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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等14部门

关于印发北京市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京疾卫管〔2025〕5号

各区疾控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交通委、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园林绿化局、气象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有关要求,提升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能力,有效防范气候变化健康不利影响,根据国家疾控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要求,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5—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气象局

2025年6月9日

北京市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

为提升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能力,防范气候变化健康不利影响,促进健康北京、美丽北京建设,根据《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预防关口前移,坚持“主动适应、科学适应、系统适应、协同适应”原则,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防范气候变化健康风险,推动各层级、多元化健康适应政策与协同行动。2025年,构建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体系,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监测系统建设。到2030年,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健康影响监测预警能力增强,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评估体系完善,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能力、健康与公共卫生系统气候韧性显著增强,全社会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理念广泛普及,友好环境基本建成。

二、行动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

加强部门协作,开展定期会商、应急沟通、联合评估等合作,加强多部门应急管理协同联动,建立以“规划—监测—预警—评估—干预”为一体的跨部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气候变化、水质监测、水井台账、健康风险等方面的信息共享。通过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支持等渠道,加强气候变化健康适应领域复合型人才培养,推动新质生产力开发储备。(市疾控局牵头,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体系

加强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领域政策体系建设,推进疾控、卫生健康、气象、环境、水利等多部门的政策融合。落实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健康与公共卫生政策和综合干预措施,落实国家气候变化健康有关技术标准和公共卫生技术指南,推广应用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评估技术标准。加强气候变化健康风险和应对措施的宣传,广泛动员公众掌握并践行应对气候变化与健康适应行动规范与准则。(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的预警提醒

调查梳理气候敏感疾病基本信息清单,充分整合利用多部门资源,构建气候敏感疾病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媒介生物传染病、人兽共患病、新发传染病的预警提醒,开展气候相关的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等慢性病的健康提醒。强化低温寒潮、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报,探索开展分人群、分区域的环境暴露与疾病发生发展相关影响研究,构建风险等级指标体系,推动气象健康指数及预警产品研发,开展气候敏感疾病风险预警,发布公众健康危害信息和预防措施指引。(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评估

积极推进气候变化公共健康风险相关监测评估和研究,识别气候变化健康风险及脆弱人群。充分考虑本市气候特征和脆弱人群风险暴露水平,研究构建适合本地实际的气候变化与健康风险评估指标。有序开展重点脆弱人群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评估,制定适应能力提升计划。逐步建立全面性、经常性评估机制,加强气候变化及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影响研究,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评估。(市疾控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风险防范和综合干预能力

研究将气候变化健康风险管理有效融入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设计建造和竣工验收体系,强化城市与人居环境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增强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协同能力。加强城市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等基础设施气候韧性建设与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完善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结合气候变化大力发展冰雪旅游。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农业生产指导,推动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加强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和供水保障,提高电力行业在极端天气下的运行和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交通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落实防雷、防风、防暴雨雪设计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重点场所、脆弱人群气候变化健康适应与干预。加强对孕妇、儿童、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等脆弱人群的健康服务,针对性制定健康干预方案并落实健康干预和指导。积极配合国家制定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环境下作业人群劳动防护标准并严格执行。强化气候敏感疾病疫苗接种,降低气候敏感疾病风险。加强新发传染病防控和干预能力。完善伤害监测预警体系,提升重点人群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伤害预防能力。(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平急结合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医疗卫生应急装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演练,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引发的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下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环境卫生处理、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控制、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等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疾控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治能力。持续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优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强化急救系统平急结合转换机制,畅通院前院内急救信息化衔接,提升空间立体救援能力,提高远程指导、现场救治、合理转运、全程监护的区域协作能力。加强医疗机构急诊、急救应对突发性大规模病患的收治能力和物资储备。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激障碍等人群心理危机干预与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本市专业资源及心理援助热线12356的优势作用,推进建立以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为核心、心理健康服务专业团队和志愿者为补充的干预服务体系。强化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提高群众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风险防范和自救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强健康与公共卫生系统气候韧性

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抵抗力和恢复力。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次生灾害的应急预案,基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报信息提前储备医疗物资,保证医疗卫生核心功能在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时一定时间内能维持正常运行。根据气候韧性相关评估指标,定期开展评估,将节地、节电、节水、节材的绿色低碳建设标准纳入新建和改扩建的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和建设方案。鼓励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医疗卫生机构能源资源管理平台。(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气候敏感疾病的诊疗能力。完善气候敏感疾病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并加强医护人员有关培训,加强相关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械储备,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急救、护理与康复技术能力。健全气候敏感疾病的远程医疗诊断平台和医疗救治团队,制定远程医疗工作响应机制。依据不同地区气候特征,因地制宜开展基层诊疗能力提升建设,完善气候敏感疾病的分级诊疗网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八)加强气候变化健康适应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区域机构的气候变化健康适应政策、策略追踪对接。深化区域合作,加强京津冀协同,制定京津冀协同行动措施,联合开展气候变化敏感疾病监测和预警,整体推进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试点工作,推动京津冀地区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能力提升。强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加强防灾减灾协调联动,为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工作贡献北京智慧。(市疾控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科技创新

加强先进适应技术与健康产品研发,促进创新产品转化落地。开展适应气候变化与健康领域管理策略、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科研攻关,支持共建“产学研用”对接平台。加强影响气候敏感疾病发生发展的关键气候危险因素和致病机理的基础研究。研发气候敏感疾病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技术、分类分级与防护等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模式。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适应措施的成本效益经济学评价研究。扎实推进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适宜技术试点应用,开展与气象密切相关的心脑血管疾病、蚊虫叮咬、致敏花粉等疾病风险提示或预警研究,研发气候变化健康数据产品与智能化软件产品,推动大数据智慧化应用。(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营造全社会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的友好环境

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推动气候变化与健康宣教进乡村、进社区、进场所、进学校,动员公众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制定不同类型、不同人群宣教策略,教育、引导、促进公众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环境健康风险预警健康提示试点,促进居民掌握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自救互救措施,提升公众应对气候变化与健康素养水平。按照国家部署,积极申报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城市、乡村、社区、重点场所行动试点,营造全社会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友好环境。(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将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纳入本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将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相关工作纳入建设范畴。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和职责任务,推动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市疾控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多部门、多领域的气候变化与健康专家团队,形成技术联盟,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开展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评估标准和技术指南等相关知识培训和实操演练,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开展社会化培训,提升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宣教能力。(市疾控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实施指导。实施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全过程管理,对任务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预判,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综合掌握各项任务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落实行动任务,保障各项任务有效推进。(市疾控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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