观破坏、植被破坏、土地资源占用损毁、水土流失、次生地质灾害隐患等问题,修复历史遗留矿山面积 120 亩。 | 511 | 2026-2027 | 永 定 区自 然 资源局 | ||||||||||||||||||||
| 13 | 永定区培 丰镇废 弃矿 区历 史遗 留污 染 源 综合治理项目 | 该项目原位基质改良复绿、平整各 25516 平方米左右,修建截排水沟渠约 1447 米,涉重金属污染废矿渣清挖、转运各 25572 立方米左右, 涉重金属污染废矿渣处置约 102291 吨,矿山底泥清挖、固化/稳定化、修复达标转运回填各 800 立方米左右。 | 3656.83 | 2026-2027 | 永定区 培丰镇 人民政 府 | |||||||||||||||||||||
| 14 | 林 业科技 示 范园区项目 | 建立示范园区 1300 公顷,开展科技示范、产业示范、生态示范、森林文化示范;推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林业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重点与福建师范大学合作打造“ 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树种多样性、功能特性与生态系统功能实验平台”。 | 6966 | 2024-2026 | 市林业局 | |||||||||||||||||||||
| 15 | 提升生态系统气候韧性/适应能力 | 九龙江流域(龙岩城区段)水质提 升及水 生态修复工程 | 工程部分主要包括:红坊溪龙盛路至 708 厂下桥断面河段开展生态修复工程:①河道河床生态化治理2 段,总长 4400 米;②河道顺直处布置3 处生态化溢流低堰(规划新建 1 处、原址拆除重建 1 处、加固维修 1 处); ③河滩生态化修复工程,设计面积共28841 平方米。生态适应性工程部分主要包括: ①初步构建长效评估全光谱动态监管体系:重点断面建设长效评估全光谱站 9 座、人工智能巡航辅助监测设备 1 套、手持便携式全光谱溯源设备 2 台; ②水环境精细化应急管控体系能力建设:水环境遥感大数据监测分析系统 1 套、流域水污染应急溯源管控系统 1 套、水生态动态评估体系系统 1 套; ③生态适应性管理,本期工程完成37公顷/年。 | 3815.4 | 2025-2026 | 龙岩市 新罗生 态环境 局 | ||||||||||||||||||||
| 16 | 九 龙江 龙岩铁山镇段水 生态修复项目 | 本项目拟对九龙江北溪(雁石溪)铁山镇段沿岸构建生态缓冲带、生态拦截沟渠、生态湿地,开展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其中,生态缓冲带建设总长约 3636.39 米(面积约 169243.47 平方米),生态拦截沟建设长度约2669.36 米,生态湿地建设面积约 59703.94 平方米,对平林水库、津头电站开展水域生态保护修复,面积约81653.25 平方米。 | 3129.28 | 2026-2027 | 新罗区 铁山镇 人民政 府 | |||||||||||||||||||||
| 17 | 提升生态系统气候韧性/适应能力 | 漳平市 东 门溪水环境提 升治理工程 | 开展城区排水系统入河排污口排查, 对河道清淤约15000 立方米,布设 8 组水质净化模组,改造东门人工湿地约 3200 平方米等,有效提升漳平市内河东门溪水质。 | 1319 | 2026 | 漳平市 菁城街 道 | ||||||||||||||||||||
| 18 | 龙岩市 空 天地一体化 大 气环境 监测 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 配置 2 套颗粒物激光雷达,分别部署于新罗区城区内及传输通道上, 以实现对大气污染物的水平、垂直分布监测和区域传输分析;配置 6 套无人机机库(含无人机)、6 套多参数气体模块(每套含 1 个 PM2.5、PM10、 O3 、TVOC 和 NO2 气体模块和 1 个 SO2 、H2 S 、NH3 和CO 气体模块)。 | 460 | 2025-2026 | 市生态环境局 | |||||||||||||||||||||
| 19 | 生 活垃 圾填埋场渗滤 液 处理运营维护工程 | 加强黄竹坑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通过 MVR 蒸发处理工艺,去除渗滤液中重金属、氨氮等有毒有害物质,确保外排水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土壤和地表水污染。 | 350 | 2026 | 市城市管理局 | |||||||||||||||||||||
| 20 | 闽 西革命老区松材线 虫病等重 大林 业 有害生 物防 治 能力建设 | 项目重点健全和完善闽西革命老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建设,具体内容包括:购置 1 批监测预警设备;建设一个县级检疫实验室,购置 1 批检疫检验设备;建设 1 个药剂药械用房,购置 1 批应急防控设备。 | 1230 | 2025-2026 | 市林业局 | |||||||||||||||||||||
| 21 | 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 精 密监 测 能力提升 | 升级改造自动气象站,完成国家级气象观测站标准化建设。开展大气垂直廓线观测系统等建设。推进闽西气象综合观测基地建设,合理部署现代化观测站点。 | 5434.8* | 2025-2030 | 市气象局 | ||||||||||||||||||||
| 22 | 应 急救援 物资设备采购 | 为市、县、乡各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抗洪抢险类、水域救援类、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类、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综合保障类等 5 类装备共 3955 台(套)。 | 11300 | 2024-2026 | 市应急管理局 | |||||||||||||||||||||
| 23 | 火 灾因 子 监测系统建设提升 | 在各县(市、区)部署 5 套森林火险因子监测系统,通过整合各种监测设备和技术,对包括气象条件、植被状态、凋落物含水率等多方面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以全面评估森林火灾风险,为防火决策和应急响应提供科学依据。 | 700 | 2024-2026 | 市应急管理局 | |||||||||||||||||||||
| 24 | 应 急广播体系建设(市级) | 建立市级中心城区应急广播平台,配套完善乡、村级适配平台, 改造传输覆盖网络,部署全市应急广播终端,实现纵向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横向和本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通,面向全市城乡居民及时播放应急信息。 | 299.1 | 2025-2026 | 市文旅局 | |||||||||||||||||||||
| 25 | 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 | 气 象灾 害 数据储备 | 基于气象灾害影响和风险研发客观化预报预警产品,强化局地强降水、大风、雷电等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为极端气象事件提供数据储备支持。 | 5434.8* | 2025-2030 | 市气象局 | ||||||||||||||||||||
| 26 | 地质灾 害 隐患点 和风 险 区更新调查 | 隐患点调查更新、极端降雨条件下重大单体或高位链式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极端降雨条件下重点地质灾害风险区更新评价、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更新等。 | 350 | 2025-2026 | 市自然资源局 | |||||||||||||||||||||
| 27 | 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间布局 | 地质灾 害 综合治理项目 | 开展新罗区北城街道石埠村红岭路等屋后崩塌、新罗区适中镇洋东村 6 组滑坡、上杭县中都镇兴坊村和兴路房后滑坡等工程治理, 以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 2000 | 2025-2026 | 市自然资源局 | ||||||||||||||||||||
| 合计总投资: | 273797.47 | - | - | |||||||||||||||||||||||
备注:带*号项目的总投资为工程包概算,未予拆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