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夏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固政办发〔2023〕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宁夏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双碳”目标战略,提高林草应对气候变化调节能力,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宁夏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的实施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宁夏林草湿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行动方案(2021-2030)年》《固原市关于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的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固原市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概况
(一)生态区位重要。六盘山地处黄土高原中西部,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交汇带,黄河上中游过渡区域,是《黄河保护法》、国家“双重”规划“三区四带”布局中的重点生态区,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一带五区多点”空间布局中重点建设的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区,是西北黄土高原上的“水塔”“绿岛”和“碳库”,生态保护和提升碳汇能力的意义重大。近年来,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逐年向好,区域气候调节、生态改善、水源保障、水土保持、增汇固碳等作用日益凸显。
(二)林草资源丰富。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和各县林草碳汇计量评估报告》,固原市林地、草地、湿地面积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4.26%。经估算,2022年全市林草碳储量约为11963.73万吨,占自治区总量的44.38%。全市现有12处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0.19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7%,特别是以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的六盘山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覆盖率由上世纪50年代末的27%提高到2022年的66.3%,提高了39.3个百分点,在生物固碳、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查统计,固原市林业用地中,其他林地面积(不含苗圃地)为190.7万亩,通过人工造林、未成林抚育提升、退化林改造等森林经营措施,森林面积仍有较大增长潜力。现有林地中,乔木林主要分布在原州区南部和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六盘山沿线及泾源县东部地区;灌木林广泛分布在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的六盘山外围和彭阳县西部。乔木林地和灌木林地是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主要区域,通过现有林改培、退化林改造,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未成林地分布在原州区东北部和西南部、西吉县北部、隆德县东南部、泾源县东部和彭阳县北部,是需要加强抚育管护,促进未成林地向有林地转化,持续增加碳汇储量的主要区域。草地主要分布在原州区和西吉县,分别占全市草地总面积的40.33%和32.35%;草地类型以干草原、草甸草原、山地草甸、灌丛草甸为主,牧草种类多样,草原生态状况持续好转。
固原市优势树种主要有华北落叶松、油松、云杉、樟子松、华山松、刺槐、新疆杨、桦树、榆树、辽东栎等,其中油松、云杉、华山松、桦木等固碳能力强,稳定性好,抗逆性强。依托详实的林草资源本底,实施未成林抚育提升、退化林改造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重大工程,将进一步扩大固原市林草资源总量,提升森林质量、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碳汇能力,对实现“双碳”目标发挥重要作用。
(三)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十三五”以来,固原市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施的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造林绿化、草原湿地保护修复等重大生态建设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405.91万亩,其中新造林163.32万亩,未成林补植补造242.59万亩。目前全市林业用地面积616.61万亩,森林覆盖率由改革开放之初的1.4%增长至2022年的14.4%,其中乔木林地面积228.72万亩、灌木林地面积197.19万亩、其他林地(不含苗圃地)面积190.7万亩;现有草地面积达237.13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6.2%,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92.92万亩、人工牧草地面积6.84万亩、其他草地面积137.37万亩;湿地面积20.12万亩,湿地保护率22.1%。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基本上把“荒山秃岭”变成了“绿水青山”,为实践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山林权改革稳步推进。宁夏推行山林权改革,对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具有重要意义,为碳汇项目开发奠定了坚实基础。2021年以来,固原市全力推进山林权改革,完成山林资源界定面积566.81万亩,占应勘界任务的91.92%,筹资844.80万元为421.93万亩公益林购买森林保险,设立政府回购基金3300万元,建立了林业经营主体可进可退的经营机制。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权交易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集体林地经营权挂网交易。推行“以林养林”“以地换林”“以地换能”等新模式,引进龙头企业、培育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夯实了植绿增绿护绿基础。固原市彭阳县首创“第一书”《彭阳县山林地确权明白书》,颁发了全区林权不动产“第一证”,发放山林权抵押贷款433万元,实现山林权抵押贷款“第一贷”,完成集体林地经营权交易1964亩,交易金额79.54万元,实现山林权交易“第一笔”。西吉县创新“龙王坝确权模式”,解决了“一户多证”难题。泾源县、彭阳县分别引进相关生态公司,投资1.14亿元,实施生态修复和流域治理1万亩,打造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流域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的“样板工程”。各县(区)通过“以林养林”等新模式实施了一批林草产业“示范项目”,建设了一批林草产业 “示范基地”。泾源县借助闽宁协作平台,积极与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建立合作,推进闽宁合作碳汇林项目落地,对实施区域碳中和项目及碳汇交易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林业碳汇资源本底有待厘清。固原市林草资源丰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林草碳储量约占自治区总量的44.38%,发展林草碳汇优势较大。但目前,全市林草碳汇资源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一是树种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林树种选择以传统的杨、柳、榆、槐为主,对碳汇能力较强的乡土优势树种应用较少,林分结构单一,碳汇能力弱、群落结构不稳定。二是林业碳汇相关技术标准尚不完善,可供开发林业碳汇的区域范围和规模数量有待优化厘清。
(二)林业碳汇基础支撑能力有待强化。林业碳汇市场准入机制尚不健全;宁夏林草碳汇资源感知平台正在建设,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衔接存在困难;碳汇计量监测、项目开发、市场交易等专业人才和熟悉林业碳汇、懂金融和市场的复合性人才短缺。
(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待完善。生态建设和管护投入成本高,经济效益偏低、回收期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完善,生态价值转化途径不多。山林权改革颁发(换发)林权类不动产证率不高、金融单位和林草生产经营者参与积极性不高、龙头企业引进难度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法规和相应管理办法不健全、技术力量薄弱等。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固原市委五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理念,坚持“红色固原、绿色发展、特色富民”的定位,坚守保护生态和可持续发展两条底线,保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定力。充分发挥林业碳汇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进一步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美丽新固原作出示范样板。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布局,分类施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按照固原林草资源实际状况和分布特点,科学布局,精准提升。各县(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确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林业碳汇试点建设目标任务,着力提高林业碳汇能力。
——坚持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系统开展林业碳汇建设项目与碳汇交易,绿色低碳与发展碳汇经济等,稳妥有序开展林草碳汇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固碳、增汇、增效。
——坚持机制创新,示范引领。遵循国家现行标准,充分吸纳全国和宁夏碳汇监测成果,突出示范应用和成果推广,坚持机制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推进碳汇开发应用。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共同参与”碳汇试点市建设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引领,发挥市场作用,建立经营大户、企业等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碳汇试点建设的机制。
(三)建设目标。坚持系统观念,发挥优势,强化支撑,以夯实林业碳汇资源基础、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建设碳汇人才队伍等五项试点任务为重点,力争用3~5年时间探索形成西北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林业碳汇发展典型模式,打造林业碳汇交易、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应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三大亮点”,为实现“双碳”战略目标,拓展森林碳汇发展模式和价值实现机制探索路径,作出示范。
——发挥林业碳汇资源优势。加大对碳汇能力较强树种的推广和使用力度,优化树种结构、林分结构;摸清固原市林草资源家底,借助“宁夏林草碳汇感知平台”,按照有关林业碳汇方法学要求,梳理全市可供开发林业碳汇的区域范围和规模数量,实现林草碳汇资源动态管理。做好资源储备、地块储备,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汇效益核算、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林业碳汇交易等奠定基础。
——强化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准确掌握固原市森林生态系统碳储量现状、变化和空间分布,以小班尺度为测算精度,做好固原市林草资源碳汇监测,完成固原市林业碳储量、碳汇量与增汇潜力测算与评估,建立健全固原市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细化碳汇计量监测底数,建立碳汇项目储备库,设立碳账户,推动碳汇项目交易;设立司法绿碳基地,构建“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加强林业碳汇人才培养,引进专业人才,扩大交流合作,培养一批本土碳汇人才。
——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深化跨区域碳汇林项目合作模式,通过发行“林业碳票”、碳排放权交易、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等途径,将林业碳汇资源转化为林业碳汇产品,实现碳汇交易;探索“森林险+碳汇贷”绿色金融模式,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丰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四、重点内容
(一)夯实林业碳汇资源基础。
1. 聚焦优势碳汇树种
在固原市主要优势群落树种、乡土树种及已驯化的造林乔木树种中,按照碳汇效率、固碳能效、碳封存和造林可行性等碳汇属性量化评价,筛选并发布固原市碳汇推荐树种,包括华北落叶松、云杉、油松、华山松、樟子松、刺槐、白桦、红桦、辽东栎、旱柳、榆树、河北杨、新疆杨、山杏、山桃、沙棘、柠条、柽柳等,提高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生态经济林等新造林碳汇能力。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树种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加大对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主体使用碳汇推荐树种的宣传引导力度,倡导优先栽植碳汇能力强的树种。(详见表4-1)
2. 确定林业碳汇区域和规模
按照IPCC国际通用规则和方法学,利用固原市国土资源三调和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结合造林绿化项目验收成果,统计2016年11月以来全市新造林规模,厘清各县(区)可供开发的林业碳汇规模。经统计,固原市自2017年至2023年累计完成造林面积422.42万亩(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碳汇项目起始时间),2024年至2025年可用于营造林地块面积为77.39万亩,其中:可用于人工造林地块面积30.87万亩、退化林修复地块面积46.52万亩。全市2017年至2025年共计可供开发林业碳汇规模为499.81万亩。(详见表4-2、附件1、2、3、4、5、6)
项目 | 阔叶乔木 | 针叶乔木 | 灌木 | 经果林 | 生态学特性 |
原州区 | 国槐、刺槐、杜梨、山杏、红桦、白桦、新疆杨、河北杨、旱柳、山桃、白榆、臭椿 | 云杉、油松、樟子松 | 山桃、沙棘、柠条、刺梅、丁香、连翘、榆叶梅、柽柳、珍珠梅、忍冬、水栒子、准葛尔栒子、胡枝子 | 杏、梨、李子、山楂、鸡心果、桃、核桃、苹果 | 具有抗旱、耐寒特性,适合固原市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生长势、抗逆性都很强,在固原经过自然长期选择,适应性非常强,对当地的病虫害和灾害性气候等恶劣环境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抵御能力,同时乡土树种还具有安全稳定性,在自然生态系统中乡土树种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生态群落。 |
西吉县 | 山杏、新疆杨、旱柳、白榆、山桃、刺槐、臭椿、国槐、河北杨 | 云杉、油松、樟子松 | 山桃、沙棘、柠条、刺梅、丁香、连翘、榆叶梅、柽柳、珍珠梅、忍冬 | 杏、梨、李子、山楂、鸡心果、桃、核桃、苹果 | |
隆德县 | 刺槐、杜梨、辽东栎、红桦、白桦、河北杨、旱柳、白榆、山杏、山桃 | 云杉、油松、华北落叶松 | 山桃、沙棘、柠条、刺梅、丁香、连翘、榆叶梅、柽柳、忍冬、珍珠梅、水栒子、准葛尔栒子、胡枝子 | 沙棘、杏、梨、李子、山楂、鸡心果、桃、核桃、苹果 | |
泾源县 | 刺槐、辽东栎、杜梨、红桦、白桦、河北杨、旱柳、白榆、椴树、山杏、山桃 | 油松、云杉、樟子松、华北落叶松、华山松 | 山桃、沙棘、柠条、柽柳、绣线菊、卫矛、栓翅卫矛、水栒子、紫丁香,黄刺玫、天目琼花,香荚蒾、聚花荚蒾、金花忍冬、珍珠梅 | 沙棘、杏、黑果花楸 | |
彭阳县 | 刺槐、国槐、杜梨、山杏、新疆杨、河北杨、旱柳、山桃、白榆、臭椿、侧柏 | 云杉、油松、樟子松、侧柏 | 山桃、沙棘、柠条、刺梅、连翘、榆叶梅、柽柳、珍珠梅、忍冬、文冠果、四季玫瑰、水栒子、准葛尔栒子、胡枝子 | 沙棘、杏、梨、李子、山楂、鸡心果、桃、核桃、苹果 |
表4-2 固原市可供开发林业碳汇规模统计表
单位:万亩
年度 | 小计 | 原州区 | 西吉县 | 隆德县 | 泾源县 | 彭阳县 | 六盘山林业局 |
2017年 | 65.00 | 16.25 | 8.50 | 8.25 | 8.00 | 18.75 | 5.25 |
2018年 | 65.00 | 15.00 | 9.90 | 8.75 | 12.40 | 18.75 | 0.20 |
2019年 | 55.33 | 15.00 | 18.00 | 8.25 | 4.00 | 8.58 | 1.50 |
2020年 | 62.27 | 18.40 | 12.50 | 7.85 | 7.00 | 16.52 | |
2021年 | 60.71 | 17.91 | 12.13 | 8.55 | 7.75 | 14.37 | |
2022年 | 70.25 | 16.35 | 14.76 | 15.39 | 8.00 | 15.75 | |
2023年 | 43.86 | 10.86 | 8.19 | 9.73 | 5.50 | 9.58 | |
2024-2025年 | 77.39 | 20.00 | 20.50 | 10.91 | 6.90 | 19.08 | |
合计 | 499.81 | 129.77 | 104.48 | 77.68 | 59.55 | 121.38 | 6.95 |
以此为基础,细化分类,科学认定,划定碳汇试点的重点区域和优势区域,结合计量监测,将项目地块和规模分类入库备案,评估、预测碳汇量和碳储量,强化资源储备。
(二)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
1. 细化碳汇计量监测底数
以宁夏林草湿综合监测和宁夏林草碳汇资源感知平台为基础,利用自治区林草碳汇计量监测方法和模型,结合遥感监测和地面碳库调查,在固原市全域开展小班级别的碳储量和碳汇量计算,细化碳汇计量监测底数。在宁夏林草碳汇资源感知平台开发各县(区)林草碳汇监测模块,为碳汇产品开发、碳汇交易、碳汇项目储备等实际应用奠定基础。
2. 建立碳汇项目储备库
在宁夏林草碳汇资源感知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碳汇项目储备库,各县(区)在碳汇项目储备库备案的项目地块需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方法学要求,依托固原碳汇计量监测底数,结合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的项目布局,将项目地块对标CCER开发流程进行设计,通过项目文件设计、项目审定、项目备案、项目实施与监测、减排量核查与核证、减排量签发等程序后,所产生的碳汇按规定进入碳市场交易。该储备库的建设将为碳汇项目开发、碳汇交易等提供基础支撑。
3. 设立碳账户
在宁夏林草碳汇资源感知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政府、企业、个人三个级别的碳账户,构建政府与企业、个人分层级、多功能碳账户体系,开展碳账户应用场景示范。其中:在林业碳汇领域政府碳账户侧重于林业资源及其碳储量、碳汇量统计分析、碳账户监管等应用场景;企业碳账户侧重于企业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用于碳汇交易全过程服务;个人碳账户侧重于个人林权开发的林业碳汇项目用于碳汇交易全过程服务。细化各级碳账户应用场景清单,重点服务区域碳中和、碳普惠、碳金融等应用,为碳汇项目的开发管理积累经验。
4. 推动碳汇项目交易
经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宁夏六盘山生态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固原市林业碳汇项目交易主体单位,具体负责碳汇项目从开发到交易全过程运营管理。各县(区)利用宁夏林草碳汇计量监测计算方法和模型,将碳汇项目“落地上图”,实现碳汇资源、开发地块、项目进展一屏展示,计算并生成碳汇核算报告。对各县(区)计算出的碳汇项目碳汇量,采取“宁夏六盘山生态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碳汇交易所+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方式,通过协议转让和单项竞价,推动碳汇项目交易,促进生态价值转化。以实现资金流向透明化,企业管理简捷化,按照收支两条线路径,降低政府举债风险。
(三)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对资源权属清晰、有经营主体参与、效益能够持续发挥的林业资源,合理定价,引导流转和入市交易。
1. 深化闽宁碳汇林建设合作模式
按照国家及宁夏关于碳汇林项目有关标准,持续推进闽宁碳汇林建设合作模式。2023年,在泾源县实施闽宁合作碳汇林建设1446.60亩,加强碳汇储备林后期抚育管理,采取补植、中幼林抚育管护、退化林分修复等措施,保证林相整齐,提高活立木量;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提升碳汇林碳汇能力,打造跨区域合作建设碳汇林示范,为固原市开展碳汇林建设提供样板。2024年各县(区)都要通过争取项目建设和开展招商引资等措施,多措并举推进碳汇林建设。
2. 试点推行林业“碳票”
按照市域内可供开发林业碳汇资源分布和规模,试点建设期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备案的方法学要求的林地为项目地块,以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为试点推行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林业“碳票”;以泾源县、隆德县为试点推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林业“碳票”。
——强化制度设计,科学“制票”。针对林业碳票开发对象、计量方法、交易方法、适用市场等,制定出台《固原市林业碳票碳减排量计量方法》,对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经第三方机构监测核算、专家审查、林业主管部门审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签发林业“碳票”,赋予交易、质押、兑现、抵消等权能。
——多方协作联动,合规“管票”。联合市发改委、生态环境、金融工作局等监管部门,制定出台《固原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固原市林业碳票交易服务合作协议》等,明确碳票用途、规范碳票制发、从严审慎管理,对林业碳票的制发、登记、流转、质押、抵消、管理和监督等进行规范,明确部门职责、理清工作流程,为林业碳票项目开发和交易提供保障。
——共享多元效益,赋能 “发票”。突出碳票可流转、可收储、可授信、可质押、可保险的功能特点,将宁夏六盘山生态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固原市主体发票共享平台,全市各单位、林场、企业和个人将所拥有的林木资源统一在该平台上进行登记备案托管,平台按照碳票签发流程,在获得主管部门签发的林业“碳票”后,向各被托管单位、林场、企业和个人统一发票。
——丰富场景应用,多元“用票”。围绕抵消碳排放权、金融支持、低碳生活等各个方面协同发力,依托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鼓励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交易方式流转碳票。推动企业或个人按年度购买林业碳票,鼓励企业优先购买“碳票”。全市林业碳汇交易统一由宁夏六盘山生态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交易,根据交易的碳汇量相应的向单位、林场、企业或个人回购碳票,实现生态价值转化。
3. 探索“森林险+碳汇贷”绿色金融新模式
发挥“碳票”可质押特点,将森林保险与碳汇质押有机融合。2023年在泾源县试点“森林险+碳汇贷”模式,为碳汇林提供质押贷款,拓宽增绿护绿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碳资产抵质押融资、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碳债券、碳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推动林草碳汇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为后期全市推广“森林险+碳汇贷”模式奠定基础。
4. 探索开展碳汇交易试点
梳理自愿减排量企业的名单,积极对接引入,鼓励企业投资建设碳汇林。对企业投资建设的碳汇林,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备案的方法学要求进行项目备案入库,并定期开展计量监测,由第三方进行项目认证审核,确定可交易的碳汇量。着力打造点对点区内和跨省林业碳汇交易试点,争做宁夏碳汇交易排头兵。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行的方式,2023年彭阳县选择一块区域开展碳汇交易试点。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自治区政策出台和地方实际情况,逐步在全市推行开展碳汇交易,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5.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
发挥山林资源政府回购基金的激励作用,构建“政府+银行+担保+保险”的林业金融服务机制,降低山林权融资抵押、担保贷款门槛,提高经营主体营林护林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进山入林参与生态建设,培育生态经济产业龙头企业及多种新型经营主体,在确权颁证全覆盖和厘清林业碳汇底数基础上,针对资源权属明确、碳汇计量清晰、有经营主体参与、效益能够持续发挥的林业资源,在全市探索构建“政府引导+企业担保+农户(公司、合作社)经营”模式,充分发挥林业碳汇、林下经济、林果林药及森林康养等多种效益,成熟一宗,流转一宗,交易一宗。
(四)构建“司法+碳汇补偿”机制。
1. 建立机制
借鉴福建省森林碳汇补偿机制做法,2023年内原州区试点探索构建“司法+碳汇补偿”机制模式,制定出台《关于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开展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补偿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为全市推广构建“司法+碳汇补偿”机制模式,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经验。
2. 设立司法绿碳基地
原州区在试点中建立“司法绿碳基地”,种植生长速度快、含碳率高的高固碳树种。委托专业机构完成替代修复工作。在“司法绿碳基地”进行专业的、集中的“补植复绿”,有效解决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犯罪案件无法或不便原地开展生态修复的问题,保证森林生态系统碳库安全、优化林分树种和空间结构、促使森林质量提升和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持续增强。
(五)建设碳汇人才队伍。争取国家、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指导支持,邀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宁夏林业调查规划院、宁夏农林科学院固原分院、六盘山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等院所作为科技支撑单位,组建林业碳汇专家咨询团队,指导林业碳汇试点工作,研究解决林业碳汇技术问题,开展林业碳汇区域计量监测、碳账户建设、推动碳汇交易、碳汇项目入库等方面培训。建立本地林业碳汇方面的专家和一批碳汇技术服务复合型人才库。大力引进林业碳汇、金融等领域人才,建立专家型团队。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积极培养本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每年选送30名本土专技人员到区外高等院校研修学习,考察外省碳汇林建设、碳账户建立、碳排放交易等先进模式、技术、理念及经验;每年在固原市举办林业碳汇方面培训班2期,培训全市林草专业技术人员及实用技术人员160人次以上。各县(区)参照市级培训方式进行,培训人员要发挥“传帮带”作用,为县、乡两级建设一批留得住的乡土专家人才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建设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9),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局、六盘山林业局、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政策制定,协调解决试点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统筹组织、协调、推进试点工作。各县(区)成立相应的碳汇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期为3年,即2023~2025年,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2023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碳汇基础知识和技术能力培训;深化碳汇能力“一张图”,做好碳汇林项目和小班级别碳储量、碳汇量前期准备工作和摸底调查;做好优势碳汇树种选择工作,梳理林业碳汇开发区域,计量监测筛选可开发林业碳汇规模数量等;落实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前期准备工作,试点推行林业碳票、开展碳汇交易;明确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优化推进机制。
2024年,加强数据采集,开展补充调查,减少数据误差;编制林业碳汇计量评估报告和林业碳汇潜力评价报告,编制监测数据计算成果报告;深化宁夏林草碳汇资源感知平台衍生应用;持续做好林业碳汇开发区域评估,计量监测可开发林业碳汇规模数量;初步建立碳汇交易项目储备库,全面开展示范和交流合作。
2025年,扩大本地碳汇技术服务复合型人才交流合作;完成试点示范应用成果报告;分级建立碳账户,推动碳汇项目交易;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行“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完善做好林业碳汇开发区域评估,计量监测可开发林业碳汇规模数量工作,完成效益评估。(详见附件7)
(三)落实试点资金。
项目总投资23980.24万元。其中,夯实林业碳汇资源基础投资21347万元,占总投资的89.02%;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费用800万元,占总投资的3.34%;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费用933.24万元,占总投资的3.89%;构建“司法+碳汇补偿”机制费用4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7%;培养本地碳汇人才费用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宣传引导费用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83%。
试点建设以中央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为主,需筹集资金规模为21480.24万元,用于梳理统计可供开发的林业碳汇的区域和规模、深化闽宁碳汇林合作模式和建立司法绿碳基地约占总投资规模的90%;固原市本级及各县(区)财政通过社会资本投入和财政资金投资2500万元,用于碳汇树种选择、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构建“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出台管理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培养本地碳汇人才、宣传引导等,约占总投资规模的10%。(详见附件8)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广播、互联网等各类媒体,通过科普、公益、文化、集市等多种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林业碳汇知识、碳汇惠民、碳达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建设等知识和政策宣传。让广大干部和群众完整、准确理解碳达峰、碳中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林业碳汇行动,提高全民绿色低碳、降碳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原州区2017-2025年可开发林业碳汇区域分布统计表
2.西吉县2017-2025年可开发林业碳汇区域分布统计表
3.隆德县2017-2025年可开发林业碳汇区域分布统计表
4.泾源县2017-2025年可开发林业碳汇区域分布统计表
5.彭阳县2017-2025年可开发林业碳汇区域分布统计表
6.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2017-2025年可开发林业碳汇
区域分布年度统计表
7.任务清单与工作计划
8.投资与进度安排表
9.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原州区2017-2025年可开发林业碳汇区域分布统计表
年度 | 造林面积 (万亩) | 建设地点(乡镇、流域) |
2017年 | 16.25 | 新造林共20万亩,主要分布在张易、开城、头营、炭山、寨科、官厅、河川、彭堡、中河等乡镇及叠叠沟、红庄、青石嘴等林场;未成林补植补造共30万亩,主要分布在张易、开城、头营、寨科、官厅、河川、彭堡等乡镇及叠叠沟、红庄、青石嘴等林场;退化林改造共14.65万亩,主要分布在张易、开城、头营、炭山、寨科、官厅、河川、彭堡、中河等乡镇及叠叠沟、红庄、青石嘴等林场。 |
2018年 | 15.00 | |
2019年 | 15.00 | |
2020年 | 18.40 | |
2021年 | 17.91 | 人工造林共7.82万亩;主要分布在头营、官厅、寨科、中河、河川、三营、张易、开城、彭堡、马渠、炭山、黄铎堡等乡镇及禅塔山、赵千户、马东山、西海子、红庄、叠叠沟、石岘子等林场。 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共10万亩,主要分布在河川、寨科、官厅、炭山、头营、开城、三营、彭堡、黄铎堡等乡镇及马渠、古树、水沟、石岘子、红庄、东马场、青石、东岳山等林场。 |
2022年 | 16.35 | 人工造林共5.51万亩,主要分布在古雁办、官厅、开城、彭堡、三营、炭山、头营、寨科、张易、黄铎堡等乡镇及红庄、马东山、马渠、沈河、西海子、赵千户、叠叠沟、东马场、东岳山等林场。 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分改造共10.84万亩,主要分布在炭山、开城、寨科、头营、三营、官厅、张易、黄铎堡等乡镇及马渠、叠叠沟、赵千户、沈河、西海子、红庄、古树、东马场、东岳山、蝉塔山等林场。 |
2023年 | 10.86 | 人工造林共4万亩,主要分布在开城、官厅、头营、炭山、寨科、张易、南关办等乡镇及西海子、水沟、石岘子、沈河、青石、叠叠沟、古树、马渠、红庄等林场。 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分改造共6.86万亩,主要分布在官厅、开城、三营、炭山、头营、寨科、张易等乡镇及石岘子、沈河、青石、马渠、红庄等林场。 |
2024-2025年 | 20 | 原州区全域,河川、官厅、头营、三营、炭山、寨科等乡镇 |
合计 | 129.77 |
附件2
西吉县2017-2025年可开发林业碳汇区域分布统计表
年度 | 造林面积 (万亩) | 建设地点(乡镇、流域) |
2017年 | 8.5 | 新造林共15万亩,主要分布在沙沟、白崖、王民、硝河、将台、什字、兴隆、西滩等乡镇;未成林补植补造共12万亩,主要分布在白崖、王民、马莲、西滩、硝河、将台、什字、兴隆等乡镇;退化林改造共7万亩,主要分布在白崖、红耀、王民、将台、马莲、西滩、硝河、将台、什字、兴隆等乡镇。 |
2018年 | 9.9 | |
2019年 | 18 | |
2020年 | 12.5 | |
2021年 | 12.13 | 人工造林共5.88万亩,主要分布在沙沟、白崖、火石寨、王民、西滩、吉强、硝河、将台、什字、兴隆等乡镇;退化林改造共6.25万亩,主要分布在白崖、沙沟、红耀、王民、将台、马莲、西滩、硝河、将台、什字、兴隆等乡镇。 |
2022年 | 14.76 | 人工造林共8.51万亩,主要分布在沙沟、白崖、火石寨、王民、西滩、吉强、硝河、将台、什字、兴隆等乡镇;退化林改造共6.25万亩,主要分布在白崖、沙沟、红耀、王民、将台、马莲、西滩、硝河、将台、什字、兴隆等乡镇。 |
2023年 | 8.19 | 人工造林共1.50万亩,主要分布在沙沟、白崖、火石寨、王民、西滩、吉强、硝河、将台、什字、兴隆等乡镇;退化林改造共6.59万亩,主要分布在白崖、沙沟、红耀、王民、将台、马莲、西滩、硝河、将台、什字、兴隆等乡镇。 |
2024-2025年 | 20.5 | 西吉县全境 |
合计 | 104.48 |
附件3
隆德县2017-2025年可开发林业碳汇区域分布统计表
年度 | 造林面积 (万亩) | 建设地点(乡镇、流域) |
2017年 | 8.25 | 新造林共8万亩,主要分布在山河,、好水、观庄、陈靳、凤岭、温堡、张程、沙塘、奠安、联财、神林等乡镇;未成林补植补造共15万亩,主要分布在山河、好水、观庄、凤岭、城关、陈靳、温堡、张程、杨河、沙塘、联财、神林、好水、凤岭等乡镇;退化林改造共10.1万亩,主要分布在好水、杨河、张程、凤岭、城关、沙塘、神林、联财、温堡等乡镇及金华、盘龙山、堡子山、神林南山等林场。 |
2018年 | 8.75 | |
2019年 | 8.25 | |
2020年 | 7.85 | |
2021年 | 8.55 | 人工造林共3.5万亩,主要分布在陈靳、城关、奠安、凤岭、沙塘、山河、温堡、张程等乡镇;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共3.25万亩,主要分布在城关、奠安、凤岭、沙塘、山河、神林、温堡等乡镇;生态经济林共0.5万亩,分布在沙塘、城关、观庄、联财四个乡镇;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共0.3万亩,主要分布在陈靳、城关、奠安、凤岭、沙塘、山河、神林、温堡、张程等乡镇;森林抚育共1万亩,分布在陈靳、山河、凤岭、温堡。 |
2022年 | 15.39 | 人工造林共6万亩,主要分布在陈靳、城关、奠安、凤岭、观庄、好水、联财、沙塘、山河、神林、温堡、杨河、张程等13个乡镇;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共6.29万亩,分布在陈靳、城关、奠安、凤岭、观庄、好水、联财、沙塘、神林、温堡、杨河、张程12个乡镇;生态经济林共1.5万亩,分布在城关、观庄、好水、杨河、联财、沙塘、神林、奠安、山河、温堡10个乡镇;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共1.6万亩,分布在全县13个乡镇。 |
2023年 | 9.73 | 人工造林共1万亩,主要分布在陈靳、城关、奠安、凤岭、观庄、好水、联财、沙塘、山河、神林、温堡、张程等12个乡镇;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共8.73万亩,分布在陈靳、城关、奠安、凤岭、观庄、好水、联财、沙塘、神林、温堡、杨河、张程、山河13个乡镇。 |
2024-2025年 | 10.91 | 隆德县全境 |
合计 | 77.68 |
附件4
泾源县2017-2025年可开发林业碳汇区域分布统计表
年度 | 造林面积 (万亩) | 建设地点(乡镇、流域) |
2017年 | 8 | 新造林共7万亩主要分布在六盘山、香水、兴盛、泾河源、新民等乡镇;未成林补植补造共21.4万亩,主要分布在六盘山、香水、兴盛、泾河源、新民等乡镇;退化林改造共3万亩,主要分布在六盘山、香水、兴盛、泾河源、新民等乡镇。 |
2018年 | 12.4 | |
2019年 | 4 | |
2020年 | 7 | |
2021年 | 7.75 | 人工造林共1.5万亩主要分布在六盘山、大湾、香水、兴盛、泾河源、新民、黄花等乡镇;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共6.25万亩,主要分布在六盘山、大湾、香水、兴盛、泾河源、新民、黄花等乡镇。 |
2022年 | 8 | 人工造林共1.5万亩主要分布在六盘山、大湾、香水、兴盛、泾河源、新民、黄花等乡镇;未成林抚育提升退化林改造共6.5万亩,主要分布在六盘山、大湾、香水、兴盛、泾河源、新民、黄花等乡镇。 |
2023年 | 5.5 | 人工造林共1万亩,主要分布在六盘山、大湾、香水、兴盛、泾河源、新民、黄花等乡镇;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共4.5万亩,主要分布在六盘山、大湾、香水、兴盛、泾河源、新民、黄花等乡镇。 |
2024-2025年 | 6.9 | 大湾乡、六盘山镇、香水镇、黄花乡、泾河源镇、兴盛乡、新民乡、大湾乡苏堡村、泾河源镇东峡村、新民乡先进村 |
合计 | 59.55 |
附件5
彭阳县2017-2025年可开发林业碳汇区域分布统计表
年度 | 造林面积 (万亩) | 建设地点(乡镇、流域) |
2017年 | 18.75 | 新造林共40万亩,主要分布在古城、新集、孟塬、草庙、冯庄、小岔、交岔、罗洼、王洼、白阳、城阳、新集等乡镇;未成林补植补造共13.6万亩,主要分布在古城、新集、孟塬、草庙、冯庄、小岔、交岔、罗洼、王洼、白阳、城阳等乡镇;退化林改造共10万亩,主要分布在古城、新集、孟塬、草庙、冯庄、小岔、交岔、罗洼、王洼、白阳、城阳等乡镇。 |
2018年 | 18.75 | |
2019年 | 8.58 | |
2020年 | 16.52 | |
2021年 | 14.37 | 人工造林共5.12万亩,主要分布在白阳、冯庄、古城、王洼、交岔、孟塬等乡镇及草庙、茹河、小园子等林场;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共8万亩,主要分布在县白阳、草庙、城阳、冯庄、古城、交岔、罗洼、孟塬、王洼、小岔等乡镇及草庙、茹河、小园子等林场;生态经济林共1.25万亩,主要分布在白阳、草庙、罗洼等乡镇及茹河、草庙、小园子等林场。 |
2022年 | 15.75 | 人工造林共5.75万亩,主要分布在罗洼、交岔、王洼、小岔、冯庄、草庙、白阳、古城、城阳、红河等乡镇及草庙、茹河等林场;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共10万亩,主要分布在城阳、红河、白阳、古城、城阳等乡镇及小园子、茹河等林场。 |
2023年 | 9.58 | 人工造林共3.1万亩,主要分布在交岔、王洼、小岔、冯庄、草庙、白阳、孟塬等乡镇草庙林场、小园子林场等林场;退化林改造共2.4万亩,主要分布在交岔、王洼、小岔、冯庄、草庙、白阳、孟塬等乡镇及草庙、小园子等林场;未成林抚育提升共4.08万亩,主要分布在在交岔、王洼、小岔、冯庄、草庙、白阳、孟塬等乡镇及草庙、小园子等林场。 |
2024-2025年 | 19.08 | 彭阳县全境 |
合计 | 121.38 |
附件6
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2017-2025年可开发林业碳汇区域分布年度统计表
年度 | 造林面积 (万亩) | 建设地点(乡镇、流域) |
2017年 | 5.25 | 未成林补植补造、退化林分改造和人工造林共6.95万亩,主要分布在挂马沟、和尚铺、卧羊川等林场。 |
2018年 | 0.2 | |
2019年 | 1.50 | |
合计 | 6.95 |
附件7
任务清单与工作计划
序号 | 主要建设内容 | 详细工作内容 | 工作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2023 | 2024 | 2025 |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 ||||||
1 |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 构建管理机制,组建领导成员,明确工作任务,沟通协调各个部门统筹推进试点建设内容落地。 | √ | 市林草局,各县(区)政府 | 市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林草中心、六盘山林业局、公共交易中心 | ||
2 | 制定发布试点方案 | 征求各涉及部门意见,完善并发布试点方案。 | √ | ||||
二 | 夯实林业碳汇资源基础 | √ | √ | √ | |||
1 | 聚焦优势碳汇树种 | 聚焦优势碳汇树种选择,各县(区)根据各自可开发林业碳汇规模数量,梳理统计林草碳汇的区域和规模。对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汇效益核算、林业碳汇交易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需求,结合计量监测,将项目地块和规模分类入库,评估、预测碳汇量和碳储量,强化资源储备。将项目划分小班实施工程,编制存档全部工程建设过程资料,为碳汇项目入库备案打下基础。做好工程结束项目验收工作,同时对碳汇量进行定期计量监测。编制碳汇计量监测报告和碳汇潜力分析报告。 | √ | √ | √ | 市林草中心,各县(区)政府 | 市林草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六盘山林业局 |
2 | 确定林业碳汇区域和规模 | √ | √ | √ | 市林草中心,各县(区)政府 | ||
三 | 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 | √ | √ | √ | |||
1 | 细化碳汇计量监测底数 | 依托宁夏林草碳汇资源感知平台,开展小班级别的碳储量和碳汇量计算;在宁夏林草碳汇资源感知平台上开发项目储备库、碳账户等应用;开展试点碳汇项目交易。 | √ | √ | √ | 市林草局、林草中心,各县(区)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六盘山林业局、公共交易中心 |
2 | 建立碳汇项目储备库 | √ | √ | √ | |||
3 | 设立碳账户 | √ | √ | √ | |||
4 | 推动碳汇项目交易 | √ | √ | √ | |||
四 |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 √ | √ | √ | |||
1 | 深化闽宁碳汇林建设合作模式 | 深化闽宁碳汇林合作模式,各县(区)推广开展碳汇林合作模式。从制票、管票、发票到用票,各县(区)通过不同的方法学,全面推行林业“碳票”试点,结合全国经营开发试点“森林险+碳汇贷”新模式。梳理自愿减排量企业名单,进行对接和引入,探索开展碳汇项目交易。通过企业投资,进行碳汇林建设。将建设的碳汇林项目备案入库,定期计量监测碳汇,计算碳汇量,依托交易平台,开展碳汇交易。推进山林权改革,集中林地进行规模化建设管理,碳汇集中监测计量备案入库;通过林地流转,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试点建设。 | √ | √ | √ | 市林草局、林草中心,各县(区)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 |
2 | 试点推行林业“碳票” | √ | √ | √ | 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金融工作局、林草局,各县(区)政府 | 市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林草中心 | |
3 | 探索“森林险+碳汇贷”绿色金融新模式 | √ | √ | √ | 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林草局,泾源县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林草中心 | |
4 | 探索开展碳汇交易试点 | √ | √ | √ | 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彭阳县政府 | 市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林草中心 | |
5 |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 | √ | √ | √ |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林草局,各县(区)政府 | 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林草中心, | |
五 | 构建“司法+碳汇补偿”机制 | √ | √ | √ | |||
1 | 建立机制 | 以原州区试点构建“司法+碳汇补偿”机制模式,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建立“司法绿碳基地”,委托专业机构完成替代修复工作,有效解决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犯罪案件无法或不便原地开展生态修复的问题。 | √ | 市中级法院、司法局、林草局、林草中心,原州区政府 | 各县(区)政府 | ||
2 | 设立司法绿碳基地 | √ | √ | ||||
六 | 建设碳汇人才队伍 | 指导林业碳汇试点工作,研究解决林业碳汇技术问题,开展林业碳汇区域计量监测、碳账户建设、推动碳汇交易、碳汇项目入库等方面培训;大力引进林业碳汇、金融等领域人才,建立专家型团队。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积极培养本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各县(区)参照市级培训方式进行,培训人员要发挥“传帮带”作用,为县、乡两级建设一批留得住的乡土专家人才队伍。 | √ | √ | √ | 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林草中心,各县(区)政府 | 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林草局、金融工作局 |
七 | 强化宣传引导 | 充分利用新闻、广播、互联网等各类媒体,通过科普、公益、文化、集市等各种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林草碳汇知识、碳汇惠民、碳达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建设等知识和政策宣传。 | √ | √ | √ | 市委宣传部、林草局、林草中心,各县(区)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局、六盘山林业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附件8
投资与进度安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万亩) | 投资安排 | 进度安排 | 投资来源(万元) | |||||||
总金额(万元) | 2023年投入(万元) | 2024年投入(万元) | 2025年投入(万元) | 单位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碳汇专项资金 | 其他资金 | |||
合计 | 23980.24 | 9782.04 | 8934.80 | 5049.40 | % | 44 | 22 | 34 | 2700 | 21480.24 | ||
一 | 夯实林业碳汇资源基础 | 21347.00 | 8598.80 | 8478.80 | 4269.40 | % | 50.00 | 30.00 | 20.00 | 300.00 | 21047.00 | |
1 | 聚焦优势碳汇树种 | 300 | 180 | 60 | 60 | % | 60 | 20 | 20 | 300 | ||
2 | 确定林业碳汇区域和规模 | 499.81 | 21047.00 | 8418.80 | 8418.80 | 4209.40 | % | 40 | 40 | 20 | 21047 | |
二 | 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 | 800 | 440 | 160 | 200 | % | 60 | 20 | 20 | 800 | ||
1 | 细化碳汇计量监测底数 | 300 | 180 | 60 | 60 | % | 60 | 20 | 20 | 300 | ||
2 | 建立碳汇项目储备库 | 200 | 120 | 40 | 40 | % | 60 | 20 | 20 | 200 | ||
3 | 设立碳账户 | 200 | 120 | 40 | 40 | % | 60 | 20 | 20 | 200 | ||
4 | 推动碳汇项目交易 | 100 | 20 | 20 | 60 | % | 20 | 20 | 60 | 100 | ||
三 |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 933.24 | 413.24 | 106 | 200 | % | 51 | 17 | 32 | 700 | 233.24 | |
1 | 深化闽宁碳汇林建设合作模式 | 233.24 | 193.24 | 20 | 20 | % | 83 | 9 | 9 | 233.24 | ||
2 | 试点推行林业“碳票” | 200 | 80 | 16 | 40 | % | 40 | 20 | 40 | 200 | ||
3 | 探索“森林险+碳汇贷”绿色金融新模式 | 200 | 80 | 40 | 80 | % | 40 | 20 | 40 | 200 | ||
4 | 探索开展碳汇交易试点 | 150 | 60 | 30 | 60 | % | 40 | 20 | 40 | 150 | ||
5 |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 | 150 | 60 | 30 | 60 | % | 40 | 20 | 40 | 150 | ||
四 | 构建“司法+碳汇补偿”机制 | 400 | 160 | 80 | 160 | % | 40 | 20 | 40 | 200 | 200 | |
1 | 建立机制 | 200 | 80 | 40 | 80 | % | 40 | 20 | 40 | 200 | ||
2 | 建立司法绿碳基地 | 200 | 80 | 40 | 80 | % | 40 | 20 | 40 | 200 | ||
五 | 建设碳汇人才队伍 | 300 | 120 | 60 | 120 | % | 40 | 20 | 40 | 500 | ||
六 | 强化宣传引导 | 200 | 50 | 50 | 100 | % | 25 | 25 | 50 | 200 |
附件9
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推进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成立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杨青龙市长
副组长:张杰副市长
成员:虎正中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宋亚俊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穆存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永龙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马瑾市财政局局长
祁强市司法局局长
张永奎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宋新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生智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郭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国帅市水务局局长
杨荣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学义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翟敬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宁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王双贵六盘山林业局局长
李国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郑小义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波原州区政府区长
马天峡西吉县政府县长
朱红社隆德县政府县长
马晓红泾源县政府县长
周浩彭阳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协调解决试点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杨生智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郑小义同志兼任。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做好制定林业碳汇人才引进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市委宣传部:负责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部门对接,构建完善“司法+碳汇补偿”机制。
市司法局:负责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林业和草原局,构建完善“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和监管作用。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林业碳汇试点资金保障,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拓展林业投融资平台,监督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市科学技术局:负责指导林业碳汇科技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林业碳汇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市林业和草原局:推进和指导林业碳汇开发项目区划勘界,土地和林地流转、登记、确权,建设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土地的审批等工作;负责制定专业化人才引进标准和条件;负责提供林业碳汇开发项目实施所需资料和数据,督促县区加快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建设,协调碳汇经营开发主体企业与各林业权属单位签署碳汇开发委托协议,做好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跟踪指导,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推进林业碳汇开发项目前期环境评估工作,协调协调自治区环境厅转报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的申报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林业碳汇开发项目基地建设区的水利设施保障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建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农民参与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共享碳汇普惠成果等工作。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鼓励和引导全市各领域特别是服务行业的企业、商家参与建立林草碳普惠机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碳汇标准申报工作。
市金融工作局:负责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推动全市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碳汇相关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加强在林业碳汇金融领域的支持。
六盘山林业局:负责六盘山自然保护区森林碳汇巩固与经营,配合做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和林草碳汇计量监测新技术研发。
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林业碳汇试点工程建设技术服务,负责提供林业碳汇开发项目实施所需资料和数据,配合市林业和草原局做好全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配合市林业和草原局做好碳汇交易项目的相关服务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任务,负责碳汇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提供配套资金、人员等方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