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气象局
安徽省林业局
关于印发《安徽省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皖疾控卫免秘〔2025〕16号
各市疾控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林业局:
按照国家疾控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国疾控卫免发〔2024〕17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安徽省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气象局
安徽省林业局
2025年12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安徽省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
为增强气候变化风险防范能力,提升气候变化健康适应水平,推进健康安徽和美丽安徽建设,根据《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将健康适应理念融入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全程。遵循“主动适应、科学适应、系统适应、协同适应”原则,前移预防关口,建立以气候变化健康早期预警为先导的适应联动机制,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防范和减轻气候变化健康风险。2025年,建立多部门气候变化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监测系统建设。到2030年,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能力、健康与公共卫生系统气候韧性显著增强,全社会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的友好环境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协作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定期会商、应急沟通、联合评估等合作,推动建立“规划—监测—预警—评估—干预”为一体的跨部门工作体系。建立信息互通和交流机制,实现气象监测、空气监测、水质监测、健康风险等信息共享。推进需求导向型高层次应用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强化气候变化健康适应领域复合型人才储备和技术成果转化,搭建多部门协同适应管理工作平台。(省疾控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政策标准体系
推进疾控、卫生健康、环境、水利、气象等部门的政策融合,发挥政策协同叠加效应。针对皖北、江淮、沿江、皖西、皖南地区不同气候敏感因素,因地制宜落实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健康与公共卫生政策和综合干预措施。鼓励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技术标准、技术指南等制定。支持合肥、马鞍山等市开展国家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适宜技术应用试点工作。(省疾控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疾病预警提醒
建立多部门监测预警与联动响应机制。充分利用气象监测、空气监测、水质监测、传染病监测、慢病监测、动物疫病监测等资源,开展气候变化与气候敏感疾病发生发展相关影响研究。强化高温热浪、低温寒潮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报,开展气候敏感疾病风险预警,发布公众健康危害信息和预防措施指引。开展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登革热、疟疾、基孔肯雅热等媒介生物传染病,血吸虫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精神障碍、过敏性疾病等慢性病的发病预警和健康提醒。(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健康风险评估
依据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评估方案和指南,分区域、分人群开展气候特征和健康风险暴露水平监测,研究构建适合安徽省实际的气候变化与健康风险评估指标。逐步建立常态化评估机制,有效厘清和识别气候变化健康风险的重点区域及重点脆弱人群,针对性制定适应能力提升计划。(省疾控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增强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协同能力。研究将气候变化健康风险管理有效融入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设计建造和竣工验收体系。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健全精密气象监测网络体系,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完善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城市气候风险应对能力。提升水资源适应能力,增强洪涝灾害防御和供水保障能力,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提升农业与粮食安全适应能力,调整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种植模式,构建适应气候变化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型旅游业。提高电力行业在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的运行和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交通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重点场所、脆弱人群气候变化健康适应与干预。指导重点场所改善工作环境卫生状况,优化配备健康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加强对孕妇、儿童、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等脆弱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季节特点、节气变化、疾病流行情况等为脆弱人群提供针对性健康指导。加强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环境下作业人群劳动防护标准的宣传贯彻。推广气候敏感疾病疫苗接种。提升新发传染病防控和干预能力。完善伤害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强化重点人群宣传引导。(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卫生应急能力
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统一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处置制度。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时应急处置场所建设纳入相关规划,推进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加强医疗卫生等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卫生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储备调整、调用和轮换机制。制定平急结合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引发的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下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环境卫生处理、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控制、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等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增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卫生应急救治能力。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对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依托安徽省立医院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支持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医疗救治中心,加强省级医疗救援基地和区域公共卫生应急协作平台建设,提高远程指导、现场救治、合理转运、全程监护的区域协作能力。加强医疗机构急诊、急救应对突发性大规模病患的收治能力和物资储备。建立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服务体系,畅通求助途径,提供心理援助服务。(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强医疗系统韧性
加强绿色低碳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将绿色低碳建设标准纳入新建和改扩建的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和建设方案,倡导简约绿色装修,厉行节约用水用电,加强医疗废物排放管理。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抵抗力和恢复力。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次生灾害的应急预案,开展供应链韧性评估,建立医疗物资储备机制,保证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时医疗卫生机构核心功能正常运行。(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气候敏感疾病的诊疗能力。因地制宜加强基层诊治能力建设,完善气候敏感疾病的分级诊疗网络。指导医疗机构遵循气候敏感疾病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加强相关设备、药品和器械储备,提升诊疗、急救、护理与康复技术能力。健全气候敏感疾病的远程医疗诊断平台和医疗救治团队,制定远程医疗工作响应机制。(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八)构建社会共治环境
加强气候变化与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制定不同类型、不同人群宣教策略,增强气候变化与健康宣教的主动性、针对性、时效性,形成部门通力合作、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促进公众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健康防护能力。按照国家部署,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城市、乡村、社区、重点场所行动试点。(省疾控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促进科技创新应用
梳理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科研需求清单,加强先进适应技术与健康产品研发。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气候变化及极端天气事件下健康风险与应对的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积极推动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的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技术、分类分级与防护等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研发适用于安徽省气候变化特点的健康数据产品,推动大数据智慧化应用。(省疾控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化区域协同合作
深化气候变化健康适应长三角合作,开展长三角一体化气候变化健康相关数据共享和利用,建立区域协同极端天气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动长三角气候变化健康领域科技交流与合作。(省疾控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和职责任务,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推动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能力建设。组建多领域的气候变化与健康专家团队,加强气候变化与健康监测预警、实验室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开展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评估标准和技术指南等相关知识培训和实操演练,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开展社会化培训,提升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在气候变化与健康领域的宣传能力。
(三)加强实施指导。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落实行动任务,建立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全过程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保障各项任务有效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