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锂电小镇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锂电小镇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侨委办规〔2025〕2号
各有关单位:
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锂电小镇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锂电小镇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推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开发区锂电小镇绿色低碳片区创建工作,根据《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标〔2022〕53号)、《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闽建科〔2023〕1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的通知》(闽建科函〔2024〕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统筹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巩固宁德“锂电核心、服务典范”两大支撑,坚持系统观念,以建筑发展低碳化、能效管理标杆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营管理数智化为抓手,着力构建绿色低碳的城乡建设体系,统筹试点片区生态、生产、生活“三生空间”布局,加快建筑、基础设施绿色低碳转型与升级,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开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城乡建设领域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建设,致力于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节水降碳改造,推动超低碳建筑发展,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开展碳排放监测和测算,以试点引领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探索和完善绿色低碳建筑项目策划生成、设计、建设的政策机制,推广绿色低碳先进、适宜技术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经验。2025年2月开工建设绿色低碳片区试点项目,2025年6月全面动工建设二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2025年底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约14万㎡,太阳能建筑应用约42.68MWp及碳排放监测平台建设。2026年底完成二星级及以上建筑约9万㎡,超低能耗建筑1.4万㎡。
二、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强化战略导向,将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区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强化支撑保障,全方位统筹片区试点“三生空间”发展,完善重点产业空间布局,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区建设、绿色低碳片区试点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指标考核体系等协调一致。(牵头单位: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局、社会事务局)
2.开展星级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加强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到2025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5%以上。2025年6月前完成东侨文体馆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调整及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动工建设双创总部大楼、两业融合总部大楼等二星级绿色建筑。2026年底完成东侨文体馆、双创总部大楼、两业融合总部大楼等二星级绿色建筑建设。(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国投公司、城建公司)
3.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强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究推广,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节能改造鉴定评估,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建筑要应改尽改,推动门、窗、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升改造,推动公共区域高效照明及智能照明控制改造。加强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评估和调试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会展中心、东侨实验小学、智能化停车楼、锂电应用及新材料产业园等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后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2025年6月前动工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北部新区综合文化中心配套项目,并于2026年底完成建设。(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经发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国投公司、城建公司)
4.提升清洁电力占比。积极推动工业企业利用厂房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具备条件的片区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积极探索源网荷储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鼓励厂区建设智能微电网和虚拟电厂等项目。支持储能技术应用研究,鼓励龙头企业加快开展储能技术安全性、生命周期经济性、环境负荷等方面研究,引导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商务局、生态环境局)
5.加大太阳能建筑应用。具备日照条件的居住建筑优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其他居住建筑应采用空气能热水系统,宾馆、医院、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形式热水系统。在沿江、邻河、近海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地表水热泵技术。推广屋顶光伏和发电玻璃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建设,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加大“光伏+”、微电网、风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等在建筑领域应用的推进力度,大幅提高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盘活闲置屋顶资源,对屋顶资源较好的交通场站、大型商场、工业园区等建筑有序连片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自2024年起,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100%。加快推进建设公共建筑和商办屋顶光伏发电设施。到2025年末,完成东侨人力资源产业园零碳园区、福建华电宁德时代产业园区一期等太阳能建筑应用,新增光伏装机容量42.68MWp。(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国投公司、各相关企业)
6.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重点道路、区域路灯景观灯、公共厕所、污水收集管道及泵站等基础设施新建与改造,推进综合智慧杆建设,进一步降低园区能耗。充分发挥开发区新能源企业技术和产品优势,大力推进“光储智能网联太阳能路灯”改造项目建设,新建路灯原则上利用本地方成熟的新能源技术和产品进行设计建设。2025年先行实施赤鉴湖公园景观灯升级改造成为智能网联新能源路灯,逐步把开发区现有2827盏路灯分区域、分阶段升级改造成为智能网联新能源路灯。(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容市政服务中心、国投公司、城建公司)
7.促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将绿色低碳要求全面落实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规划城市森林、城市绿地、城市绿道和亲水空间布局,加快城市通风廊道建设,开展园林绿化“百千万”工程,推进公园建设,大力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严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设,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杜绝大拆大建,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建设。(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建设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市容市政服务中心、南岸片区党群服务中心、北岸片区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
8.引导绿色低碳出行。优化开发区城市道路网,完善主次干路、支路等级配置,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开展人行道净化、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专项行动,完善城市慢行网络系统,设置慢步道、骑行道等多样化慢行通道。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加快配建公共交通系统的绿色能源设施。提高全民节能低碳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积极推进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经发局、城市管理局、交警二大队)
9.构建智慧化碳监测体系。鼓励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市场化服务方式进行能源费用托管。推进能耗分项计量,依托现有监测平台,完善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举措,加强建筑能源和资源消耗实时监测与统计,实现能源、污染物、碳排放数据智能协同管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度提升。2025年前完成应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推动用电、用水等能源消费数据共享,具备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功能,建设或完善建筑碳排放监测平台,形成碳排放测算和年度监测报告。(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统计站、国投公司、城建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保障。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将支持建设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纳入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政策,加大技术改造和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可再生能源发展扶持力度,落实并完善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鼓励开发区范围内,达到试点任务要求的建设项目纳入本次试点样板范围。(牵头单位:党办、管办、财政局、建设局,责任单位:经发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
(二)完善财政支持保障。强化资金统筹,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绿色低碳试点建设支持力度,从财政上保证一定的资金。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多种方式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绿色金融服务。(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经发局、商务局、建设局)
(三)强化技术支持保障。为高质量推进绿色低碳片区试点工作,深入探索本地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路径,采用“总师制”推进片区试点项目高效建设,聘请高水平团队开展试点片区的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测算,对片区内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碳排放现状充分摸底和评估,分析区域内的建筑、各类基础设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形成碳排放测算和年度监测报告,帮扶建设绿色低碳片区项目。(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经发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统计站、国投公司、城建公司)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成立开发区锂电小镇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建设工作专班,由建设局牵头开展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推进试点片区建设任务的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合作,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组织实施重点行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统筹调度各单位各部门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创建行动工作进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把绿色低碳片区试点创建工作作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转化为践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建设指标考核体系为标准,以推动项目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部门本领域的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对照本方案绿色低碳片区重点工程项目清单(详见附件)要求,细化计划有序推进绿色低碳片区试点创建行动。
(三)深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宣传教育。加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分阶段、多层次组织开展绿色低碳片区试点工作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鼓励各部门融入新媒体方式开展主题性公众参与活动,鼓励企业组织碳减排相关公众开放日活动,引导建立绿色生产消费模式,为开发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本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实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本方案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锂电小镇绿色低碳试点片区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锂电小镇绿色低碳试点片区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 试点 任务 | 序号 | 试点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计划进度 | 计划总投资(包含增量成本) | 增量 成本 | 资金来源 | 责任单位 | ||
业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 单位 | |||||||||
一 | 建设星级绿色建筑 | 1 | 东侨文体馆 | 总建筑面积4.03万㎡,进行二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并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报告、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 | 2024年7月:开工建设; 2025年1月-2月:二星级绿色建筑方案优化; 2025年3月-4月: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资料调整变更; 2025年5月-6月: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预评价; 2026年12月前:竣工验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 | 3.7亿元 | 195 万元 | 专项债/补助资金 | 国投公司 | 章钧 | 建设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 |
2 | 双创总部大楼(国投公司总部) | 总建筑面积2.28万㎡,进行二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并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报告、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 | 2025年1月-2月:二星级绿色建筑方案优化; 2025年3月-4月:二星级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 2025年5月-6月:二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 2025年6月前:开工建设 2026年12月前:竣工验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 | 1.83亿元 | 251 万元 | 专项债/企业自筹/补助资金 | 国投公司 | 章钧 | 建设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 | ||
3 | 两业融合总部大楼(城建公司总部大楼) | 总建筑面积3.61万㎡,进行二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并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报告、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 | 2025年1月-2月:二星级绿色建筑方案优化; 2025年3月-4月:二星级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 2025年5月-6月:二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 2025年6月前:开工建设 2026年12月前:竣工验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 | 2.88亿元 | 398 万元 | 专项债/企业自筹/补助资金 | 城建公司 | 林海 | 建设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 | ||
二 |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1 | 会展中心 | 总建筑面积3万㎡,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后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改造内容包括: 1.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智能化改造; 2.增设屋顶光伏可再生能源应用; 3.增设能源监控系统 | 2025年1月-2月:节能诊断; 2025年3月:节能改造方案编制; 2025年4月-9月:节能改造施工; 2025年10月-12月:项目竣工与节能量测评。 | 180万元 | 180万元(不含光伏系统投资) |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补助资金 | 国投公司 | 陈苏佳 | 建设局、经发局、城建公司 |
2 | 东侨实验小学 | 总建筑面积2.63万㎡,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后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改造内容包括: 1.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智能化改造; 2.增设屋顶光伏可再生能源应用; 3.增设能源监控系统 | 2025年1月-2月:节能诊断; 2025年3月:节能改造方案编制; 2025年4月-9月:节能改造施工; 2025年10月-12月:项目竣工与节能量测评。 | 120万元 | 120万元(不含光伏系统投资) |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补助资金 | 实验小学/ 国投公司 | 周红梅/陈苏佳 | 建设局、经发局、教育局、城建公司 | ||
3 | 智能化停车楼 | 总建筑面积1.58万㎡,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后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改造内容包括: 1.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智能化改造; 2.增设屋顶光伏可再生能源应用; 3.增设能源监控系统 | 2025年1月-2月:节能诊断; 2025年3月:节能改造方案编制; 2025年4月-9月:节能改造施工; 2025年10月-12月:项目竣工与节能量测评。 | 80万元 | 80万元(不含光伏系统投资) |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补助资金 | 城建公司 | 林海 | 建设局、经发局、国投公司 | ||
4 | 锂电应用及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 总建筑面积7.25万㎡,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后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改造内容包括: 1.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智能化改造; 2.热水系统节能改造; 3.增设屋顶光伏可再生能源应用; 4.增设能源监控系统 | 2025年1月-2月:节能诊断; 2025年3月:节能改造方案编制; 2025年4月-9月:节能改造施工; 2025年10月-12月:项目竣工与节能量测评。 | 320万元 | 320万元(不含光伏系统投资) |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补助资金 | 国投公司 | 陈苏佳 | 建设局、经发局、城建公司 | ||
三 | 太阳能建筑应用 | 1 | 东侨人力资源产业园零碳园区 | 1.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采用屋顶/车棚光伏、发电玻璃等形式,光伏装机容量约1.13MW; 2.采用“光储直柔”一体化建设:配置储能设备、充电桩、充电车位,开发微网能量管理系统,实现建筑光伏发电的柔性管理与控制 | 2025年1月-3月: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 2025年4月-5月:太阳能光伏系统并网验收。 | 540万元 | 540万元 | 财政投资/企业自筹/补助资金 | 国投公司 | 陈苏佳 | 建设局、经发局 |
2 | 福建华电宁德时代产业园区一期 | 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采用屋顶光伏方式,装机容量约18MW,包括湖东厂区E23-1屋面装机约2MW,湖东厂区E29屋面装机约4.7MW,湖东基地E22厂房装机约5.6MW,湖东基地E30厂房装机约2.3MW,湖东基地E21厂房装机约5.4MW | 2024年11月-12月:太阳能光伏系统方案设计; 2025年1月-5月:太阳能光伏系统主体施工; 2025年6月-8月:太阳能光伏系统并网验收。 | 8640万元 | 8640万元 | 企业自筹 | 宁德时代(华电宁德公司) | 洪华艳 | 建设局、经发局 | ||
3 | 宁德上汽产业园区光伏项目四期 | 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上汽停车场D区采用屋顶光伏方式,装机容量约6MW | 2024年11月-12月:太阳能光伏系统方案设计; 2025年1月-5月:太阳能光伏系统主体施工; 2025年6月-8月:太阳能光伏系统并网验收。 | 2880万元 | 2880万元 | 企业自筹 | 宁德时代(润时新能源公司) | 黄超艺 | 建设局、经发局 | ||
4 | 宁德时代湖西基地H3、H4等 | 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采用屋顶光伏、光伏车棚方式,装机容量约6MW,包括湖西工厂屋面装机约2.6MW,湖西工厂H3、H4装机约5.98MW | 2025年1月-2月:太阳能光伏系统方案设计; 2025年3月-6月:太阳能光伏系统主体施工; 2025年6月-8月:太阳能光伏系统并网验收。 | 2880万元 | 2880万元 | 企业自筹 | 宁德时代(新思路新能源公司) | 朱成利 | 建设局、经发局 | ||
5 | 宁德时代湖西H2-1、Z5、Z21、Z30 | 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采用屋顶光伏、光伏车棚方式,装机容量约5.55MW | 2025年1月-2月:太阳能光伏系统方案设计; 2025年3月-6月:太阳能光伏系统主体施工; 2025年6月-8月:太阳能光伏系统并网验收。 | 2664万元 | 2664万元 | 企业自筹 | 宁德时代(新思路新能源公司) | 朱成利 | 建设局、经发局 | ||
6 | 锂电小镇产业园建筑光伏 | 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采用屋顶光伏方式,装机容量约6MW,包括大不同茶业屋顶光伏项目装机约2.67MW,聚鑫环保科技屋顶光伏项目装机约2.43MW,北区污水厂建筑光伏约1MW | 2025年1月-2月:太阳能光伏系统方案设计; 2025年3月-6月:太阳能光伏系统主体施工; 2025年6月-8月:太阳能光伏系统并网验收。 | 2880万元 | 2880万元 | 企业自筹 | 宁德时代(德辉新能源公司、闽电新能源公司) | 吴灵芳 吴雨舟 | 建设局、经发局 | ||
四 | 建设超低能耗建筑 | 北部新区综合文化中心配套项目 | 总建筑面积1.44万㎡,主要功能为展示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办公等,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实现: 本体节能率不低于20%, 综合节能率不低于50% | 2025年1月-2月:开展超低能耗建筑方案设计; 2025年3月-5月:超低能耗建筑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 2025年6月前:开工建设; 2025年6月-8月:基础工程; 2025年9月:开展超低能耗建筑施工技术交底; 2025年10月-12月:超低能耗建筑设计阶段评价; 2025年9月-2026年3月:主体工程、屋面工程; 2026年4月-6月: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楼地面工程; 2026年7月-9月:内装工程; 2026年12月前:竣工验收。 | 1.2亿元 | 710万元 | 财政投资/企业自筹/补助资金 | 城建 公司 | 林海 | 建设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 | |
五 | 建立碳排放监测平台 | 东侨经济开发区碳排放监测平台 | 搭建东侨开发区碳排放监测平台,实现: 1.碳排放监测、能耗监测、可视化展示、报警、数据管理等功能; 2.可接入上级监管平台; 3.完成试点项目碳排放监测 | 2025年1月-2月:平台需求分析,方案设计,进行平台招标采购; 2025年3月前:完成平台采购流程; 2025年3月-8月:平台软件开发; 2025年9月:平台硬件部署; 2025年10月-11月:平台数据对接、进行平台功能调试; 2025年12月:完成平台验收。 | 50万元 | 50万元 | 政府投资/补助资金 | 国投公司 | 章钧 | 建设局、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统计站、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 | |
六 | 开展碳排放测算 | 东侨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测算 | 进行东侨开发区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测算,包括: 1.试点片区能源消耗、碳排放模拟评估; 2.完成试点片区碳排放测算和年度监测报告; 3.完成试点项目碳排放测算报告 | 2025年1月-3月:开展建筑业能耗、建筑运行能耗、基础设施运行能耗、可再生能源应用情况、碳汇情况宏观数据调研; 2025年4月-6月:数据样本抽样调研; 2025年7月-9月:分析测算试点片区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形成测算报告; 2025年10月-11月:调研各试点项目进度情况; 2025年12月:测算减碳措施减碳量,形成试点总结报告。 | 13万元 | 13万元 | 政府投资/补助资金 | 建设局 | 蒋立浩 | 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统计站、国投公司、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