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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福建省纳入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名单》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福建省纳入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名单》的通知

闽环保大气〔2026〕3 号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政府批复同意的《福建省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结合近期工作安排,我厅组织对福建省碳市场企业进行了核查,审核确定了纳入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名单。现将《福建省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福建省纳入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冯东俊、易锦华

电 话:0591-88367170、87272719

附件:1.福建省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

2.福建省纳入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名单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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